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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才是硬道理---关于中国民间关注刘荻活动的战略性思考(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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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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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自从北师大学生、互联网作者、网友刘荻女士于去年11月7日中共十六大召开前被公安从学校拘捕后,海内外中国人自发形成的关注刘荻浪潮就一直没有平息。除了近百篇出自各阶层网上作者的关注刘荻文章、以及互联网上开天辟地头一回出现的抗议性“冠名不锈钢行动”之外;最引起世人瞩目的,就要算2003年新年以来,短短三个月内连续发起的两次大规模关注刘荻签名活动了。客观地说,这两次活动虽然各有千秋、也各有经验教训,但在舆论宣传和签名征集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用自发性群众活动的标准来衡量,都算很不错的了。这反映了中国民间一直蛰伏着一股不可小视的民主抗争力量,相信中共对此也一定会有所认识、有所警觉。
然而,在这连续两次大规模关注刘荻活动过去后,我们这些一直、而且仍将关注刘荻(自然也包括李毅斌、吴一然等其他一同被捕的网友)的民间人士接下来该做些什么?我们又还能做些什么??。。。这样的问题就马上摆在了我们面前。不忘刘荻、长期关注我相信我们大家都能做到,但具体怎么样的关注方式、怎么样的战略思维,才能最符合我们民间关注刘荻的基本出发点、也最容易产生我们最期望的那种效果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做两个政治上的基本假设:
假设之一:大陆政府肯定不希望刘荻案件引发民间的强大不满甚至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在决策时多少要考虑民间抗争这一因素;
这一条假设是我们全部民间关注刘荻活动的心理基础,因为绝大部分关注者的主要目的都是想救刘荻而不仅仅是在政治上让大陆政府难堪。
假设之二:大陆政府又不可能迅速向民间的任何抗议请愿活动做出直接让步,否则今后老百姓遇到类似问题都会有样学样,局面遂不可收拾也。
这一条假设,直接建立在中共的思维方式之上,熟悉中共的人都应该不难理解。事实上,从中共建国到现在,唯一一次中共对民间大规模抗争作出正面让步的情况,还是六四期间同意开始和学生对话,就这也仅仅停留在姿态而不是实际上(比如一直不肯收回4。26社论“动乱”的说法),而且非赵紫阳主政就决不可得。
假设之三:刘荻李毅斌的具体案情(用中共的话来说就是“罪名
”),既不可能象我们大家第一直觉的那样,属于“因为写文章被抓”那样的完全胡抓乱捕;也不可能真的因为他们做出了什么直接“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颠覆罪名而活该受到惩罚。
我在这里提出这一假设并希望大家接受,本身也是建立在我本人通过多方调查对案情初步掌握之基础上的。即使根本不了解任何案情,我们也很难想象:刘荻会仅仅因她那16篇无论在内容、数量、还是影响上对中共的批判和威胁都远小于类似东海一枭这样不少大陆网上作者的单一原因而被捕,毕竟今天中国大陆的言论自由度、尤其是网上言论自由度,已经完全可以容忍刘荻那样隐讳批判的文章了。中共不仅拘捕刘荻、而且在海内外一片抗议声中反将刘荻正式逮捕,这一定是因为刘荻等人具体的“事”而不是“言”。
但从另一方面来讲:直接导致刘荻等人“犯事”的那个“事”,又真的可能对大陆的“国家安全”构成什么实质性的严重威胁么?对这类行为的处理,又真的有必要动用逮捕判刑秘密审判这样的严酷专政手段么?或者真的有道理在将来不顾海内外民意的期望,将刘荻李毅斌等人判处重刑么?
