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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贸史:民国时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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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贸史:民国时期(下)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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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129
经验值: 5282
标题:
长沙经贸史:民国时期(下)
(723 reads)
时间:
2001-12-02 周日, 上午7:30
作者:
资料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百业兴旺的商业城
长沙近代工矿业在艰难的跋涉中荆棘丛生,进展缓慢。相比之下,长沙作为湖南省的主要商品集散地和消费城市,商业有了
较大的发展。本节及以下几节征引的大量史料证明了一个事实:近代城市发展动力是动态多元的,工业并非城市发展的唯一动
力,不同的城市发展的动力不尽相同。商品流通也是城市发展的源泉之一,一个城市商品交换的范围越大,其城市发展也就越迅
速。
长沙进入民国以后,商业行业进一步扩展,据1922年1月5日《大公报》调查,在商会注册的行业达95个,比晚清时期增加13
个,其中纯商业行业57个,占6O%;饮食服务行业10个,占10.5%,产销结合的手工行业25个,占26.3%;其他如钱业、牙行
业、典当业3个,占3.2%。店铺达3342户,其中户数较多的行业有:南货土果业181户,苏广杂货业136户,酒业186户,鞋业133
户,烟业l16户,衣业188户,药业133户,米业197户,木业137户,绸布业52户,茶馆业79户,屠行业69户,面馆业61户,丝线业
71户,油盐业71户,旅馆业87户等。这些店铺遍及全城大街小巷,商业中心由沿河各地段继续分别向城内扩展,形成南北两大商
业区。南部从大西门延伸到太平街、药王街,从小西门延伸到坡子街,从西湖桥延伸到南正街、八角亭,再与药王街对接连成一
大片,成为长沙百货荟萃之区。北部由中山路经北正街至湘春街,与通泰街、潮宗街纵横相接,形成长沙杂货繁盛之区。这也是
长沙早期长沙、善化两县同城,分别经营的结果。清代后期业已形成的专业商业街市,此时更趋繁华。坡子街毗邻批发商业地
段,是河埠进入城中区的要道,钱庄、扇店、金银首饰店、铜器店、笔墨店、药材号在此处麇集;南正街是城区南北交通干线,
南货店、刀剪店、烟店、颜料店、红纸店和茶庄等杂货商店甚多;具有现代气派的百货店、绸布店则大多数集中在八角亭一带。
此后,经过北伐战争和湖南农民运动,长沙人民反帝反封建情绪高涨,洋货进口锐减。加上武汉国民政府滥发纸币,湖南亦
发行金库券,长沙市场曾一度混乱。1927年5月,长沙发生“马日事变”,街头一片白色恐怖,导致部分商店关门。“农产品不能
出口,外货进口亦减,于是经济衰落,商场凋蔽”。
1931年后,湖南政局暂趋稳定,长沙商贸又渐趋回升,到1933年商店增至12484家,比“商场凋蔽”的1929年的5510家增长
1.27倍,平均每千户居民拥有商店31.5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位于中山马路中段的国货陈列馆也在这时落成,于是中山
路、北正街也连成一片,成为繁华的商业区。到1935年,长沙商业、饮食服务业已发展到312个自然行业,14654户,其中经营工
业品和手工业品的有157个自然行业,7754户,如广货店229户,洋货号233户,鞋店490户,纸张笔墨店137户,铜铁器店452户,
绸布店155户等。全市共建立各种同业公会76个,长沙已成为当时我国重要的消费城市之一。商业各业都呈稳步上升之势。南门
口、道门口、东庆街、小吴门、水风井、先锋厅、通泰街7处设有菜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也有相应发展,全市有电影院6家,京剧
院7家,话剧院3家,花圃店36家,照相馆21家。抗日战争前夕,长沙市场进入全盛时期。这时的著名商店,绸缎店有“天申
福”、“大盛”,百货店有“太平洋”、“新世界”,南货店有“九如斋”、“稻香村”,照相馆有“蓉光”、“四明”,钟表
