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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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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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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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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逸士
- (1658 Byte) 2002-12-03 周二, 上午2:05
(619 reads)
插一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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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帮你转换成简体
(251 reads)
时间:
2002-12-03 周二, 上午3:29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律总是一小部分人(统治者)制订的,永远不可能是广大人民制订的。如果这一小
部分人是由广大人民自由民主地直选产生,他们制订的法律还可以反映人民的愿望
和利益,还可以算是人民间接地参加了法律的制订。如果这一小部分人不是广大人
民自由民主地直接选举出来的,他们制订的法律就不能代表广大人民。人民就有权
选择遵守或不遵守这些法律,因为这不是人民制订的法律。当这一小部分人把符合
他们愿望利益的法律强迫人民接受时,人民当然可以拒绝接受,并加以反抗。所以,
人民的行动所谓合法不合法,实际上是指合不合这一小部分人制订的法。要广大人
民去遵守一小部分人制订的法律,本身就是错误的,所以合法不合法这种提法的本
身就是不对的。我们应该澄清关于合法不合法问题的误导概念。
当然人民需要遵守某些符合道德观念,维护社会安定的法律条文,因为这在客观上
符合人民本身的愿望利益,但对违反人民愿望利益的条文就不应该遵守,必须反对,
必要时可以用实际行动来表示不赞成。所以被统治者是否遵守统治者的法律完全根
据被统治者本身的利益来考虑,包括不能作出不必要的牺牲。人民没有义务要去遵
守统治者制订的法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是永远站在对立面的。他们之间的根本利
益是不可能统一的。古往今来,哪一个统治者不从人民头上榨取财富,不许人民自
由地表示意见,不是压迫剥削人民的。
时至二十一世纪,许多观念必须改变,对许多问题必须有崭新的看法。凡是说被统
治者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人就是站在统治者一边。这种人不是他们的奴才走狗,至少
也是他们的帮闲。这种人决不是人民的一份子。人民的一份子当然站在人民的一边
说话,为人民的利益说话。这是壁垒分明的,没有第三条道路。但有另一条道路,
就是除非不说话,不说统治者好或坏,也不说人民好或坏。只要说话,就只能在两
方之间选一方。一切虚伪的公道是没有的。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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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总是一小部分人制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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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一嘴
- (90 Byte) 2002-12-03 周二, 上午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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