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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五维扬 chr(60) 结束这个游戏吧!Re:赠老五,金录,阿甘,老憨chr(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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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五维扬 chr(60) 结束这个游戏吧!Re:赠老五,金录,阿甘,老憨chr(62)
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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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送交者: 五维扬 chr(60) 结束这个游戏吧!Re:赠老五,金录,阿甘,老憨chr(62)
(577 reads)
时间:
2001-11-02 周五, 上午11:3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结束这个游戏吧!Re:赠老五,金录,阿甘,老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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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November 01, 2001:
完全赞同阿成的看法。这大约是我第一次赞同阿成的全部观点,不好意思。
关于“汉奸”“爱国贼”的帽子,生活中老五都没少戴,“汉奸”成群的地方老五就是“爱国贼”,“爱国贼”扎堆的地方老五就是“汉奸”,老五随时身背凉水桶,不论是“汉奸”还是“爱国贼”,谁发烧浇谁。无他,老五反对走极端,痛恨群情激奋,痛恨一哄而起,痛恨轰轰烈烈。这一切都让我想起文革,没有一大批喜欢群情激奋一哄而起轰轰烈烈的人,就凭领袖一人能掀得起这场浩劫吗?
上得网来,老五码字太慢(谁让我当年在大家一哄而起学五笔时嘲笑人家抢秘书饭碗)发言能力自是大打折扣,能做到的也就只有自己不去为旺火添柴,更不去痛打落水狗(为台独藏独张目和为文革及某人召魂的狗,老五打死而后快)而已。
至于在说坛,拜油菜兄阶级划分所赐,老五被归到了“爱国贼”阵营。至于原因嘛,除了老五每年不定期的给希望工程捐点钱之外,似乎也没什么太多的理由。当然,油菜兄乃玩笑之作,我也就乐得接受了。至于各位心中给老五戴哪顶帽子,我倒是不在意。老五自出生就顶着一顶比家父戴的帽子还多“狗崽子”三字的大帽子。有这顶帽子垫底,还有什么帽子不能应付。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像是,在网上也和社会上一样,弥漫着一种做批判现实者光荣,不批判现实者可耻的风气。骂起社会,骂起政府,骂起中国人来理直气壮而对社会政府和中国人的长处却闭口不谈甚至歪曲,末了还要宣称比谁都爱国,只是“爱之切,恨之急”,不知道他们爱自己的家人是不是也是这么个爱法。
自己有了孩子,才知道教育的不易。从吃喝拉撒睡到为人处世都要教育和引导,这其中批评不可少,但正面引导更重要。如果只是一味的批评其结果想必大家都明白。如果我们不满那种被政府控制的只发一种声音的纯粹的宣传,我们是不是也该想一想,如果我们也只发一种声音或只准别人发一种声音,是不是也和那种我们厌恶的纯粹的宣传是同样的丑恶。我们这些有着独立思考能力,有着独立人格的各位难道也不敢或不让别人发出独立的声音吗?
就说今年江核心(极厌恶其搞个人崇拜)宣布允许资本家入党一事,在这里公然叫好的也只有加人兄弟一人(加人,你比老五有勇气),911也只有老马(还不是在这里)宣称“中共二善911”。难道有这种看法的真的只有他们两个人吗?为什么我们没有站出来说声“好”。
我并不是主张对社会政府和中国人的习性只说好听的,只唱赞歌,也不是鼓励小骂大帮忙。而是希望各位能拿出勇气拿出眼光,实事求是,该贬就贬,该褒就褒。望闻问切,打针灌药,抽血验尿,都是疗病必要。小中医先生最清楚。
我想说的是,如果各位是以身上流的中国人血液为荣而不是为耻的话,希望生活在那块土地上的父老乡亲日子越过越好的话,不管你是拿哪国护照,不管你生活在哪里,抛弃偏见,为我中华之富强鼓与呼。
故,在下以为不必为是“汉奸”而得意,也不必为是“爱国贼”而自豪,这帽子如果出了玩笑的圈子就是可悲的。而由此而来的相互攻击指责则不但是可悲的甚至是可怜的。
就像两个小孩过家家,你当我妈妈,我当你爸爸。当孩子长大了,他们就明白了什么是爸爸,什么是妈妈。难道我们就老也长不大吗?
结束“汉奸”“爱国贼”这种不是太有趣的游戏吧。
附:阿成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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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老五,金录,阿甘,老憨。
话说昨日,阿成便去了那个论坛,最后还在那里发言两篇。对那里进行预言,对那
里进行歌颂。然,阿成真的成了“爱国贼”的“叛徒”了吗? 否也!面包虽面,但
永远也不接受“汉奸”的帽子,永远是个真正的“爱国贼”。
“爱吾中华”乃阿成的爱好,乃我“爱国贼”之所爱。反对无情批判,倡导自然融
合,举鼓励启发大旗,重法制民主,又具人情味,乃我“爱国贼”之特征。( 一不
小心,又满嘴胡言乱语,这回面包算是烤焦了。)
然,想想,我们对“汉奸”的态度,是否正是“汉奸”对“中华文化”的态度呢?
阿成,抚心自问,我们还是做到比他们好。我们没有犯大错。
然,是否就没有改进的地方呢?有也。
其一:“汉奸”虽然对“中国文化”无情批判,但他们同时是相信法制民主的。只
要,我们用法制民主的方法,于他们讨论。肯定,有益双方进步,有益中国进步。
( 完了,这回,面包房要着火了。)
其二:有些“汉奸”虽然不象“爱国贼”心胸宽广。但这缺点,是否正好是我们应
该用“鼓励,启发”的手段,共同克服呢?如果我们跟他们吵架,是否只会引起他
们的“逆反”,达不到目的呢?我们是否应该“因才施教”呢?
其三:当年孙中山如果和袁世凯,认真携手共建民国,也许就成功了。我们“爱国
贼”应该积极和“汉奸”联合。虽然他们比较“倔强”,但只要“精诚所至”,总
有一天,世上再也没有“爱国贼”和“汉奸”了。
其四:其实,“保守派”和“爱国贼”早已熔于一派。我们应该,趁那里新生之际,
为了共同的目标“法制民主”努力。虽然方法上可能有区别,但不应该“水火不容”。
我们“爱国贼”应该主动于“汉奸”联合,( 谁叫我们比“激进派汉奸”强呢?阿
成当真很不虚心,该打该打。)
其五:面包的预言,不是一时冲动。想想过去阿成对“林思云”的预言吧,是不是
很准?所以,请相信面包( 就相信这一回,好不好?)
其六:“爱国贼”应该和“汉奸”彼此吹捧。彼此吹捧比彼此贬要强百倍。( 不要
忘了,咱们提倡“鼓励启发”。)
其七: 阿成敢再作一个预言:金录在生活中是幽默风趣的。因为,这是天使天生的
魅力。
其八:多谢此处版主。
其九:
阿成,敬上。 欲行九叩大礼,一想不好,咱们还要建设法制民主呢。脑子里的封建
遗毒,虽是爱好,也得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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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贴: 赞成! - 涧中鱼
“故,在下以为不必为是“汉奸”而得意,也不必为是“爱国贼”而自豪,这帽子如果出了玩笑的圈子就是可悲的。而由此而来的相互攻击指责则不但是可悲的甚至是可怜的。”
如果是玩笑,笑多了肌肉就僵硬了,也就NI味了。
该收场时就收场。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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