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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师弟的“程序大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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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师弟的“程序大义”观
所跟贴
马师弟的“程序大义”观
--
芦笛
- (3138 Byte) 2003-4-07 周一, 上午2:36
(330 reads)
非文人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36
经验值: 17496
标题:
刑事犯罪证据与民事犯罪证据的要求不同,不要混淆。
(111 reads)
时间:
2003-4-07 周一, 上午4:27
作者:
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刑事犯罪证据与民事犯罪证据的要求不同,不要混淆。比如诽谤罪几乎都是以公开发表的言论为据。再如侵犯版权等。
但是刑事案件必须由检察官起诉,刑事案件证据必须由检察官或警方提供和核实。
比如你所讲的记者采访的讲话录像,不能直接作为证据。只有警方向当事人当面核实其讲话内容的真实性后,才能采用。如果当事人对警方表示记者报道不符合事实或当时对记者未讲真话,则记者采访的讲话录像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对于刑事案件,任何私自录音都需要警方如此认证。
作者:
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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