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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郑重建议以青牛先生的签名信为蓝本,尽快形成签名信正式文本!(同意者请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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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重建议以青牛先生的签名信为蓝本,尽快形成签名信正式文本!(同意者请举手)   
所跟贴 我认为这篇为和尚喊冤的公开信就脉络分明些,重点突出些。大家可以来观摩一下。 -- Anonymous - (2964 Byte) 2002-12-28 周六, 下午9:38 (79 reads)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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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不锈钢高寒】帖子看了,谢谢!谈谈我的看法 (78 reads)      时间: 2002-12-28 周六, 下午10:0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一、你的意见却有值得参考之处;



第二、两文最大的不同在于救“老鼠”文有意回避“实体法”涵盖的部分而仅着眼于“程序法”,而救“和尚”文则重点从质疑“实体法”入手并设计到“程序法”。这一重大区别的原因是前者是未决犯而后者是已决(待上诉)犯。



第三、在“老鼠”一案中,过早地介入刑法管辖部分,即去直接涉及被告的的罪与非罪问题,会使许多局外人望而却步,也易使援救者限于被动。故这一部分应留待律师去处理,估计这也是救“老鼠”信的刻意模糊之处。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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