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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64事件的战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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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4事件的战争性质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64事件的战争性质 (348 reads)      时间: 2003-4-05 周六, 上午7:27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战争怎么定义?从技术上大概是大规模有组织的互相残杀。



一旦抢夺了军队的枪支,这事情就变了性质了。因为枪支在敌对力量之

手,对执法力量就构成生命危险。严格地说,这已经到了武装叛乱的边

缘。美国政府在这种场合,多半也得用武器。



因此史书上说,当时中国政府的提法是镇压反革命暴乱。



一方是有简陋武装的游击队,一方是有武装的正规军,行动性质从维和

的警察行动转变为小规模战争。



战争中按日内瓦公约,不能杀俘,不能用毒气,生物武器,核武等。但是

还没有规定不得杀人。战争本质是通过杀人达到目的。不准杀人,那就没

战争这么一说了。



美军打伊拉克,伊拉克用鸟枪和老套统,美军则用火箭都打不透的布莱德

利坦克,虽然这等於在北美的广大平原上射杀兔子一样射杀印第安人,更

类似富人星期天去行猎,但是从定义来看,毕竟还得算战争。



天安门双方的确武力悬殊,一方用砖头,燃烧弹,一方用冲锋枪和坦克。

但是,那个事件的发展,不幸已经开始具备了战争的性质。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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