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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檔案展今揭幕 -- Anonymous - (1484 Byte) 2003-2-28 周五, 上午5:43 (421 r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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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2003.02.28 中國時報
當年人物黑翻紅 撫今憶昔多感嘆
林淑玲/台北報導
一百多件展出的美麗島事件檔案,寫盡台灣在那個時代的悲哀。在調查局一份「一二一○」偵訊原則中,黃信介、蘇慶黎、王拓、陳忠信全被歸類為「共匪」。副總統呂秀蓮在一份「自白書」中,被迫寫下「我雖明知台獨活動是違法的,卻在海外參加台獨活動,回國後又從事台獨活動,於今思之,甚感懊悔,盼政府體諒愚情……。」
訂三月一日起對外開放的「美麗島事件檔案展」,讓廿多年來深鎖於各機關檔案室的禁忌文件終於重見天日。更由於許多當事人都已是目前檯面上的重要人物,今昔對照,令投入此一檔案研究的學者、參觀者都感嘆不已。
在民國六十八年底情治單位發出的「美麗島事件偵訊原則」中,除了確立重點對象,並將遭逮捕者分成三大類。第一類是「共匪」,被歸為此類者包括黃信介、蘇慶黎、王拓、陳忠信。第二類是「台獨」,被歸為此類者包括姚嘉文、林義雄、陳菊、張俊宏、呂秀蓮、張富忠、魏廷朝等。當時在逃的施明德則被列入第三類,通令各單位,施明德到案後應列為重點對象。
當時,情治單位也對代號「一二一○專案」的美麗島事件,確立偵訊工作指導綱要,第一是「先求穩定再求發展」,追蹤訊問的目的是使「共匪及台獨分子在高雄暴亂事件中,所扮演角色能夠明白、正確。」
美麗島事件十二月十日發生後,警總於十三日查封美麗島雜誌社及各地服務處,並逮捕關係人林義雄、張俊宏、姚嘉文、呂秀蓮等人,許多人都在非自由意志下,被迫寫下坦白向政府認錯的「自白書」。檔案展會場中,主辦單位特別將當事人的「自白書」與「最後陳述」並列,讓參觀者從迥然不同的內容,探索當事人的內心世界。
呂秀蓮在「自白書」以娟秀的字跡寫著,「國家育我多年,我雖明知台獨活動是違法,卻在海外參加台獨活動,回國後又從事台獨活動,於今思之,甚感懊悔。」文中還提到「深感慚愧、不安,盼政府諒解愚情。」但在坐牢一百一十天後,呂秀蓮在一份「最後陳訴」中,卻以激昂語氣寫道,「呂秀蓮叛國嗎?只因為她出國見識過形形色色的人,只因為她在自己的國家從事民主運動。」
林義雄、陳菊、張俊宏等人的「自白書」和「最後陳訴」都有同樣的對比差異。
由於美麗島事件人物都已經先後成為位居高位公職,陳水扁總統、蘇貞昌、張俊雄等更以辯護律師背景,崛起政壇。主辦單位也特別安排部分政壇高層人士所涉及的檔案納入展覽。例如,陳水扁總統當時為接受軍法大審的黃信介辯護時,在打好字的辯護書上,又親手在上面補了密密麻麻的資料,全力為「信介仙」辯護。
行政院長游錫的名字則在一份由「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出具的「宜蘭縣為陰謀份子助選及可能協助施某(施明德)逃亡名冊」中出現,游錫名字下面還寫著「參與高雄事件」。當時,年輕的游錫還沒有當選省議員。
當時的警總、國安局等資料中,一概以「陰謀份子」稱呼呂秀蓮等涉案人士。並由新聞局以說帖爭取國際認同,強調林義雄等是台獨暴力分子,美麗島雜誌是以媒體之名,掩飾其暴力團體的事實。不過,美麗島事件發生後,國際特赦組織、國際記者團體、美國國會議員等,要求我政府釋放呂秀蓮等人的信件也如雪片般飛來。相關珍貴文件都是首次與國人見面。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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