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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斑竹04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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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斑竹04请   
所跟贴 得了。不就做个法官,规定下发言的次序,谁过期不来宣布下作废。 -- 2u2m - (124 Byte) 2003-5-11 周日, 上午2:17 (71 reads)
斑竹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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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不对,法官直接就可以觉得某事是否交付陪审团 (73 reads)      时间: 2003-5-11 周日, 上午2:46

所以法官可不止规定发言秩序那么简单,实际上要重要的多。



但老赛似乎对陪审团规则也不甚熟悉,建议找来复习一下。确实不难。



老2,老赛如果通过,就是法官了,建议发言对法官保持起码的礼貌,免得被判“蔑视法庭罪”^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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