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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应循法律途径解救刘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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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应循法律途径解救刘荻   
所跟贴 应循法律途径解救刘荻 -- 非文人 - (7710 Byte) 2002-12-28 周六, 上午1:47 (50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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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看了这些法律条文,我背上吓出了三身冷汗。原来这些法律条文的概念,写的比小学生的 (151 reads)      时间: 2002-12-28 周六, 上午3:5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文还模糊。也就是说:这些法律条文,爱怎么解释都可以。具体怎么解释,就全凭当

官的一句话了。当官的认为你危害国家安全,你就危害国家安全;当官的认为你不危害,

你就不危害。那么,当官的在什么情况下会认为你不危害国家安全呢?就是在他感觉外界

有极大的压力的情况下。如果那个压力告诉当官的:你说刘荻危害国家安全,我们就跟你

没完,那么,那个当官的或许就会认为刘荻不危害国家安全了。如果没有压力,那个当官的

就会认为刘荻危害国家安全了。这个其中的道理,如果让高寒先生来写,可能会写的条理分明。

我是个急性子,所以就写出了以上的一堆文字。



由此事情就很清楚了:就是我们一定要给那个当官的以极大的压力。压力越大,刘荻越得利。一点

压力,一点得利;没有压力,没有得利。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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