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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04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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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斑竹04请
所跟贴
得了。不就做个法官,规定下发言的次序,谁过期不来宣布下作废。
--
2u2m
- (124 Byte) 2003-5-11 周日, 上午2:17
(71 reads)
斑竹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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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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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不对,法官直接就可以觉得某事是否交付陪审团
(73 reads)
时间:
2003-5-11 周日, 上午2:46
所以法官可不止规定发言秩序那么简单,实际上要重要的多。
但老赛似乎对陪审团规则也不甚熟悉,建议找来复习一下。确实不难。
老2,老赛如果通过,就是法官了,建议发言对法官保持起码的礼貌,免得被判“蔑视法庭罪”^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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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不在医院开庭,我干吗要尊重他?有他做法官的法庭,俺是不去的。
--
2u2m
- (86 Byte) 2003-5-11 周日, 上午2:51
(74 reads)
喂,你不去,我在法庭上不就少了一“死党”?
--
狼协
- (252 Byte) 2003-5-11 周日, 上午3:04
(8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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