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就修改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给人大常委会的呼吁信(欢迎提意见)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就修改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给人大常委会的呼吁信(欢迎提意见)
所跟贴
请出示“干扰立法”的法律根据
--
非文人
- (0 Byte) 2003-1-15 周三, 下午7:25
(126 reads)
蟋蟀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你的意思是“禁止干扰立法”的法律根据? 请看《立法法》
(227 reads)
时间:
2003-1-15 周三, 下午10:3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关于立法(包括改法)的严肃性和程序,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网址连接附上)。其中摘录: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另外,外籍人不干涉他国立法,这也是个惯例问题。
http://www.dffy.com/law/lff.htm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84615 seconds ] :: [ 27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