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阻拦国家军事行动者后果自负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阻拦国家军事行动者后果自负   
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阻拦国家军事行动者后果自负 (335 reads)      时间: 2003-4-05 周六, 上午3:52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阻拦国家军事行动者后果自负



马悲鸣



云儿别忙,我还没写到那儿呢。本来今天这篇也只是个提纲而已,让你们看看我大概的思路。



我刚讲完了六四开枪之前政府是否合法。



你问的问题很奇怪。阻拦国家军事行动者遭受逮捕送上法庭以后,才有量刑一说。在军事行动展开时暴力阻拦国家武装力量推进,根本无法逮捕,军事行动又不能受阻拦而终止,只好强行突防。故阻拦国家军事行动者犯的是叛国罪,后果自负。包括死亡,这是古今中外通例。按常规说,堵军车时就可强行通过。至于堵军车者的下场,则不管死伤,一律后果自负。



这个问题就说到这里,有点超前了。你等我按时间顺序慢慢来吧。



再声明一句,我与民运无仇。只除了郑义。我虽有精确制导炸弹直逼郑义,但他躲在深层防空洞里,刀枪不入,我治不了他。没办法只好用地毯式轰炸把整个八九民运一马勺烩了。棋怕十六杀,只要把整个八九民运彻底炸翻,郑义自然包括其中。我的私仇也就报了。



你们与其骂我诬蔑六四,不如劝说郑义赶快无条件投降。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马悲鸣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发送电子邮件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4535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