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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07斑竹和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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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07斑竹和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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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07斑竹和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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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 舟
- (4360 Byte) 2003-6-09 周一, 上午5:28
(766 reads)
som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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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恭请网主出来说明一下,以正视听!
(261 reads)
时间:
2003-6-09 周一, 上午11:04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事的关键的斑竹在执行坛规时的具体权力问题。或者说斑竹是否有超越在外坛已经公布的坛规的权力。最近上坛子上来的网友大概都清楚,这件事是由于芦笛的笔名被永久封杀而引起的,因此在这里应该就事论事,究竟芦笛违反了哪一条或哪几条坛规而必须被永久封笔名?这里所说的坛规当然是指已经公布的外坛的坛规,因为内坛的坛规(如果有的话)外坛的网友的无法知道的,因而也就不可能去尊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内坛的网友(或斑竹或主席)出来就芦笛这一具体事件发表任何说明或声明,即解释芦笛所犯的法以及应得到的惩罚, 以服众网友。奸坛是个私人坛子,谁去谁留坛主可能有绝对的权力,如果是这样,就应该在坛子的首页加以说明。即“本坛乃私人场所,享受网主(或斑竹,或其它干部)的独裁统治,网主有权永久封杀任何网友的笔名。” 如果网把以上这条加在奸坛的首页上,对永久封杀芦笛笔名这件事,任何人也就无话可说了。如果网主不想把这条立为奸坛的新坛规,那么还恭请网主出来说明一下,倒底是根据哪条哪款的奸坛的坛规而永久封杀芦笛的笔名,以正视听!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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