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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民意测验三:是否应该给文集作者更多一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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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意测验三:是否应该给文集作者更多一些的保护?   
所跟贴 这个技术上有些麻烦 -- 狼协 - (434 Byte) 2003-6-28 周六, 上午8:35 (17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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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呵呵,支持解封不等于赞成多笔名,而且到今天也没有规定限制多笔名。 (145 reads)      时间: 2003-6-28 周六, 上午8:5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对于解封笔名的态度是一致的,不赞成封掉笔名的做法。



我觉得删帖就差不多够用了,当然我不是斑竹,也许删帖还不够,我就不知道了。



我也不赞成RE或者任何人使用任何其他多笔名出现,因为有些人我是从来不理会的,可是有些人又是我不愿意怠慢的,笔名多了,我就不认识他们了。



有的本来我不理的,看上去是新来的,我可能会跟人家瞎客气一番,结果是热脸贴个冷屁股;



上次,快乐的啰嗦因为忘记密码,用了个笔名“迷糊”跟我的帖,我因为以前热脸贴冷屁股的经验不太愉快,于是就没有理会,冷落了啰嗦,这也不好。



现在没有限制多笔名的规定,RE使用多笔名虽然是我不赞成的,但是不犯法,对于他的另外一个笔名,我表示的立场是对于封笔名的立场,不是赞成他使用多笔名。



我对于多笔名的立场没有变化,请不要误会到了RE的头上我就变脸了。



我现在仍然希望解封所有人的笔名,但是希望解封以后他们放弃使用那些“多余”的笔名。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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