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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氓胜过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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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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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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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网氓胜过教授
芦笛
中国的一大奇特国情,是贵为高级知识分子的教授还不如流氓有点decency。
中文网上最大的无行混混,当数安、看二位。前者的作为,就连本坛最不正派的小古同志都看不上,谓之没有道德底线。不过强中更有强中手。我佩服网氓,尤胜于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教授。
这两位尽管在网上无恶不作,但起码有一条:人家是响当当、硬梆梆的光棍,说过的话,作过的事不兴抵赖。我斥骂看好戏两年多了,但列举出来的他的劣迹,他只抵赖过一次。那时他给我写信,造谣诽谤马悲鸣,还妄图对我进行经济诈骗,一举犯下骚扰罪、诽谤罪和诈骗罪。我把他的信公布出来,他开头矢口否认,但后来又主动承认了。以后我再列举这些罪行,他从来不敢回答,但再也没有否认过。
说起来,虽然是骚扰信、诈骗信,但毕竟是寄到私人信箱来的。我虽然一直保留着证据,但只有诉诸法庭才能证明真实性。所以,他真要矢口否认,反咬一口说我造谣,我也拿他没有办法。从这点上来说,看好戏虽然是网氓,但胳膊上走得马,迎面骨打得锣,不失为一个有点汉子气的光棍。
小安子也是这样。他自己在说道上亲口承认在六四后还在国内大大的发了一笔,从此衣食不愁,可以闲居家中,在北美做寓公。此后我多次追问他和中共高官勾结发财的底细,他从不敢回答,但也从未抵赖过。他在说道作的恶也是这样,例如使用特务手段盗窃并发表奸坛内部机密的事,面对我的质问,他从来默不作声,从来不敢矢口否认。而他真要效法某哲学家抵赖,我也拿他毫无办法,因为说道已经撤销了,算是死无对证吧。因此,他和看某一样,同样有点汉子气。
相比之下,某教授连白纸黑字发表在公共论坛上的“人数是无穷小量”论都有那个脸皮抵赖,说他从来没说过这句话,说的是“几何级数永远不会等于零”,仿佛他和林思云争论的是劣等数学问题,而不是人口问题。一个高级知识分子,脸皮这么厚且不说了,居然就小看天下人的智力到这个地步,以为靠这种最劣最次的诡辩便可一手遮尽天下人耳目,玩弄众人于股掌之上,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
如果说网氓尤比教授有点敢作敢当的骨气,赤脚理论家就更不必说了。众所周知,无庸置疑,小高同志是网上写手中最没文化的一位,离开错别字就写不了文章。就连个天天用的碟子的“碟”字,也要写成“帖”字,“不识抬举”成了“不是抬举”。当然这也不是他的过错,据说是毛共剥夺了他的受教育权利。可就这么一个半文盲,也要比教授高明得多。不说别的,起码还知道世上有“归谬法”这档子事。
那天小高在网上公开承认他擅长“分身同搏”术,使用多个化名和小安子打架。我大吃一惊:万没想到著名民运领袖会干这种下作事!于是上帖委婉提醒他,就算不知道做人应该光明磊落的道理,起码也得讲究点身份。不料该同志大义凛然地说:只有你们“独资”才最讲究身份。以流氓之道还治流氓之身特别有效。那意思就是,因为安是流氓,他也就要为革命当流氓了。
我更加吃惊,于是便请教他,如果流氓强奸了他的妻女,他是否也要去强奸对方的妻女?难得没文化如他者,却也知道那是归谬法。反驳说,你那归谬法用错了。凡事有个限度(您别说,艾思奇那本文盲书,赤脚理论家看得还真熟,念念不忘那个“度”)。可笑的是,我本来那归谬法用的就是要提醒他做人不能不择手段,总得有个底线约束,他倒来说我用错了归谬法!
不过高光明在这点上还不失光明磊落。这种事摊在教授头上,便一定会说我歪曲他的观点。谓予不信,请去看《樊弓大定理》后他的跟帖。那里通篇用的都是归谬法,用他发现的定理推出惊人的荒谬结论来。而这在他嘴里却成了断章取义!教授的脸皮厚度之惊人,恰与他的脑容量之惊人的狭小相映成趣。这说来也不足奇,算是“辩证逻辑”的一条定律吧──正因为脑细胞太少,营养于是便都转移到脸皮上去了。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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