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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有些人一旦自己自宫卖身了,就会认定天下人都该自宫卖身昧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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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有些人一旦自己自宫卖身了,就会认定天下人都该自宫卖身昧良心   
所跟贴 是这个道理: -- 随便 - (174 Byte) 2003-7-03 周四, 上午7:44 (258 reads)
不锈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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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形容现象的比喻,马先生和随先生也州官眼里容不得? (244 reads)      时间: 2003-7-03 周四, 上午8:5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里“自宫”纯粹是修辞性的比喻,而且是约定俗成,如同“掩耳盗铃”之类的成语一样。没有特指,谈不上“攻击”,至少不比网友马悲鸣点名说网友曹长青“是假话”更具攻击性,也不比马悲鸣点名说“吴祖光说的是疯话”更具攻击性。



“有些人一旦自己自宫卖身了,就会认定天下人都该自宫卖身昧良心”指的是现象,本身并无特定对象。相比之下,同样是比喻,马悲鸣的“这帮牛二学生”可纯粹是特指了。



如果“有些人一旦自己自宫卖身”便是“使用肮脏语言攻击网友”, 那么“胡彪和小炉匠暂且都留下。给我把这个芦笛拉出去毙了”算什么?

还有先生自己的“不是刘狄有变节行为吧。几位还是重新戴帽为好。其他摘帽右派,应一律重新戴上”一类的言语,又算什么呢?



当然了,马悲鸣与先生可能是属于“被授予使用肮脏语言攻击网友的特权”的人,可以州官放火,所以容不得百姓点灯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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