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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a System of Checks and Balances --也谈宪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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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 System of Checks and Balances --也谈宪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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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a System of Checks and Balances --也谈宪法原理 (264 reads)      时间: 2002-12-06 周五, 上午2:5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十分担心政府的权利过大。因为一个拥有绝对权利,不受任何监督

的政府对人民所能造成的危害要远比一般的犯罪分子大得多。中国过去所发生的事,

早已清楚的证明了这一点。为此,美国的开国元勋们精心设计了美国宪法来保证人

民的权利不会为政府所剥夺。



美国宪法的前三章,国会(立法),总统(行政),法院(司法),组成了美国政府的三

个分支。



美国宪法的创建者通过在三个独立的分支中分配政府职能来确保政府的主要权利不

过分集中于某一分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互不隶属是美国宪法的最基本

原则之一。



此外,政府的权利和职责被有意的互相重迭。例如,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

而国会也可以由两院三分之二多数重新通过被总统权否决的法案。总统是武装部队

总司令, 但国会有权通过军费和宣战。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政府官员,大法官,但必

须经过参议院和最高法院认可。最高法院有权否决违宪的国会的立法和总统的行政

命令。这些平衡权利的措施确保了没有一个政府分支具有支配全国的权利。



美国国会也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众议院按人口比率选出。而参议院由每州两名参

议院组成来确保人口多的大州不具有支配权。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无权通过限制新闻自由的法律。这一法案实际上使媒

体成为美国的第四权,有效的行使对政府的监督。



总统和参,众两院议员由选举产生。人民通过选票来监督政府。由於总统和参,众

两院议员要对选民负责,当大多数民众误入歧途,迷失方向时(如三十年代的德国)

总统和国会很难纠正。但大法官是终身制,他们的裁决不受选民的影响。因此,尽

管加州公民投票通过了反移民法。法院照样以违宪宣布其无效。



美国宪法在美国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人都不得违宪。美国总统在就职时的宣誓

词是保卫宪法。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在二百多年前制定的宪法确保了美国长期的安定

团结,长治久安。我们不能不佩服他们的政治智慧和远见。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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