眼镜店有“寸阴金”、“亨得利”,中药店有“中华国药局”、“四怡堂”,金银首饰店有“余太华”、“李文玉”,鞋店有
“美利长”、“云飞”,茶叶店有“吴中和”、“詹恒大”,笔店有“彭三和”、“桂禹声”等等。著名饭店的菜肴有,南国酒
家的粤菜,中央酒家的浙菜,又一村川菜馆的川菜,双品香酒家的湘菜,还有徐长兴、李合盛的教门菜,佛教居士林的斋菜等。
风味小吃闻名的有:德园的包子,柳德芳的汤圆,香居的馄饨,半雅亭的面粉,火宫殿的九姊妹团子等。
商业的兴旺伴随着广告的发展,30年代长沙已出现了专营广告业务的新兴行业。1934年周林合等4人组建的“乌金广告公司”
是湖南第一家专营广告公司。以后又陆续有“飞马美术社”、“纵横广告行”、“西风广告社”、“长城广告社”等问世。激烈
的竞争使广告促销形式更趋多样化。除报纸广告、户外广告、霓虹灯广告比较普遍外,还出现了所谓“游行广告”,大街小巷锣
鼓喧天,乐号齐鸣,热闹非凡。以致长沙警察当局不得不出面干预,于1934年发布长沙市《游行广告管理规则》,规定凡举办游
行广告,要先报警察局核准,发给许可证方能举办。广告游行时间规定为上午9时至下午8时,人数不得超过20人,游行时要接受
沿途警察指挥,队伍经过学校和医院时要停止鼓类乐器。1938年,长沙市政府开征“广告捐”,并制定了7章28条的“暂行章
程”。广告捐率按广告种类确定,剧院广告按章加征3倍,香烟广告按章加征5倍,国货可以免征广告捐。下列广告禁止设置:
(1)妨碍公安;(2)伤害道德;(3)虚伪蒙混;(4)侵犯他人权利。这是长沙市的第一个广告管理条例。
长沙作为全国有名的商业城,不仅以商业网点密集、市场繁荣而著称,而且以其良好的商业道德和经商作风为世人所称道。
各行业、各店铺都订立有严格的服务公约和纪律。如大盛绸布庄规定,店员热天不准穿短裤拖鞋,并督促店员勤理发,勤刮胡
须,勤换衣服,衣着仪表保持整洁端正,时人谓之“盛派”。徐长兴烤鸭店规定,顾客入座,笑脸相迎,首先由堂倌(服务员)
接待入座敬茶,询问需要品种数量。上菜后,服务员仍要伫立在旁,等候呼唤,添酒加菜。顾客吃完后,服务员还要为顾客“打
巴子”(送毛巾抹嘴)、“送牙签”,然后由帐房开票附加堂彩一成收帐。顾客满意,另给小费若干。顾客出门时,服务员还要
笑脸相送道谢,欢迎再来。
振兴国货浪潮和国货陈列馆
民国前期,长沙曾发生过5次抵制外货和振兴国货浪潮,在长沙经济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第一次是1919年抵制日货运动。这年“五四”运动后,全国人民为了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在巴黎和会上企图吞并青岛接收山东
的无理要求,在全国各地开展了抵制日货运动。5月28日由湖南教育会、商会发起成立了湖南国货维持会。6月25日长沙各界举行
了抵制日货游行大会。6月27、日,湖南总商会发出布告,号召商民停止将茶楼、酒馆、理发店等场所租给外商做广告,已做的广
告要尽量揭去。7月7日,游行达到高潮,在教育会坪焚烧了大批日货,近万群众参加,无不拍手称快。
1923年初,中国人民为收回旅顺、大连,废除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再一次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日运动。4月5日湖南工
团联合会等组织发起湖南外交后援会,推郭亮为主席,公布了对日经济绝交大纲及施行细则24条,5月14日,外交后援会在长沙日
货较多的28个行业调查登记日货,使日商在长势力大大受挫。例如日商开设的中日银行汇兑业务完全停止,华人在该行的存款,
仅几天就提定了30万元,致使该行资金周转不灵;日商开设的长沙玻璃公司因无人服务,停止了业务;日商戴生昌汽船局行驶的
长衡线客轮也因无人乘坐,实行大跌价招揽顾客。这次抵制日货运动最终遭到了赵恒惕的压制,但省政府为“俯顺民情”,由实
业司司长唐承绪(唐生智之父)负责监建了“湖南模范劝业工场”,内设商店百个,分别由商户承租,一律经营国货,明码实
价。这个劝工场就是后来国货陈列馆的前身。
第三次是1925——1926年抵制英、日货运动,1925年上海发生“五卅”惨案。6月3日,长沙召开了有万余人参加的市民大
会,决定成立青沪惨案湖南雪耻会,并成立国货维持部,展开抵制英货和日货斗争。6月25日端午节那天,湖南雪耻会领导长沙各
界人士2万人举行游行示威,宣布对英、日经济绝交,誓死遵守以下5项公约:(l)不买卖英、日货;(2)不供给英、日人劳力;(3)不
用英、日货币及存款于英、日银行;(4)不搭英、日轮船;(5)不供给英、日人原料、粮食、燃料。次年北伐军进入长沙,省会各界
再度掀起抵制洋货、振兴国货的浪潮,并将原青沪惨案雪耻会改为湖南耻雪会。
接着1928年和1931年又发生了两次大规模的抵制日货运动。1928年5月12日,湘江日舰水兵登陆游行,向长沙人民示威。长沙