根据我对案情的了解,上述几个问题的答案都应当是“不!”----因为刘荻、李毅斌等人策划的一点事情不仅根本没有实施,而且本身也完全是出于一片爱国赤诚、出于对中共十六大召开、胡锦涛等新领导班子上台后大陆政治气氛将日渐良好的一种天真期望,而在觉得中国民主春天的到来已经时不我待的多少有些急迫的心情驱动下,所作出的一点具体公民抗争努力罢了。
正如最近这封“关于刘荻案致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公开信”中所写的那样----“即使她因年轻和对民主的心切而使自己的言行越出了语境所能接受的程度,本身也应无危害国家安全的主观故意,不应当构成秘密拘捕和长期关押的理由。”---这句话已经很好地概括了我上面希望大家接受的第三个假设。
假设之四:大陆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自己的需要,完全可能将其对刘荻、李毅斌等人的最终处理弹性化---换句话说,就是想对他们从轻时,说合法放人也就放了;想从重打击时,则也一点不难去利用案情法律大作文章,罗织罪名置他们于险地。
对这一点假设,比较熟悉大陆迫害政治犯手法历史的人都应该会心里有数---远的不说,就说最近被大陆重判无期徒刑的王炳章吧,最后法庭宣判时给他罗列的那些罪名,大部分竟然是1998年王炳章闯关回大陆安然无恙还被大陆礼送出境之前的所谓“颠覆言行”---那么请问早在当时王炳章就公开宣扬、毫不避讳的那些“颠覆言行”,为什么98年大陆连抓都不抓?5年不到却成了弥天大罪了呢??其实,这种“你过去黑材料有的是,需要整你时随便拿来用用就可以钉死你”这一条,恰恰是中共处理政治犯问题的习惯手法,根据需要,随时运用自如。
这一条对付王炳章这样的“历史反革命”有效,对刘荻李毅斌他们这样本来就没干什么了不起过火事的年轻人莫非也适用么?很遗憾,对中共来说,根据政治犯过往言行来罗织罪名,把当时公安、国安都懒得计较的事情拿来作为今天的弥天大罪,他们可是从来不愁“无米下饭”的---“寻人天网”的黄琦被关三年多,其起诉书中罗列的罪名真的很重么?而刘荻写的那些文章、李毅斌做的那个显然不合“法”的“民主与自由”论坛版主,再加上他们以前和一些大陆异议人士的交往。。。这些,真要被中共提出来作为罪名、用耸人听闻的文字写到他们的起诉书中去,别说象黄琦那样关你三年,就算判你十年八年的,你又有什么办法??
正所谓:“事本不大、罪可罗织、弹性处理、亦轻亦重”
---以上这四条,就是我们做出可能影响今后中国民间关注刘荻活动进程的战略性思考前,所必须首先做出的一些假设。有了这些假设条件之后,我们分析具体的战略问题,思路就会清晰许多。
接下来我们则,希望所有中国民间的关注刘荻力量能够迅速达成一个明确的共识:这就是“救人为上”,或者说得更极端一点:“人救出来什么都好,人救不出来就一事无成”、“救人才是硬道理”。
对这一看似明显但其实未必能被所有人在心中接受的共识,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去阐释其正当性---
首先是道义上的理由。大家关注刘荻、李毅斌他们,不是为了救人还能是为了啥?假如有人参加这样的活动却并不把“救人”放在第一位,而是或者出于政治宣传或者出于个人名利的理由---那么对不起,即使您的目的再崇高、再正当,也至少请您不要拿刘荻这个可怜女孩的名字来说事。
其次则是策略上的理由。对于我们民间人士来说,关注刘荻的成败暂且不论,今后我们肯定还会有关注其他人、甚至我们自己的需要,肯定还会有需要为向中国政府争取某些民主权利和公民利益而再次动员民间力量同政府互动的需要。。。这些未来民间抗争活动的成败,都已经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这次关注刘荻活动的极大心理影响---试问:假如我们民间这次、这么不容易地、甚至是史无前例地动员了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的传媒、文章来关注一个具体的、事情应该并不怎么严重的被关押女孩,结果居然都不能对她的尽快获释或者至少是从轻从快处理其到任何正面作用;那么,大陆政府以后还可能重视类似的民间呼声么?而我们中的许多人又还会继续有抱着救人(或希望政府良性互动)的目的和期望、振臂高呼的信心和热情么(当然也一定会有一些民间人士因此更加愤然走上不断、甚至激烈抗争的道路,但这肯定只会是少数)---所以我才说:刘荻救不出来,从去年起才好不容易形成一点气候的中国民间抗争请愿活动,就多半会因为这次受挫而大受打击,而这,无疑是我们大家、包括刘荻、李毅斌自己所最不愿意看到的一种结果。
总而言之,简而言之:我们民间关注刘荻,直接和最高之目的都只能是为了营救刘荻和李毅斌他们尽早出狱。其他的一切良性政治目的,如“促进政府和民间的良性互动”(这一目的实现的前提显然是民间救人成功)、“向大陆政府显示民间力量、传达民意信息”(“显示”了政府不理岂不更糟?)等等。。。或者其实现必须以“救人”这一最高目的的实现为前提条件;或者其实现标志就是“救人”的成功----因此,它们都只能是附加的、从属的,决不能干扰“救人”这一最高目的实现。
至于“让中共难堪”“让中共在国际上和人民面前出丑”或者“向群众揭露中共的倒行逆施”。。。这类某一部分关注刘荻者的“民运”政治目的,对我们需要打交道的中共来说,都属于显而易见、不可容忍的恶性目标,因此在事实上只可能妨碍关注刘荻民间活动“救人”目标的实现,而最后也只能间接打击民间力量的信心和热情,反过来也丝毫不会有利于中国民主运动甚至民运自身。
“救人第一”,这句话我希望每一个关注刘荻的民间人士,都始终放在心上。“救人”能救出刘荻李毅斌他们所有这批被捕的人固然好,但哪怕只能救出刘荻小妹妹一人,只要其他同案被捕者的命运不会因此变得更差,那么这种并不完美的可能性我们也要积极地去争取。对其他同刘荻一样坐牢的人来说,刘荻的出狱本身,无疑也是他们最大的希望。
那么,从“救人第一”的原则性共识出发,我们民间人士在接下来的关注刘荻活动中究竟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又应该采取哪些行动呢?
