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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贴)基本法23条立法不能反对,但可以对23条内容提出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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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贴)基本法23条立法不能反对,但可以对23条内容提出不同意见   
所跟贴 (再贴)基本法23条立法不能反对,但可以对23条内容提出不同意见 -- Anonymous - (1026 Byte) 2002-12-20 周五, 上午7:43 (619 reads)
海外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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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1448

经验值: 12443


文章标题: 香港人民並沒參加制訂基本法﹐沒有義務一定要接受﹐所以他們有權決定接不接 (282 reads)      时间: 2002-12-21 周六, 上午2:02

受該法﹐或部份接受﹐或對另一部份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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