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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为了自由,我们才服从法律--专访青年学者王怡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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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了自由,我们才服从法律--专访青年学者王怡 zt   
所跟贴 为了自由,我们才服从法律--专访青年学者王怡 zt -- Anonymous - (28018 Byte) 2003-3-17 周一, 上午9:31 (30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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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非常赞同王怡的观点!自由不但是我们服从法律的理由。自由也是我们承认国家的理由。 (65 reads)      时间: 2003-3-17 周一, 上午10:0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没有超验的自然权利,就根本没有近代的西方法治文化和宪政制度。洛克和霍 布斯、卢梭都引入社会契约的概念,承认先验的自然权利及其让渡,是作为政治共同 体的国家的来源和起点。换句话说就是人权是主权的来源。但他们从这个起点上产生 了分歧。洛克坚持了西塞罗的传统,把个人自由与财产权看作国家的唯一目的。把保 护这些自然权利看作政府的唯一职能。并坚持这些基本自然权利的不可让渡。即坚持 人权高于主权。坚持人权是我们承认和审视国家主权的唯一标准。这比西塞罗更进一 步,自由不但是我们服从法律的理由。自由也是我们承认国家的理由。这也是一个自 由主义者的基本立场--没有自由,国家一钱不值。或借用甘地的话说,“社会主义意 味着国家一无所有“。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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