市民极为愤慨,乃于21日成立湖南反日会。该会总结了历次抵制外货的教训,认为此次抵制日货必须“杜绝来源,严密登记”。
该会展开了“防止奸商偷运”的专项斗争,派于员日夜检查,一年中先后破获“柳菊生案”、“包纱纸案”等8起偷运日货大案。
据该会会刊记载:1928年9月长沙全市登记日货价值总计达30万元,1929年4月就减至5.6万元。1931年7月再次爆发抵制日货运
动,是年日本浪人在朝鲜平壤、汉城制造排华事件。随后又发生“9?18”事变,长沙各界反日情绪高涨,对“仇货”的查处活动更
为严厉。前后没收的仇货,于1932年1月3日在教育会坪全部被焚毁。
外商在湘势力的削弱,使国货逐渐振兴,沪、穗、律、汉等地产品人湘增多,长沙出现了专营国货的百货商店,如由林氏7兄
弟组建的“大德昌”百货号就标榜只售国货。1928年长沙抵制日货高潮迭起之时,湖南模范劝工场场长刘廷芳,顺应这个潮流,
以劝工场规模有限,营业萧条,不足以振兴国货为由,向省建设厅建议,在原有模范劝工场的基础上扩建湖南省国货商场。这个
建议旋即被建设厅采纳,拨款62.64万银元,决定建立国货陈列馆。
1932年10月1日国货陈列馆主楼在中山马路落成,正式开业。大楼主体建筑有8层,钢筋水泥结构,16根圆柱耸立在商场前
部,雄伟高大,颇为壮观,成为旧长沙的标志性建筑和长沙商业文化的象征。陈列室设在3—5楼,展出国货2万多种。一二楼则出
租给商人作营业铺面,以百货为主,包括绸布、瓷器、被服、草席、首饰、铜器、湘绣、眼镜、图章、皮件、工艺品、土特产、
医药、图书等,一律限售国货。后部商场于1935年竣工,自营餐馆、浴室、理发厅、弹子房、电影院等。商场实行统一管理,规
定“各店售货价目,均须划一,按类标明,评订实价,不得讨价还价或故意抬高低减”;“各店举行廉价折扣或赠品时,须全体
一致行动,不得私自单独举行”;“有贩卖非国货情事,经本馆查实,即停止其营业,没收其保证金”。
商场有70间铺面,上百个柜台,不仅顾客如潮,营业兴盛,而且从业人员服装整齐,彬彬有礼,一时名声远扬,引来省内外
不少人士参观学习。蒋介石偕夫人宋美龄来湘视察时,就曾流连于陈列馆。宋美龄听不懂长沙话,馆长刘廷劳在旁用流利的英语
为之介绍。蒋宋听刘谈及创办意图和各项设施后,连声称赞,深为嘉许。随后即任命刘廷芳为国防设计委员会委员。
刘廷芳1949年赴美,入美国籍,从事教育和商业。晚年创建廷兴公司,任董事长,为湖南矿产、土产输美服务。1980年以来
先后6次回长。1994年94岁高龄的刘廷芳重游“国货陈列馆”(今中山路百货大楼),抚摸前厅大柱,感慨万千。
长沙金融市场的形成
清代咸同以后长沙票号、钱庄渐趋发达,已隐现出金融市场的雏形,但长沙金融市场的形成是以新式银行的设立及其发展为
标志的。
长沙出现的首家银行是1909年(清宣统元年)9月成立的大清银行长沙分行。该行由总行下拨银20万两作资本,另拨10万两作浮
动资本,发行银两票,十足兑现,经营存款、放款和汇兑,兼收盐税、捐款、关税等。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被停业清理。1912
年(民国元年),湖南都督谭延将清末官办钱庄“湖南官钱局”改组为湖南银行。湖南银行原有资本银53万两,后由历年余利项上加
拨27万两,共80万两,主要业务为发行纸币,代理财政金库,经营存款、放款和汇兑,并附设湖南储蓄银行。民初还有官商合办
的湖南实业银行和宝兴矿业银行等,从此长沙有了自己的地方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也分别于1913年和1915年在长设立分支
机构。到1916年银行达28家,金融市场初步形成。
然而,民国初期军阀混战,市场混乱,极大地阻碍了金融市场的发展。1918年3月北洋军进攻长沙。驻防桂军将领谭浩明勒提
湖南银行巨款南逃,散兵游勇也乘机入行抢劫,导致湖南银行倒闭,其他各银行也相继倒闭或停业。湖南的督军、省长像走马灯
似的换来换去,他们都以开办银行、印发钞票作为聚敛钱财的手段。军阀们开办的各种银行都随同军阀的下台而倒闭。臭名昭著
的裕湘银行即是一例。裕湘银行是张敬尧窃踞湖南军政大权后于1918年8月成立的,额定资本1000万元。当时张敬尧声言由北京政
府拨来200万元,以米盐公股向外商押借300万元,其余500万元招收商股,实际上未募得分文,成为名符其实的空壳银行。1919年
5月,张敬尧下令裕湘银行发行银元票300万元,铜元票500万串,但人民怀疑其信用,发行仅一个多月就无法维持。1920年6月张
敬尧被湘军驱逐,裕湘银行随之倒闭。1917——1924年还有一些外商银行在长设立了分支机构,如日商中日银行、日本三本汇兑
所、美国友华银行、英商裕华银公司、英商扬子江银行、比利时有利银公司等。但由于长沙人民对日、英“经济绝交运动”迭
