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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由,平等,民主,法制,正义 五概念的见解 (part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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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人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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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越南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关于自由,平等,民主,法制,正义 五概念的见解 (part1)
序:
只要大家不能把自由,平等,民主,法制,正义这几个概念统一起来
就会永远在很低的level上争论不休.同时自己也可能变得朝三暮四,
人云亦云,甚至象卢笛一样移情别恋.
Part 1:
这里先定义了自由,然后用这条线简单地定义其它概念,
所有的定义应当与常识没有矛盾---否则需要特别申明,以免
造成混淆。
自由: 人获得想要得到的一切(自杀除外)的权力。
受限于客观环境及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制约,
违反这些限制与制约,无疑是自杀行为。
自由是人活动的原动力。
公平: 人类社会中,每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自由,
这是一种静态的理想的人类社会群体关系的
协调规则。
自由是个体行为,它逻辑地要求作为其载体的人
处于生存状态;
公平是一种群体要求, 它至少要求人不要杀人,
以免互相惨杀导致群体的消亡.
法制: 人类社会中,自由与公平存在着冲突,需要
通过制度来协调,这种用制度管理人类社会的方法称为法制;
----- 与其对立的另一种治理人类社会的方法就是靠权威的
人治。
民主: 通过多数决的的方式制定制度(法律)的过程。
较现实的方法是直选议员,由议员代议来制定法律。
---与之对立的另一种实现法制的方法是 君主立法制。
民主为社会的中下层在政治层面提供了比较多的
自由与公平,有利于调动人类的智力资源.
正义:通过强调某种公平或自由,从而使某些行为合理化的一些理由。
大范围有 "我们的正义与他们的正义" 之不同,小范围内
在一个论坛中也难以统一起来。
正义不同于民主程序下制定的法制,它既不成文也未通过多数的
承认,于是一切"野心家"都可以打着"正义"的幌子.
作者:越南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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