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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封安魂曲笔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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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解封安魂曲笔名的条件
所跟贴
安魂曲不断炸罕见论坛, 关于安的看法, 已不纯是其它论坛的事.
--
加人
- (0 Byte) 2003-3-02 周日, 上午5:52
(250 reads)
莫明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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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海纳百川版主的如下贴子已经构成该论坛对本人的造谣诽谤罪
(256 reads)
时间:
2003-3-02 周日, 上午7:2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送交者: 不锈钢安魂曲 于 北京时间 12时 3/02 (18 hits)
主题:海纳百川版主的如下贴子已经构成该论坛对本人的造谣诽谤罪
[博讯论坛] (安魂曲声明:本人从未在任何时候对海纳百川论坛进行过任何的“密集炸版攻击”,因此该论坛版主04、该论坛的实际拥有者、当初悍然宣布不许网友在政治论坛讨论关注刘荻签名活动事宜的狼协先生之下述贴子已经构成该坛对本人的明目张胆诽谤。鉴于该坛属于在美国注册的商业论坛,无法实际逃脱法律责任,本人将咨询律师意见后,决定对该坛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作者:斑竹04解封安魂曲笔名的条件2/28/2003 20:35 [Click:72]
安魂曲必须在各论坛为其长时间对本坛密集炸版攻击的行为无条件公开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重犯。此布。
斑竹04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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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造谣诽谤罪”的罪证在他的贴里已经至给出来了
--
狼协
- (180 Byte) 2003-3-02 周日, 上午8:37
(23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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