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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帖:幼稚而且可笑!文有章法,法有理据,如果一个组织放开所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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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帖:幼稚而且可笑!文有章法,法有理据,如果一个组织放开所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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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帖:幼稚而且可笑!文有章法,法有理据,如果一个组织放开所有媒体。。。
--
须弥山主
- (4980 Byte) 2003-1-15 周三, 下午2:33
(467 reads)
不锈钢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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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纠正你文中一个错误,非文人他们不是在讨论“改宪”,是刑法105条!怎么老有
(178 reads)
时间:
2003-1-15 周三, 下午6:00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纠正你文中一个错误,非文人他们不是在讨论“改宪”,是刑法105条!怎么老有
人犯这个错误?
刑法105条就那么难记住吗?
请还没记住的人跟我念5遍:
刑法105条
刑法105条
刑法105条
刑法105条
刑法105条
(须弥山主自己再念若干遍,你现在思想落后得最多了。。。。)
再说一句,目前在奸坛吵吵改宪的就我一个孤家寡人,而且目前还属于理论原始阶
段,就像人类祖先在树枝上开始考虑下地的那年月。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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