还是要回到我一开始就希望大家接受的那四个假设上来---
假设之一(大陆政府决策时多少要考虑民间抗争这一因素)首先确立了民间持续关注刘荻热潮的合理作用,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第一次大规模的关注刘荻签名活动一定要在宣传上造势造足这个很容易产生不同意见的问题----说白了,没有经过那样的宣传造势,民间的力量就不能显示出来,大陆政府也根本不会把民间零零散散的抗议呼声当回事。同时,在那个阶段,还有很多普通人并不了解、甚至根本没有听说刘荻一案,那么通过一次大规模的活动及其宣传,也可以迅速唤醒这些人对刘荻案件的关注。
假设之二(大陆政府不可能迅速向民间的任何抗议请愿活动做出直接让步),则从另一方面暗示我们:企图通过一两次大规模的民间抗议请愿活动,就很快促成刘荻等人被释放的最佳结果是根本不可能的;甚至还存在着起反效果的可能---假如大陆政府出于某种考虑,已经决定释放刘荻或者从快从轻审判的前夕,突然民间又爆发了新一轮的大规模抗争活动,那么根据上面的假设,中共即使是出于最简单的政治谋略,也一定会被迫推迟放人,以免给外界造成释放刘荻是直接受到民间大规模抗争压力的结果这一中共最不希望给老百姓造成的印象。
我们也可以这样机械理解这种互动现象:好比中共为了避免给外界留下自己直接屈服于民间压力的印象,一般在民间大规模抗争活动的一段时间(比如三个月)之内不会释放民间要求释放的政治犯。那么每一次新的大规模抗争活动,就可能同时意味着刘荻不可能在三个月内获释。。。考虑到大规模抗争活动此起彼伏、可能给人们造成的心理印象更为长远、也因此更为中共所忌惮,那么连续性的大规模抗争活动除非都集中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散发能量,否则连续发起、进行的结果,就一定是使得中共越来越不希望尽快解决问题,而小老鼠在黑牢中受煎熬的时间也就会越来越长,甚至长到还不仅仅是“再多关三个月”这种公式,而是关押期成几何级数迅速增长,甚至可能在中共最后觉得有必要“杀一儆百”、彻底让民间心灰意冷的时候面临大陆法庭的重判。
---在这里,我们用得到假设之三和假设之四(刘荻李毅斌的具体案情不重,但中共完全可能罗织罪名、根据需要加重处罚)了----正是因为刘荻他们的罪名可轻可重,所以民间大规模抗议请愿活动和大陆有关方面的互动才会更加微妙,而可能的负面影响也实在有着“依法判决”上现实的可能性。
大规模抗议请愿活动不搞,中共不会正视民意。黑箱作业,刘荻等祸福难料,但从黄琦的遭遇来看,恐怕多担心一些是有道理的;
但类似的大规模抗议请愿活动搞了,又明显可能为刘荻的释放或至少是轻判带来负面影响,尤其是在大陆本来有可能迅速放人、从轻从快处理的前夕。
---如此两难处境,我们又该怎么做呢?
