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马师弟的“程序大义”观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马师弟的“程序大义”观
所跟贴
戒严令违宪?你开玩笑吧。
--
马悲鸣
- (126 Byte) 2003-4-07 周一, 上午3:12
(142 reads)
芦笛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此事得查宪法再说
(130 reads)
时间:
2003-4-07 周一, 上午4:28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还真吃不准。
你那楼下的“矛盾”之说不堪一击,如此复杂的历史事件,岂能用个
简单两难推理?两造都犯法的事在这世上屡见不鲜,难道你没听说过?
用如此直线思维来判案,的确是贵鬼大才有本事传授这种独门功夫。
学生占广场为非法,根据刑法,这非的是里面“妨碍管理社会秩序”
一条。戒严指挥部通告和刑法比起来,到底哪个大?当然刑法是根本
大法。请你去看看刑法,那里面有哪一条规定逮捕涉嫌“妨碍管理社
会秩序”的人可以一律射杀,打死无论?这难道不是擅权枉法之举?
这种违法,违的比学生占据广场严重多了!
此外,在我印象里,当时的法律中似乎根本连个戒严法都没有。而且,
刑法里连“戒严时应以当局发布的法令为临时法律标准”这一条授权
都没有。在没有戒严法的情况下再缺乏这条授权,那“戒严指挥部通
告”就等于没有任何立法基础,完全是空中楼阁。这配叫什么“程序
化正义”?!
那什么包围学生悉数逮捕的屁话,亏你想得出来,建议你去看看张工
当时的讲话再来这儿信口开河。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41693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