起,大多数开业后即宣告结束。其中经营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中日银行和友华银行,其经营时间也不过6年。
1921年以后,历经谭赵战争、北伐战争,湖南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成立银行。直到1928年鲁涤平主持湘政后,才决定成立湖
南省银行,额定资本200万元,次年1月15日在长沙藩正街正式开业,赵恒任行长,经营存款及储蓄、国内汇兑、放款及票据贴
现、买卖生金银及外币、信托及投资、代公司行号收解款项,并受省政府委托发行总兑换券,受中央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公库、
经营公债与证券等。1933年起开始发行纸币,分支机构发展到14个,遍布全省各地,总资本增至302万元。湖南省银行信用较好,
成立9年内,每年获利至少10万元,1936年高达79万元,相对稳定了湖南的金融市场。
1928——1936年,长沙除湖南省银行外,还有10家银行先后建立,大致可为分3类。一是官僚资本控制的4家官办银行,即中
国银行长沙支行,总资本329万元;交通银行长沙支行,总资本163.9万元;以及中国农民银行长沙分行和中央银行驻湘分行。
1937年8月四行在长成立四行联合办事处长沙分处,负责办理四行联合承办的业务,后来成为“四联总处”,集中与运用各地四行
资金、推行战时各种特种业务的派出机构,审批四行在规定限额内的放款。二是商办银行,主要有上海商业储蓄银行长沙支行,
资本232万元;聚兴诚银行长沙办事处,资本54.1万元;中国农工银行长沙办事处,资本125万元;以及金城银行、中国实业银行
等,合计资本在80万元以上。这些银行总资本在2000万元上下,在湖南货币流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三是合作银行,即湖南
农村合作银行长沙分行,由南京政府拨款于1935年创办。这一时期长沙钱庄业也十分兴旺,到1934年达86家,除34家为兑换钱庄
外,其余各家合计资本达1100万余元。1935年11月民国政府实施法币政策,纸币发行权集中在中央银行,湖南省银行则发行辅币
券。同年,省会银行业同业公会成立,至此,以中央银行和湖南省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已基本形成。
抗日战争爆发后,大多数银行外迁,如湖南省银行总行迁至耒阳,中、交、农等行大多迁衡阳,也有迁沅陵的。随着抗日战
争进入相持阶段,长沙人民在“文夕”大火废墟上重建家园,商业、手工业相应恢复,当时长沙地处战争前沿,与后方各省物资
交流密切,与敌占区也有物资交换或走私活动,有经湖北三斗坪入川通道,湘粤两省米盐互济交易频繁,九战区军饷、军需调拨
亦多。随着物资交流的增多,贷款的清算,资金的调拨与融通刻不容缓。商业的繁荣带动了金融的发展,1940年前后,原有各行
相继迁回复业,还逐渐新设了各类型的金融机构,属于官僚资本的有“四行、两局、一库”,即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行,
中信局、储汇局和合作金库。地方银行除湖南省银行外,还有外省的广东省银行和江西裕民银行先后在长沙设立了办事处。本地
新成立了长沙市银行和长沙县银行。商业银行本省原有复兴银行,后又成立了大懋银行、鸿兴银行;外省商业银行除原有的外,
新设的也不少,如上海新华银行等,尤以川帮为多,原有聚兴诚,又先后成立了亚西、工矿、美丰、和成等数家。
1944年长沙陷落,各行撤至贵阳、重庆等地,抗日战争胜利后又陆续迁回复业,曾经兴旺发达了一个时期。但由于民国后期
银行滥发纸币,虚增资本,买卖黄金,囤积走私,长沙金融市场渐趋混乱。1948年8月19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实行“币制改革”,
以金元券代替法币,禁止民间持有金银和外钞,强制人民兑换。中央银行凭借特权在1个多月之内,从长沙换走黄金3.3万两,银
元280万元,美钞848万元。金元券迅速贬值,物价如脱缰之马。至1949年6月金元券发行总额高达130万亿元,价值只相当于9个月
前初次发行时的500万分之一,长沙人民讥之为“今天变”,长沙市面已正式拒用。南京政府通货膨胀政策的实质是货币商品掩盖
下的财政没收政策,是向广大人民进行残酷掠夺的一种敛财手段,它促使了湖南财政金融体制的全面崩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行为长沙市人民政府所接管,随之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和长