在这个时候,抱着明确“救人”目的的我们不妨把自己想象成刘荻、李毅斌他们的家人、亲朋,然后看看他们的反应该会是怎么样的----一般来说,这样的反应也是最趋吉避凶、最有利于营救自己想营救的人的。
---假如我的亲人被秘密用莫须有的罪名抓捕,我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希望能有尽可能多的人和我一起关注我的亲人,不然我的亲人就真的可能石沉大海、由着别人去折磨了----刘荻的奶奶刘衡女士,之所以很注意海内外关注刘荻人气的变化,就是这个原因。
但假如接下来我真得想“捞人”,把自己的亲人从牢中救出来,我大概也不希望和政府、公检法什么的正面对抗---我当然不希望人家把我们家当成无依无靠、告状无门的弱者,但显然也不会希望人家把我们家当成专门给他们制造麻烦的人。几乎所有曾经试图“捞人”过的亲人,最后几乎都会被迫走上一条托关系、走后门、谈条件、请客送礼,从而千方百计给亲人减轻罪名的这条道路。而只要亲人获释的希望还没最后断绝,恐怕也不会有任何亲人会去当面痛斥法官警员什么的。。。人之常情,却说明许多问题。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真心希望亲人尽快获释的家人朋友,没有谁会不首先急于打听案情、同时四处托关系、找后门、请律师的。
---这样的“亲人救刘荻”假设,其实就直接暗示了我们:真要从营救刘荻的这个“大局”出发,类似成百上千人签名请愿这样大规模的关注刘荻活动,在达到了“不希望人家把我们家当成无依无靠、告状无门的弱者”之“宣示力量、表达民意”目的之后,就不应该一搞再搞了。民间力量应该着手做些更实际的事情----比如尽可能准确、详细地了解刘荻案件的案情、性质;尽可能“求爷爷告奶奶”,接触、动员一些体制内说得上话的人物来促成政府满足民间的救人要求;“请律师”,也就是在基本把握案情最好最坏可能发展的基础上,事先从法律角度出发做好宣传辩护的两手准备。。。等等。
---这次“关于刘荻案致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公开信”,其实本来的出发点就是“求爷爷告奶奶”,希望那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可以在两会期间多少为刘荻案件说几句话、从而引起高层重视、促成刘荻问题的尽快解决。从这一点角度看,这次活动应该是有较大意义的,但可惜在具体操作思路上,却重新走回了“别让人家欺负我们家”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过时老路,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走向了自己善良用意的反面。
本来,“求爷爷告奶奶”就该私下进行,全世界都是这样的。很少有人为了“求爷爷告奶奶”救人,会去拉一大群人到“爷爷奶奶”窗底下去痛哭乞求的---痛哭乞求也许有效,但一个人哭未必比一大群人哭更有利于打动我们这些从来不把自己本该代表的“一大群人”当回事的“爷爷奶奶”,也就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
当然,有些朋友就不一定这么看,对他们来说,他们对这次活动目的的理解以及期望值本来就同我们这些一心只想“救人”的民间人士不一样,他们的典型心态,完全可以包含在下面这张居然得到这次活动中要发起人之一大叫“感动”的帖子中----
“这签名信的目的只有一个——表明仍然有一些中国人在关注这件事,象秋菊打官司一样不依不饶。”(奸坛诺微)
在中国的现实政治环境下,“不依不饶”就一定能打赢官司么?这话恐怕“秋菊”自己也不相信。何况如前所说:“不依不饶”地连续进行民间大规模抗争请愿活动,最后很可能救人不成,反而达到让刘荻、李毅斌“再多关三个月”的与善良愿望相反的负面效果。
既然对“打官司”没有帮助反而可能无助于官司的打赢,那么“表明仍然有一些中国人在关注这件事”真的就那么重要么?真的就没有其他比连续发动大规模签名活动更稳妥的办法来告诉大陆政府“我们没有忘记刘荻”了么?
其实,关注刘荻文章的继续不断出现、“冠名不锈钢行动”的长期坚持等等,都可以告诉世人尤其是中国政府“我们没有忘记刘荻”----再说白了,上次签名活动结束这才一个月零十天不到,难道我们民间就这么对自己没信心,居然马上要通过另一次雷同的活动来证明自己能够持续一个多月“不屈不挠”么?!
