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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问一下刘国凯等先生:你们究竟希望徐永海通过威胁自焚,取得什么实际的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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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问一下刘国凯等先生:你们究竟希望徐永海通过威胁自焚,取得什么实际的效果呢?   
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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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问一下刘国凯等先生:你们究竟希望徐永海通过威胁自焚,取得什么实际的效果呢? (230 reads)      时间: 2003-4-05 周六, 下午8:58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假如你们也同意:徐永海全家自焚不应该,大家第一反应应全力劝阻,那么我们之间其实无任何分歧。



但假如你们认为徐永海威胁全家自焚是一起可以用来揭露中共、争取公民权益之政治或人权事件的话,那么我不得不遗憾地向你们指出:你们完全错了!



徐永海如果威胁不合理补偿所有同地段拆迁户就自焚(即是那样也不该全家自焚)的话,可算牺牲自己为民请命,惊天地泣鬼神!安魂曲虽不能同意,也不得不钦佩他这种献身精神。



但很可惜,徐永海威胁全家自焚,毕竟还是为了自己家所得的补偿不合理。



于是这个自焚故事看似悲壮,其实从一开始起不过属于一个大陆家庭的个体抗争行为,我不认为其中有什么崇高的直接动机。



既然是个体抗争行为,是否适合将其扩大成为政治人权事件的唯一标准,就只能是看其具备不具备典型意义和代表性了,否则,不仅意义不大,而且老百姓也不会买账。



这就牵涉到徐永海拆迁补偿费是否极不合理的问题了,而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对徐永海一家的补偿确实偏低,但却很难说是恶霸式的横征暴敛。毕竟,每平米8000元的补偿,从理论上说是同北京市中心的普通商品房价有的比的。



问题其实并不在每平米补偿价格上,我认为主要出在三个方面:



第一、徐永海一家的加建面积没有补偿。关于这一点,见仁见智,加建本身是否合法尚成问题;



第二、从平房改换高层,大约要损失30%的实际使用面积。关于这一点,有关方面确实应该有所改进,当然我以前也说过:旧房换新房,折旧问题又如何计算呢?



第三、即使完全合理地补偿了徐家的面积,由于其家原先面积过小,那么想在市中心找独立的新房也很困难。打个比方,徐家要是原先有100平米房子,那么目前就不会面临任何实际困难。



对于这三个问题的具体处理,单从徐先生的描述上,我确实无法得出拆迁方蛮横无理的印象。只能说要怪就只能怪中国的整个拆迁法规体系了----中国的法规对拆迁户的补偿,最合理也只能合理到:“同等地段同等面积加适度补偿”这种水平(这和给徐家的补偿已经相差不远,只存在加建等具体技术问题)。再想往上多争取一点补偿,解决诸如小房不好买之类的问题,大陆有关方面、房地产商甚至其他百姓的思维是接受不了的,除非在征方征地上全面采用英美那样的司法处理,也就是承认被拆迁户一定的“坐地起价”权,而这,恐怕即使将来的中国民主政府也不敢实行,毕竟旧城改造总体上看是在增加城市居民平均居住面积,也有“大善”的一面。



由此看来,拿徐先生拆迁这件具体事情做文章,由于8000元一平米的补偿在全国都不能算低,让其他一些被拆迁户看了甚至会流口水,加上再怎么说徐家也算有房的中产阶层,26万补偿许多人一辈子想都不敢想。。。因此这件事本身是不具备大众宣传典型意义的,海外民运过分热心参与,弊多利少,反而会让别人说闲话。



请注意:我从头到尾都没说过徐永海他们一家不值得同情,换了我自己遇上他们的处境,也会想不通、恨不得想杀人。。。我接到有关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就给徐先生去了劝他打消念头的私信。。。但对他们一家的个人同情,和民运组织个人亲自出面、利用传媒关系广泛宣传炒作此事的必要性却完全是两码事。



民运组织和个人如果是出于同情想帮助徐先生个人,那么做这类事情时请先扪心自问:“换了大陆别的一家普通百姓,各位是不是也可能去这么热情关注?”。民运对自己的要求就是应该比对别人高,当权不当权,对下层百姓都要一视同仁。



如果各位关注此事主要是考虑到这件事情的典型政治意义,那么正如我上面所说:这件具体拆迁案,在国内远不算最恶劣的,本身并不具备什么典型意义。加上徐先生威胁全家自焚也没有涉及其他拆迁户,因此对国内百姓也不会有什么唤醒作用,弄得不好反会被人指责。。。总之政治意义并不大。



最关键的,还是大陆人士为了拆迁这类的纠纷就威胁要全家自焚,这种想法是极其不妥也极其危险(万一不慎失火弄假成真怎么办?万一最后下不了台一念之差怎么办?),我们绝对不应该给予任何直接和间接的鼓励----如此这般在海外把徐先生的威胁自焚大加炒作,试问难道我们就不怕徐先生在舆论关注面前自己下不了台么?试问难道我们就不怕别的拆迁户或下岗工人什么的有样学样,同样用全家的性命作筹码来争取权益么??(当然我敢说其他人这么学了也不会有这么大影响力,但别人未必能认识到这很重要的一点)



因此我的个人原则是:可以同情那些已经自焚了的人士并愤怒声讨直接间接造成悲剧的专制政府,但我本人却绝对不会去支持、声援任何一个大陆人士通过这类极端手段(更不要说全家殉葬这种准“自我恐怖”行为了)去争取权益的行为----如果有人威胁采取这种极端方式,那么我第一反应是极力劝阻,第二也要彻底打消他“这种威胁或许管用?”的不切实际幻想,为此包括拒绝替他作这类威胁的任何传播(说白了就是替他向有关方面申诉抗议可以,但除了报警,上传他可能自焚的消息我则不会干,除非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连道具也是假的),威胁自杀本身就已经具备了极大的现实危险,很难想象一个手持打火机全家泼了汽油威胁要自焚的人离不慎失火弄假成真的距离还有多远。



有些人可能要指责本人这种对待威胁自杀者的方式冷酷无情,其实,这其中的道理就同坚决不同劫持人质恐怖分子谈判一样。威胁全家自焚者其实在不自觉地劫持(因为没有任何东西值得去这么做)了自己全家的幸福,要拯救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坚决打消他们威胁自焚的幻想,以绝秦愿---至于那些真的打定主意要全家自焚抗议的人,我只能请警察和心理医生来处理了,因为为了根本不值的事情牺牲全家性命,实在需要心理辅导、甚至需要社会的强制手段去保护他们。



当然最好还是政府有关方面在自焚威胁面前低头让步,答应威胁者的某些要求。。。问题是这在今天的大陆可能么?尤其是大陆有关方面也不会不考虑到这样做“鼓励威胁自焚”的可能社会后果,因此最佳的结果不过是私下交易、严守机密罢了。。。但如此的“最佳结果”,徐先生满意之外,又还能具备什么政治上的正面意义?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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