城沙市支行标志着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在长沙的诞生。
民国时期长沙的保险市场
长沙保险业务始于1909年(清宣统元年)8月永年人寿保险公司汉口分公司在长沙设立的经营处,代理人沈寿清,专办人寿保
险业务,这是中国最早的民族保险企业之一。两年后的1911年,英国太古洋行保险部和日本三井保险公司同时来长设立分支机
构,是为外国保险公司打入长沙保险市场之始。以后接着有英国、美国、法国、德国、荷兰等国的十几家保险公司来长沙设立分
支机构。民初的长沙保险市场基本上被外国保险公司所垄断。当时长沙虽也有“先施”、“永安”、“联泰”等华商保险公司十
多家,但都缺乏竞争实力,无法与外商保险公司相抗衡。
1914——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各国保险公司忙于国内保险业务,无暇顾及中国保险市场,使长沙民族保险业得到
发展的机会。上海10家民营保险公司都扩大了在长沙的业务,险种扩大到水险、火险及人寿险等。这对保障长沙工商业财产,避
免资金外流,促进民族工商业的发展都起了积极的作用。可是,好景不常,世界大战一结束,外国保险公司又卷士重来,他们相
互勾结,以降低保险费率为手段,加紧对长沙保险市场的垄断、使刚露头角的长沙民族保险业再次受到打击。
“9.18”事变后,长沙人民抗日情绪高涨,不保外国险的呼声日盛;华商保险公司业务逐渐好转。与此同时,由中国银行投
资创办的中国保险公司、金城银行投资创办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和由上海银行投资创办的宝丰保险公司都在长沙设立了分公司。这3
家公司资金雄厚、信用卓著,很快取得了长沙工商界的信任,在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大,从而使长沙中、外保险业的实力
对比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结束了外商保险公司独揽长沙保险业的局面。为了防止华商保险业内部的不正当竞争,摆脱外商保险
公司的牵制,1933年长沙华商保险业主自动联合起来,共同议定了长沙市统一火险费率表。统一费率按建筑等级和占用性质分为6
个等级,每千元保险金额,收保费从6.40元至38元不等,从此长沙保险业进入了有序竞争的阶段。到1935年,长沙保险机构达28
家,其中官办的有“中国”、“中央信托局”两家,商办的有“先施”、“宝丰”、“水安”、“太平”、“天一”、“丰
盛”、“四明”等21家。外商保险公司尚存“太古”、“安利英”、“北美洲”等6家。1936年长沙保险业进入鼎盛时期,由“中
国”、“太平洋”、“宝丰”等公司发起,成立了长沙市保险业同业公会,会员达47家,会址设在新坡子横街,统一办理对内、
对外各项保险业务。
抗日战争期间,长沙大多数保险公司歇业,“太平”、“平安”、“丰盛”、“天一”等几家公司则迁往沅陵。长沙仅有少
数公司承保银行押汇业务。抗日战争胜利后,长沙有9家保险公司复业,其中官办的有“中国”、“中央信托局”、“中国农
业”、“太平洋”4家;商办的有“太平”、“天一”、“民安”、“保平”、“泰山”5家。开办的险种有火险、水险、运输
险、汽车险、船舶险、邮包险等。美商:“友宁”、“海龙”两家保险代办处也先后在长沙经营财产保险业务,邮政储金汇业局
则兼办简易人寿保险。1947年长沙经济开始复苏,保险业也随之兴旺,除已复业的9家外,又增添“大通”、“兴华”、“中
华”、“保安”、“宝丰”、“太安丰”、”怡太”、“长城”8家,加上两家美商公司共计29家。1946年9月利1947年10月,南
京国民政府从维护其官僚资本的垄断出发,曾两次下令对长沙保险业进行整顿和取缔。经资金、组织等资格审查,除保留官办的4
家保险公司外,商办的只保留太平产物保险公司一家。其余未经核准的14家一律被通知停业。但大多数公司均置若罔闻,长沙地
方政府也开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有“怡太”、“长城”2家遵令停业。1947年4月,长沙恢复成立保险同业公会,选举梁硕文、
余景伊等人为理事。同业公会恢复后第一件事就是调整长沙统一火险费率。此次费率较1933年那次稍有提高,档次分得更细,按
房屋建筑等级和行业使用性质分为8级4等,每千元保险金额费从7元至40元共32个档次。
1949年春,国民政府货币制度崩溃,被保人保单上的所保金额天天贬值,灾后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使长沙保险业陷入空
前的困境,大多数自行解散。美商“美亚”、“海龙”两公司以外币保险保值为诱饵招揽业务,无奈此时长沙市场已转入萧条,
