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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草庵居士,既然你没有在时限之前公开道歉,本蟀已经在相关网站请斑竹澄清你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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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草庵居士,既然你没有在时限之前公开道歉,本蟀已经在相关网站请斑竹澄清你的指控   
所跟贴 草庵居士,既然你没有在时限之前公开道歉,本蟀已经在相关网站请斑竹澄清你的指控 -- Anonymous - (2412 Byte) 2003-1-24 周五, 上午10:27 (324 reads)
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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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另,正在考虑是否应当向联邦调查局报告草庵居士威胁要让国内相关部门“解决”有关网友 (102 reads)      时间: 2003-1-24 周五, 上午10:3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附:草庵居士原贴:



所跟帖: 不锈钢茉莉 : 与蟋蟀商榷:《关注刘荻公开信》六项要求基本上正确。 1/22/2003 2:23:34 PM



作者: 草庵居士 支持茉莉,对某些人不要理会,看我的经验 1/22/2003 22:09 [Click:28]



一位网络论坛版主告诉我,我在一个国内论坛发了一文,结果一位网络名为"蟋蟀王"的人在网络上公开指出是违反国家政策和法规,如果不删除,他将会到有关部门举报.结果,我的文章及相当部分被迫不得已删除.我再发文章,论坛的版主也不得不另行更改文章题目.而该论坛的一些管理员十分痛恨这种人,但只是无法说穿而已.



某些人换了面目出现,你不必在意.这种"朝廷鹰犬"是大有人在.我就发现有人本身在北京,而冒充身在北美发文章攻击他人.而且我的国内朋友还认识这个人,这人也毫不隐瞒自己,还邀请我的国内朋友同他一起去喝酒.当然他以为国内的朋友并未与我相识.



任何事情总会有人反对,何必在乎他们的言论.任何人只要良心无愧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国内朋友多,可以请国内的朋友帮助你调查一下,这个办法非常管用.你只要掌握了他的问题,你同样可以利用国内的影响将他"处理".用国内的关系去解决这些问题远比在这里抗议反驳更有效.我的国内的朋友帮我很多的忙,如果您需要,我可以请他们调查,帮助你解决问题,等将他问题调查后,问题积累多了,自然可以让国内政府去解决他.



对于那些怀有恶意的人,暂时不要理会,恶有恶报,时候未到.



=====



所跟帖: 明镜 : haha, you are just bluffing. 1/22/2003 11:31:01 PM



作者: 草庵居士 老兄,这里有众多的博士,难道只有你会英文吗? 1/23/2003 04:40 [Click:9]



我的一个原则:我是透明的,有名,有姓,有照片,你先把你的这一切都公布出来,我就和你论战,在这里不方便,随便你找论坛.我都奉陪.但我不会和连自己的身份姓名都不敢公布的人胡缠.



我是什么人,能做什么事,我不需要告诉任何人.事实胜于雄辩.



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不躲在暗处放冷箭.



连方XXC都知道曾被人利用,不愿意再参与这几个人的挑拨离间,见到这些人的贴子就删除.你想与我辩论什么?我早就与那几位沟通过了,只是有人不知道好歹而已.不信,你可以查一查这个论坛的贴子.以前我是如何讲话的.你也可以问问方XX,在国内,人们是如何对他攻击我的文章进行评价的,他了解额定情况是什么.



在这个中文论坛上用英文显示什么?不要忘记了天外有天.人要有自知之明.



你应该记住一句俗语:在利益面前商人是什么事情都可能干出来的.



最后送先生一句话并与先生共勉,也希望先生能理解这句美国俗语的真正涵义:"Bark: His bark is worse than his bite"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139785.asp?Stat=2&PageIdx=1&oD=1)



=====



所跟帖: 秦关 : 请版主删掉下面草庵一帖 1/22/2003 10:40:02 PM



作者: 草庵居士 吓着了?我是明人不做暗事.好事就愿意与人共享. 1/22/2003 23:04 [Click:55]



中共有人讲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只是充分利用一下中共的专制手段对付一下那些无赖而已.大陆政府不是铁板一块,任何政权都可以利用.特别是对小人.



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超越自己.与先生共勉.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139668.asp?Stat=2&PageIdx=1&oD=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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