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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仍然佩服!再请叶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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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仍然佩服!再请叶网友。   
两条虫子






加入时间: 2004/08/28
文章: 453

经验值: 0


文章标题: 仍然佩服!再请叶网友。 (301 reads)      时间: 2003-1-09 周四, 上午11:35

作者:两条虫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昨天起,用动态网到奸坛来非常费劲,中午换了好多IP才上来,请了你一遍。晚上根本就进不了。今天也是好不容易,简单几句答复你:

你说“这些问题你都不去深思,你还想当律师?你自己觉得你够不够格?”。

这就和你早些时候那个帖子说我“两条虫子认为根据该文就可以判毛泽东死3000次的死罪”一样,不知从何说起。我肯定没有想过当律师也没有根据《对一个独裁者的指控》就判了毛泽东死刑且3000次。已经说过你无中生有了,这次换个说法:你这打哪指哪的功夫确实了得!枪枪十环啊。所以仍然要说“佩服”!捏造东西来讲逻辑,这逻辑在你手里也给发扬光大了。

你说:[“1,你的这篇文章逻辑性不好,我当然可以一段话一段话一个字一个字地驳斥回去。可是我确实时间不够,所以不想写长文章。”](以下[]内为你的言论)

我那个帖子确实不长,主要的就三句话,你下面用了七条来回复,还没有“一段话一段话一个字一个字地驳斥”呐?把大话说在前面,后面还必须对照我那三句一一回复,这次我佩服的可是你的脸皮了。:)

[“2,要定老毛的罪,我提了三条:1)有事实;2)这些事实确实是犯罪;3)这些犯罪确实是老毛干的;这三条缺一不可。我说“这都要算到毛泽东头上?”,就是在要你证明3)。你证明不了,就不能定老毛的罪。我不知这样说,对于你,是不是够清楚了。”]

我自然越看越糊涂的,因为:

你在兼回两条虫子里面说的是[“3)这些滔天大罪确实是毛泽东干的。或者说,确实是该毛泽东负责的。”]

到底是需要证明“这些犯罪确实是老毛干的”呢?还是证明“确实是该毛泽东负责的”就可以?如此前后不一来讲道理的逻辑,自然只有你可以得心应手,我的“逻辑性不好”是没有疑问了。所以还要佩服的是你逻辑!

你觉得下面那几条还需要一一回应吗?

作者:两条虫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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