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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王小石事件”和“不锈钢老鼠案”, 看非文人先生(伪)民主的不彻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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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比较“王小石事件”和“不锈钢老鼠案”, 看非文人先生(伪)民主的不彻底性
所跟贴
大和尚再看看老非这句话:“如果第二项答案NO,没有讨论价值。”
--
Anonymous
- (126 Byte) 2003-4-22 周二, 上午4:28
(96 reads)
九戒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13
经验值: 1879
标题:
他也说了“如果第二项答案YES,进入第三项问题。”
(72 reads)
时间:
2003-4-22 周二, 上午4:44
言下之意是:否则不进入第三项问题。
如果这里有问题,那也是他文章自身有逻辑问题。
和尚猜想,老古一定是理科,可对?
返回顶端
老非在不锈钢老鼠案上讨论过第三项问题吗?显然没有!
--
古迷
- (126 Byte) 2003-4-22 周二, 上午5:29
(73 reads)
“不锈钢老鼠案”的第三项当然不同于“王小石事件”的第三项
--
九戒
- (5252 Byte) 2003-4-22 周二, 上午6:05
(84 reads)
阁下最好把 “不锈钢老鼠案”的第三项总结成一句话,
--
古迷
- (54 Byte) 2003-4-22 周二, 上午6:12
(78 reads)
好, 老古, 你看这第三项总结得怎么样?
--
九戒
- (284 Byte) 2003-4-22 周二, 上午6:41
(78 reads)
形式上还说得过去,不是完全没有漏洞,但还是由老非本人回答为好。
--
古迷
- (46 Byte) 2003-4-22 周二, 上午6:59
(74 reads)
更正: 3)刘荻网友获冤是否为中国文字狱史又添一桩新的案例。
--
九戒
- (0 Byte) 2003-4-22 周二, 上午6:44
(6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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