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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真假诈骗案的处理看超脱立场的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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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对隐私的看法确属幼稚园水平,不知阁下如何,好好想一想,会不会摆乌龙。 -- wm - (102 Byte) 2002-12-05 周四, 上午1:03 (96 r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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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你举不出来, 对不起, 你就不能说"违法". - 因为你的"角色定位" 出了问题 : 你把自个当法官了.
如果美国的法庭曾经有过这样的裁决说,在类似的情况下, 和条件下, 编辑部发表了人家的信件属于"非法". 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 我就立刻向马悲鸣道歉, 如何?
如果你找不到, 什么"非法" "合法" 还是免谈.
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你就不能说"违法".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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