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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马悲鸣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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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悲鸣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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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马悲鸣错在哪里? (312 reads)      时间: 2002-12-03 周二, 上午3:1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郑马之争现在已经很清楚了,从法律上来说,

郑义和民主中国完全合法,到现在为止,不管

是马悲鸣本人还是其他要求郑义道歉者,都没

有拿出任何法律上站得住脚的可以告郑义或民

主中国的理由来。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已经清

楚郑马之争和法律无关。当然,如果马悲鸣仍

然要告,谁也拦不住他,但此事和法律无关应

该已经是一个共识。



有人要为所谓的“左右互搏案”平反,为老马

恢复名誉。如果所谓“左右互搏案”完全是对

作者能否用不同笔名写文章自己批自己的不同

看法,那么这只是一个观点之争,这种平反和

恢复名誉的做法在我看来极为恶劣,因为这是

一种用说理争论之外的方式来解决观点之争的

做法。我们现在假定这里没有那么恶劣之人,

所以既然有人提出有“左右互搏案”,而且需

要平反恢复名誉,就一定有超出观点之争的东

西。



在我看来,马悲鸣的做法违反了民主中国这类

刊物的基本规则,如果没有贺文出来说明他同

意马悲鸣用他的名字并领取他的稿费,他的行

为甚至犯法。现在假定贺文确有其人,不是马

悲鸣找来顶替的。这种情况下,马悲鸣法律上

的盗用identity和诈骗稿费罪不成立了,但是

马悲鸣的做法仍然违反了基本规则。



从观点上来说,有人认为不可以“左右互搏”,

也有人认为可以”左右互搏“,从郑义写了那

篇文章后马悲鸣所受待遇来看,我们可以看出,

舆论基本上是认为不能这样做的。这里不讨论

这个问题。这里要讨论的是如果一个人要“左

右互搏”,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才符合规则。

不要以为只要合法就可以了,每个领域都有基

本规则,如果不遵守基本规则,那么这个领域

中就会形成共识,以合法的方式将违反规则之

人排除在这个领域之外。马悲鸣如果要“左右

互搏”,就应该或者和编辑商量,或者将文章

给贺文让贺文将文章寄出并领取稿费,然后贺

文再将稿费给马悲鸣。现在马悲鸣自己寄出并

自己领取稿费,我可以和任何人打赌,任何一

个正规一点的杂志在发现后绝对不会允许再这

种现像发生的,而这样的事情也一定会在圈内

被视为丑闻。如果“左右互搏案”指的是这样

一个因马悲鸣不遵守基本规则而引起的丑闻,

又有什么好平反,恢复名誉的呢?



网路是个没有太多规则的地方,所以才会有一

群在现实中出丑之人上网来发泄心头之恨,可

惜网路只是网路,它可以为某些人提供自以为

是地给他人平反恢复名誉的幻觉,但现实对这

些“独知”们照样不会留情的,还请“独知”

们不要高兴得太早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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