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关于监督,再谈两句中国宪法第三条的学习心得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关于监督,再谈两句中国宪法第三条的学习心得   
不锈钢嘴巴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关于监督,再谈两句中国宪法第三条的学习心得 (181 reads)      时间: 2003-1-14 周二, 下午10:0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宪法第三条第一次出现了“监督”这个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

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大是人民的代表,负责监督其他机构。那么人大受人民的监督是怎样监督的?人

民直接监督,还是再选代表来监督人大?



人民既然是个概念化的词,所以人民是不可能直接监督人大的。而且“自己不能监

督自己”,我想应该是条公理,所以人大不能监督人大。那么由谁来监督人大?这

是中国宪法的一个谜。



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宪法,讲的是三权分立,也就是互相监督,形成一个

圈,这样就解决了“监督”的问题。



中国宪法中一再提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难道监督人大的是共产党?既然这样,

我建议此条宪法该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共产党负

责,受共产党监督。”您看是不是准确、到位?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009773 seconds ] :: [ 20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