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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探监”和“探视”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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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探监”和“探视”说起---
寒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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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探监”和“探视”说起---
(203 reads)
时间:
2003-1-24 周五, 上午5:40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看到楼下自称公开信作者之一的“前义工之一”(既然已经来本坛发言,不如起个更好的名字)那么费劲地去解释公开信中“探监”一词用法的完全正确,甚至对蟋蟀网友进行嘲讽,我不禁感到好笑。
其实,对于看望看守所中的人犯(现在基本已经改叫“犯罪嫌疑人”)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用一个更好、更准确、更常用、也更不容易引起争议的词---“探视”去代替,“前义工之一”早在公开信中这么写,就什么争论也不会有了。
事实上大陆看守所的相关墙壁上,一般悬挂的都是“家属探视规定”而不是什么“家属探监规定”,“探监规定”在大陆肯定只会被悬挂在正宗监狱(不知道包括不包括劳改农场)的墙上。所以说,在这个特定的地方,即使不能说“探监”一词全错,也至少应该承认它远不如“探视”一词更准确的多。
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对公开信中的“探监”一词提出质疑就更是情有可原。
然而,对于“探监”还是“探视”更准确恰当这个明显可以存疑、可以争论的地方,公开信作者“前义工之一”却死活不肯承认在这里用“探监”一词确实不如用“探视”更好,反而讲了很多牵强附会的非正式理由。这就未免有些太固执、太自以为是、太听不进别人批评了。
其实本来一封基本上属于网友七嘴八舌集体创作的公开信,其中这样那样的错漏就是免不了的。但我相信对这一点大家都能理解,毕竟这只是一次民间自发的请愿活动嘛,只要能把民众的心声基本传达到,中国政府也不会因为其中存在的错漏而低估其意义,那么公开信就算合格。在这种情况下,蟋蟀网友拿“探监”一词大做文章固然毫无必要,但“前义工之一”对此拒不认错,甚至连“探视”明显好于“探监”也死活不肯承认,非要找出一大堆理由来证明自己的“绝对正确”,这就只能让人觉得好笑了。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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