何况,这样签名人数明显减少、关注热情明显下降(看看海内外论坛的跟帖讨论程度就知道了),甚至参加第一次签名的人大部分没有参加这第二次签名的活动,与其说可以“表明仍然有一些中国人在关注这件事”,还不如说是“表明关注这件事的中国人一个月来大幅减少”(我当然不这么认为,这只是为了说明这种“表明”逻辑的荒谬)更恰当一些---如果照这种“再而衰”的趋势发展下去,那么我们民间力量就只能在中共眼里越来越虚弱(不管真的实际情况如何),而民间关注刘荻活动的动员能力也就被中共从此看得一清二楚。(也正是因为类似的原因,我才在上次签名活动中坚决反对那种“签名活动长期搞下去”的错误想法)
类似诺微、茉莉这样的关注刘荻民间人士,之所以会理解错误这次关注刘荻签名活动的本来目的(公开信附注写得明白:一是促成刘荻问题尽快解决、二是促成良性互动,说白了还是为“救人”),说白了就是有时候不自觉把关注刘荻活动的附带政治宣传效果(比如展现中国人的民主精神和勇气、唤醒民众。。。等等)、放在了营救刘荻这个目标本身之上。正因为这种主次颠倒的战略目标理解过去、现在还有将来都可能经常困扰我们关注刘荻民间人士中的一部分人,由此产生同“救人”相矛盾的实际操作结果,我才觉得今天特别有必要把“救人第一”这个共识提出来并反复强调。
从“救人第一”的角度出发,我们对一些一直存在的争论也更容易看得清楚。比如海外民运人士等一些政治敏感人物,究竟适不适合公开表明自己是民间关注刘荻活动的组织者甚至骨干之一;再比如今后类似的公开声明、签名信,其内容究竟应该怎么去趋吉避凶(比如这次非文人建议的那个签名信文本就最实用)。。。等等,甚至接下来我们该做的事情、不该做的事情,都可以心如明镜、豁然开朗。
----我们接下来显然应该尽力避免去做的,就是那些最可能直接刺激中共在刘荻案件上采强硬立场的任何关注活动----具体来说,我个人认为,已经重复了两次、没有任何新意、公众参与热情也在明显下降的大规模签名活动,在一般情况下就应当尽力避免,直到大陆政府仍然长时间不释放刘荻、甚至重判刘荻之后。所谓“长时间”,我的理解是要到六四之后,看看六四紧张期过后,大陆会不会松一口气,自己下刘荻案这个台阶。而在六四前后的敏感时期,尤其要避免再搞大规模的关注刘荻活动,否则就等于把刘荻案同中共最忌讳的六四问题扯上关系,如此,可就真害了刘荻啊!
同时,我们民间关注刘荻的活动要坚持下去,但必须更加实际、更加针对刘荻李毅斌这些活生生的真实人物多家了解关心,而不是只在心里把他们当成一个同其他政治犯并无本质区别的符号去人云亦云---为此,尽可能多地了解案情、搜集资料,在宣传和行动策略上都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就极为重要。
但更重要的是,还是在“救人第一”这个共识之下,明确我们民间力量希望通过和大陆政府良性互动直接促成刘荻案件的从快、从轻解决这一根本操作战略,摒弃一切不利于向大陆政府传达“良性互动”愿望信息的政治性因素。同时多方努力、“求爷爷告奶奶”、四处“走后门”。。。争取把民间力量的善良、理性沟通合作愿望准确、及时地传达给大陆高层能够拍板的人物和部门。在必要时,我们甚至可以动员部分民间人士,主动和大陆有关方面形成释放刘荻的某种默契,以最大限度地促成刘荻案的尽快解决。
根据本人目前得到的一些侧面消息,刘荻本人目前的被关押待遇可能比大多数的普通嫌犯要好,而刘荻本人的涉案程度可能是最轻的,因此,被从轻处理、较快释放的可能性还是相当大的---但越是这样,我们就越不能掉以轻心,为呼吁而呼吁、为声援而声援,对中共逼得太紧,让他们反而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台阶可下。
六四血的教训说明:中国的民间民主人权活动,往往一开始偏于软弱(上次签名活动,反对和希望草草收场的海外人士很多,这次却反而似乎都支持起来),但一旦成功发动,就经常被激进力量所主导(这个时候,谁出来劝阻批评,就似乎在道义上不占上风),总是不能“见好就收”,无限制地“意犹未尽”。。。最终在中共的忍无可忍之下被残酷扼杀。我本人是经历过六四学生不肯“见好就收”、至少给中共留下时间和台阶血的教训的人,那个时候我正好和今天的刘荻一般年纪。这次我也帮助成功发动了这场中国民间的关注刘荻活动。。。但高潮既起、力量已聚,我们就不能再老呆在“广场”不肯罢休,而至少应该首先“收兵复课”、给大陆政府留下充分的消化、反思、决策时间.
我知道中国的民间民主人权力量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凝聚、这么强大过,一些朋友可能由此滋生了“乘胜大干”的乐观情绪(也不排除有极少数人以为可以借机进行政治宣传甚至个人做秀),而不自觉忘记了我们民间力量相比中共国家机器来说的弱小和无力。我们不怕专制力量、但我们却完全有理由怕专制力量在刘荻案件的处理上占上风、变本加厉地迫害我们希望营救的刘荻李毅斌等朋友。为了“救人”、为了我们这次来之不易的民间关注刘荻活动本身的成败,我郑重呼吁大家今后小心计划、谨慎从事,多营救、少造势----等到六四后一段时间小老鼠仍然没有消息,那个时候我们再向大陆政府“表明仍然有一些中国人在关注这件事,象秋菊打官司一样不依不饶”。
不锈钢安魂曲
2003年3月5日于加拿大
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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