投保者也寥寥无几。唯剩“中国”和“太平洋”两家公司勉强支撑残局,惨淡经营到最后。长沙和平解放后。这两家公司由人民
政府接管,并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
辐射大西南的长沙战时经济
1937年至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长沙工商业遭受了两次大灾难,一次是1938年的“文夕”大火,二次是1944年的长沙沦陷。
但这个时期长沙经济也经历了两次大繁荣。第一次是1937年至1938年“文夕”大火前的商业大发展,第二次是1940至1943年长沙
轻纺工业的迅猛增长。长沙成为战时经济向大西南辐射的主要地区之一。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之初,长沙地处后方,沿海及沦陷地区人员、游资后撤,沪、汉、苏、浙等地部分工商户开始内迁,长
沙是主要终点和中转站之一,长沙市的人口从1934年的38万骤增至50多万,使长沙商贸发展获得一次难得的机遇。1937年长沙海
关进出口贸易总值达3707万元,比历史上最好的1936年又增长10%。当上海战事吃紧时,沪商急于脱货求现,长沙百货业大户
“大德昌”、“大五洲”、“裕阜长”等,绸布业大户“大盛”等,乘机低价从沪杭大量进货,绕道宁波、温州、金华,再从湘
赣公路内运长沙。或用沪轮海运广州,转运韶关,再自备汽车运长。不久上海、汉口相继沦陷,物价飞涨,沪汉产品奇缺,黔、
川、滇、陕等省客商云集长沙采购,商贸活动盛极一时。如布面胶鞋当时充作军用品,销量很大,因此批发业务极为昌盛,“大
德昌”、“大五洲”、“裕阜长”等大户,年营业额达100万元以上,其他中小批发号也在50—80万元之间。1938年初,中国内衣
公司开业,在八角亭兴建三层楼房,独揽内衣生意,日营业额达2至3千元。“大盛”绸布庄的年营业额也创历史最高纪录,批发
销售额达200多万元,门市零售额也达120万元。
由于人口骤增,长沙市场更趋繁荣,不仅绸布、百货、南货、湘绣、金银首饰等业顿时活跃,而且饮食服务行业更是盛况空
前。餐馆分出中西两大菜系,各具特色和规模。著名的中菜馆有:经营粤菜的南国酒家、经营浙菜的中央酒家、经营川菜的又一
村川菜馆,正宗湘菜馆曲园酒家,回民菜馆“李合盛”,专营素菜的“蔬香林”、“净竹林”等。西菜馆以司门口的“万利春”
最为有名。饮食店除原有的面粉馆、茶馆门庭更加熙攘外,还新开有咖啡馆和饮冰室。夜市热闹非凡,沿街叫卖馄饨、烧饼、油
炸豆腐、茶盐蛋、糯米饭的摊担通宵达旦,夏夜街头叫卖绿豆稀、酸梅汤的比比皆是。理发店有高、中、低档共2700多家,浴池
有10余家,旅馆分有甲乙丙丁4个等级,多达5O0多户。
如此繁华的市井,可惜被蒋介石的“焦士抗战”政策毁之一旦。1938年l1月12日震惊中外的“文夕”大火,造成长沙工商业
的空前劫难,工厂被烧毁40多家,商业损失更为惨重。全市190多家碾米厂和粮栈仅存12家半,仓储200余万石大米有190余万石化
为灰烬。绸布业损失约300万元,约占全行业资产的80%。40多家湘绣店所有绣品和画稿几乎连同店铺一同被烧毁。长沙工商业者
流离失所,长沙商贸元气大伤。l1月18日,国民政府的主要报纸《中央日报》发表社论称:“长沙近30年来,虽屡经兵烫,然以
湘人活力之强,近年早复旧观,物资、人力欣欣向荣,全国都市中,充实富庶,长沙当居首要。百年缔造,可怜一炬。”随着贩
灾活动的推进和日寇3次进攻长沙的失败,长沙商贸活动逐渐恢复。到1942年全市商店恢复到6000余家,市场开始复苏,除百货业
因政府禁止奢侈品入境,无多盈利外,其余绸布、颜料、染织、卷烟、南货等业盈利均在数十万元至百万不等。但战时长沙市场
始终没有恢复到“文夕”大火前的水平。
1938—1940年,上海、汉口等地迁湘现代工厂累计分别达l18、122和121家,使湖南工厂总数仅次于四川居全国第二位。湖南
省政府对沿海沿江工业内迁持积极支持态度,第九战区司令兼湖南省主席薛岳将第九战区和省粮政局结余经费1380万元,全部拨
交省建设厅和教育厅,充作发展生产和教育的经费,并以贷款和补助等方式资助工厂内迁,1939一1942年就补助迁湘各厂166万
元。大批企业迁湘不仅给湖南带来了大批富有先进技术和经验的技术人才,而且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法,促进了湖南
近代工业的发展。再加上当时湖南公路网已四通八达,东联浙赣,西达川滇,粤汉、浙赣、湘桂铁路相继开通,使长沙成为西南
各省的交通枢纽和大后方的物资集散中心。长沙运输行再次进入繁盛期,“永福隆”、“南通”、“同安”、“建安”、“信
丰”等运输行阵营都十分强大,业务日趋繁忙。运输路线有长沙至金华的浙赣线一段、长沙至曲江的粤汉线一段,长沙为总枢
