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给RE和斑竹04提个建议: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给RE和斑竹04提个建议:
所跟贴
不妨说得清楚些
--
狼协
- (124 Byte) 2003-5-13 周二, 下午10:37
(80 reads)
Cisco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早料到你有这招牌式的“经典”一“问”
(76 reads)
时间:
2003-5-13 周二, 下午10:49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如果法官产生,即算进入程序。法官还没产生,现在当然还没进入程序!其实宽松点说,遴选法官也应该算进入程序罢,至少叫程序前奏。
2.如果“控辩双方之一”在法官产生后,还能否决法官的任何什么啊——想不到合适的词,打个比方吧,比如控方告辨方,辨方说,法官,控方的诉讼理由,或者证据不成立,不算数——即算“进入程序后享有裁判权”!
我上面的话只是一种假设,难道你看不出吗?我要什么证据?
即使要能证明我的假设的证据,我也不是给不出!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再问
--
狼协
- (360 Byte) 2003-5-13 周二, 下午11:37
(73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4078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