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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修改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给人大常委会的呼吁信(征集签名稿,欢迎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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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修改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给人大常委会的呼吁信(征集签名稿,欢迎提意见) -- 非文人 - (3390 Byte) 2003-1-20 周一, 上午3:48 (623 reads) |
春秋笔法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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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看看下面这些建议:
2。鉴于改革开放二十五年后,“社会制度”已有很大变化,并考虑“三个代表”的新发展,“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建议改为“推翻现行社会制度”。
不妥者最少有三:
一、推翻现行制度就有罪? 那么保守现行制度不正是阻碍社会进步和发展吗?逻辑上很可笑, 我党不会接受这个有悖江主席“与时俱进”伟大思想的建议。
二、降汉与降曹的游戏; 操既为汉相, 则降汉就是降曹, 这可是曹丞相说的。这现行制度的另一个缺点是,如果有谁推翻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封建制度, 则封建制度马上就成为“现行制度”, 我党要再上井冈山都有违自己的宪法,我党岂能那样愚蠢?
三、从根本上说, 从正义上说, 以推翻现行制度入罪, 在当今文明世界乃是一大奇闻, 搜遍世界非独裁国家, 未所闻也, 更重要的是, 用现行而不用社会主义, 则连金牌都没有的挂了, 不仅不合正义, 窃以为我党当然不会接受。
有此三点, 这个非文人真是要两头不讨好了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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