纽,而金华、曲江、桂林、衡阳、湘潭等地都有长沙运输行的分支机构。战时陪都重庆商业更盛,长沙与重庆之间的运输量激
增,由于公路运输在运价上不合算,于是改由长沙水运津市,转陆路至湖北三斗坪,再从长江用民生轮运渝。1939年苏、浙、皖
等省疏散来长的船主,组成苏、浙、皖轮驳事务所,参与了这种湘渝水陆联运。1940年招商局和民生公司又合组了川湘水陆联运
管理处。同年湖南省驿运管理处成立,开办战时驿运。1943年招商局又开办了湘水与粤汉、湘桂两铁路的联运业务。
战时湖南的购买力大大超过全国其他省份。1942年是抗日战争爆发以来购买力最低的一年,若以1937年全国平均购买力为
100,到1942年湖南为86,四川为82,广东为81,陕西为69,福建为45,湖南仍为最高。
人口的增加,沪厂的内迁,民用需求的激增,促使长沙轻纺工业迅速发展。省建设厅在长沙设立产业工人登记处,介绍熟练
工人和科技人员到各企业工作。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亦在长沙设事务所,登记有生产技能的工友,在近郊组织纺纱、织布、针织、
制伞、泥木、制革、化学等工业合作社,救济失业工人,致使长沙就业人数大增。首先是纺织工业的大扩展,据记载,抗日战争
时期,“黔、桂、粤诸省,均有赖于湘产土布之接济,乃先后与湘省当局合组土布产销调节机构,以利购运。川、滇两省,亦赖
湘产土布部分接济”。长沙市当时有木织机4000架,铁织机100架,年产布达1600万码,年产值达958兆元(法币,下同);针织业,
有74家,资金5000万元,各种织机3700部,从业工人5000人,年产袜l10万打,价值350兆元;棉纺业,城乡有纺纱车10万架,年
产纱8.5万担,从业人员达12万人;染织工厂176家,资本2亿元,从业工人数千人,“产品价廉物美,畅销滨湖各县”。长沙战
时另外两个上规模的行业是烟草业和皮革业。战争爆发后,沿海各机器卷烟厂相继停厂,烟价上涨达500倍,因而各地手工卷,烟
风起云涌。长沙组织完善的烟厂多达56家,资金3000万元,从业工人4000人,每年产烟3万箱,产值450兆元。抗战初期,华北、
华东的皮革工厂内迁,加上军用皮革制品的需要量激增,长沙皮革工业有所发展,制革从业人员达500余人,皮鞋、皮件从业人员
达1800多人,年产皮鞋数万双。
长沙及整个湖南战时经济的繁荣,对支援前线,安定后方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长沙烟草业支撑的卷烟专卖税,1940一1944年
居全国第一。在整个抗日战争中,湖南支援前线的粮食超过5000万石,与四川、河南同列为全国贡献粮食最多的省份。薛岳在
1944年3月召开的全省行政会议上也说:“湖南对国家贡献居全国之冠。每年除供军棉7万担,军布300余万匹,军粮1000万石外,
尚须接济邻省更大更多之需求。”1943年5月5日至12日,长沙市政府举办了长抄手工业产品展览会,市长王力航主持开幕式,重
庆社会名流吴东旭、皮名振等在开幕式上致词。展览会展出织染、百货、皮革、竹器等34个行业的产品2000多种,购买者踊跃,
贵州、重庆等外省商人也来长采购,在全国引起较大的反响。
长沙战时经济虽呈现一派繁荣,但基础仍是十分脆弱的。战时长沙工厂虽为数众多,但多系民营小厂,据对长沙等5市县133
家工厂统计,平均每厂只有工人36人,且资金少,设备简陋,手工作坊比重大。加之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后期实行统购统销、加
重捐税和通货膨胀三大政策,工商业者不堪重负。如1944年棉纱每包成本为1.5万元,官方统购价只有1.2万元;所得税和利得
税比上年度上涨30倍;法币发行额比1937年增长45倍。面对如此坑民政策,到1944年上半年日军尚未攻陷长沙时,城内半数以上
企业即已自行停业。6月长沙沦陷,战争造成长沙商业损失达5441.75亿元法币;工商业者纷纷逃离家园,疏散于川、黔等地,辗
转流离,倍受艰难,长沙市场复趋衰落。
战后经济的短暂复苏和古城经济的新生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流离在外的工商业者陆续返长复业,长沙出现了一个相对和短暂的和平环境。饱经战乱磨难的长
沙人民渴望恢复生产,休养生息,加上湖南当局采取了一些扶植生产的措施,长沙经济一度开始复苏,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商业重振旗鼓,市场再露生机。到1946年6月,商店开业达6879家,成立各种同业公会90个,市场开始活跃,加上上海产
品价格下落,厂商以赊销的办法扩大推销,所以货源充足,生意有望,开业者日增。随后,美国商品乘势而入,美国布匹、面
