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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媒体可不可以透露老马给民主中国杂志社的工作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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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媒体可不可以透露老马给民主中国杂志社的工作信件?   
所跟贴 今天看好戏讲道理了,咱也不看马戏了。提个问题。 -- Anonymous - (242 Byte) 2002-11-29 周五, 下午10:48 (9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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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1。你不能告别的公司。2。公众人物和普通人不一样 (80 reads)      时间: 2002-11-30 周六, 上午1:3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就你的问题来说,公司不对,不过你能不能告得

赢仍然是个问题。但不管怎样,得到信息的其他公司

却没有错,如果你要算帐,请找把你信息给他人的公

司,其他的公司只是在做合法的事情。另外,我这样

说也只假定你没有任何社会大众感兴趣的东西(比如

犯罪嫌疑),如果的确有社会大众感兴趣的事情,公

司里某个雇员向媒体透露你的信息却是媒体通常得到

信息的方法。当然,媒体如果透露了错误信息,那么

媒体以后自己声誉受损。但这和暴露隐私没有关系。





其次,老马此事和你说的不同,一是因为老马写了那

么多文章,已经是个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相当一部分

隐私是被视为自动放弃的。比如美国媒体经常报道政

治人物的私生活,包括婚外恋等等,这些是比信件还

要隐密的隐私,但法律却保护报道这些信息的媒体。

曾有过这样的判例,因为原告是公众人物而判透露被

告隐私者无罪。公众人物之所以不受很多隐私条例的

保护是因为当他们自己选择成为公众人物时,他们就

自动放弃了这样的隐私权。公众人物不单指政治人物,

也包括明星等和政治毫无关系的人物。老马为那么多

杂志写稿,尤其是讨论的都是牵涉到政权更替,战争,

民族纠纷等和每个人有关的事情,已经是一个公众人

物,当杂志社发现老马的行为有违他们杂志社作者应

该遵守的基本原则时,杂志社自然有权力让大家了解

这位公众人物的真相,这是老马自愿成为公众人物必

须付出的代价。所以此事民主中国杂志社没有任何错

误。另一方面,和我上面所说一样,不管老马是不是

公众人物,得到信息并向公众透露的郑义做的完全是

我们期待媒体所做的。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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