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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网友请~`
两条虫子
加入时间: 2004/08/28
文章: 453
经验值: 0
标题:
叶网友请~`
(171 reads)
时间:
2003-1-08 周三, 上午10:25
作者:
两条虫子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昨天在网上到两点多,没打招呼就睡了。不好意思。今天来答复您。
您在一个帖子中说“这里也是不适合讨论毛泽东的,因为大家对毛泽东的认识,是表面的肤浅的,也没有达到可以讨论毛泽东的那种思维高度”。如果就此不谈,也可以保持您莫测的高深。偏偏您沉不住气,那就看看您的高深吧:
“3)这些滔天大罪确实是毛泽东干的。或者说,确实是该毛泽东负责的。我们注意到了余律师的总结,主要是在说明这一条。然而说的支离破碎,东抓一把西抓一把,根本没有系统性。尤其严重的是:余律师是在没有
或很少提到1),2)两条的情况下,才来论述3)的。所以他的论述是无本之末,无源之水。这就好比一个人
大谈特谈天堂是如何美妙,当谈完后别人问他:这个天堂存在吗?余律师就支支吾吾地说:我也不知道存在不存在。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这段的意思我大概能明白,就是说没有证据表明老毛犯罪就不可以证明老毛必须为那些(莫须有的)罪行负责。逻辑上没有问题。
可是有了证据您又是怎样说的呢?
“您的意思是:这都要算到毛泽东头上?”
有了证据必须说明老毛为什么要对此负责,说明老毛为什么对此负责又要证据。如此循环,可谓善辩!佩服!
还有:“请拿出毛泽东要求选集一版再版的手令出来作为证据。”
这可就强人所难了,首先我不知道老毛有没有签署手令,再者即使有网友们又不是档案局的,哪里找去?您这样要证据可没有办法满足的,我说我爷爷在困难时期贫病而死,我奶奶在以后因长期营养不良而死,您也可以要证据,我到哪里开这样的证明给您?还是佩服!
再有:“如果宪法本身就是不完善的,就是漏洞百出的。那么,在实践中要求突破宪法的时候,作为国家
之头,你们认为应该怎么办呢?是让实践去适应宪法,还是让宪法滚一边去?”
不去完善宪法却让它“滚一边去”,就不是违宪。这种高论初次得闻。更加佩服!
这已经让低浅之至的我佩服得无以复加了,还有您的科学万能,老毛不渎职就不用提了,提起来还是佩服罢了。所以我那个回帖的标题就是“怎一个服字了得!”。不服不行啊~~~
作者:
两条虫子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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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错误,应该是今天凌晨两点多。
--
两条虫子
- (0 Byte) 2003-1-08 周三, 上午10:37
(4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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