粉、肥皂、卷烟、罐头、奶粉、药品、雨衣、袜子、金笔、牙膏、牙刷、煤油、水泥、车辆等商品大肆在长沙倾销,正如当时长
沙报纸所说“无货不‘美’,有‘美’皆备”。美国商品的涌入,使市场商品交易大为活跃,但也严重打击了长沙的民族工业。
二是工矿业部分复苏。1938年和1939年由长沙迁往益阳和衡阳的长沙炼锌厂(水口山第一冶炼厂)于1946年迁回长沙旧址复业。
1943年在衡阳筹建的第三纺织厂(今长沙纺织厂前身)和1938年从长沙迁往桂林、后又迁往重庆的利华橡胶厂(即内迁的上海工商橡胶
厂)也先后返迁长沙投产。1947年,交通部公路总局长沙汽车修理厂职工479人,从日军在湘投降时交出6000余辆汽车中,选出1000
余辆进行修理,修好435辆投入营运;长沙还创立了私营长沙天伦造纸厂,开始机制纸生产;陶器生产在战后相继复工,湘绣业再
度兴盛,火柴业、肥皂业、玻璃业、机械业也有所发展。
三是交通运输业一度复兴。日本投降后,长沙至常德,长沙至江西万载、长沙至武汉的公路相继修复。粤汉铁路长岳段的测
阳河、捞刀河两铁路桥也于1947年5月修复通车。粤汉铁路全线通车后,长沙新建了火车东站,运输业进入鼎盛时期,各运输行纷
纷修复旧址,增建堆栈,派人到沿线各站设立分支机构,为战后湘米大批运粤打响了第一炮。
四是农业生产得到恢复。抗战胜利后,省政当局顺应民情,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一是整理并建立一些农业管
理机构,成立了省农业建设公司;二是新开办了一批农业技术学校;三是以工代贩,鼓励开垦荒地;四是发给各种农业贷款,如
中国农民银行1946年发放紧急农贷13.2亿元,普通农贷3.15亿元。由于广大农民积极生产,加上当局的上述措施,战后农业生
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到1947年湖南省粮食总产量达217亿斤,远远超过1945年的172.5亿斤,且较战前1936年的186亿斤提高
16%以上,增长幅度创历史纪录。
战后长沙工商贸易和农业生产刚刚复苏,却旋即又面临通货膨胀、财政崩溃的毁灭性冲击。1947年底以后,物价飞涨,苛税
猛于虎,商民苦不堪言,企业破产倒闭时有所闻。1947年长沙市倒闭的油盐、花纱、百货、绸布等大公司、商号就达30余家。到
1949年,工商户倒闭的更多,据长沙市商会公布的数字,先后有绸布、百货、南货、旅馆和合作社等32个行业共1023户倒闭,自
动停业和半停业的尚不在内,市场一片冷落萧条景象。
1949年8月5日,长沙和平解放。当时整个长沙工厂停业,店铺空虚,物价暴涨,有行无市。其初,部分工商业者对共产党的
政策不了解,徘徊观望。长沙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一方面大力宣传共产党的工商政策,鼓励私营工商业积极复业;一方面发动工商
界爱国人士如向德(新华工厂厂长)、曾诚意(利华橡胶厂厂长)、熊伯鹏(长沙碾米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等在工商业者中做“恢复生产,
支援前线”、“拒用银元,拥护人民币”的说服工作,还成立了“长沙市民营工厂联谊会”、“长沙新商人协会”等组织,开展
复业稳市的活动,卓有成效。同时,长沙市人民政府接收了国民政府在长沙的官僚资本企业14个,改组为国营商业公司,逐步占
领了长沙市的商业批发市场。同年8月22日成立长沙市贸易公司,经营粮、油、花纱布、针棉织品,还成立了长沙市合作总社,逐
步在市区组织消费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国营商业公司对私营工业企业生产有关国计民生的产品,积极收购,并由人民银
行给予贷款支持复工生产,对私营纺织厂则以低于市价5一10%的价格配售棉纱。私营工商业开业的逐渐增多,如针织、土布、织
染3个行业,9月开工270户,l1月增至415户,职工由1906人增至3733人。1949年底到1950年2月,长沙市工商登记有工业6565户(包
括小手工业者3603户),从业人员29735人;商业7770户(包括个体商户4058户),从业人员32634人;此外还有行商555户。共计工商
资本1676亿元(旧人民币),其中商业资本占78.4%,工业及手工业资本占21.6%。当时长沙市人口只有34万,包括摊贩在内竟有
3.2万余人从事商业,超过工业从业人数,从一个侧面说明了长沙商贸的繁荣,长沙成为名符其实的商贸城市。
http://www.changsha.gov.cn/web3/alishi2.htm
>长沙经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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