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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生非法问题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学生非法问题 (344 reads)      时间: 2002-11-27 周三, 上午9:23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丁林网友评论64,成一家之说,这是理性的态度,比网上常见的一言不合,便

不共戴天,上山打游击,钻青纱帐打冷枪要好。



既然有此理性态度,可以讨论一下。俺对丁网友观点的理解是:



1。学生是否非法,无法单独判定。必须和政府是否非法联系起来讨论;

2。假如政府违法在先,则‘政府的犯规就解除了民众一方相应的守约义务’。



两点俺都不能同意。对於第一点,既然法律规定不得未经当局批准占领公众场地,

则无论何种情况下,占领即为非法,PERIOD。政府是否违法是另一个问题,完全

可以分开讨论。中国宪法的解释权在人大,不在学生,也不在丁网友。人大在64

事先,当时,和事后都没有将政府当时行为指为非法,亦无任何法庭判决当时政

府行为非法,故政府行为是否违法从法律角度未定。但学生行为,则有法庭经过

合法审判,判决非法,故学生违法,业经判定,法律上已无争辩余地。



第二点之无效,其理甚明,任何政府在法律的执行上都有缺失,都不能保证法律

得到完全的贯彻,但这并不构成和平时期,人人都可以犯法,甚至在政府违法的

范围内犯法的理由。比如,美国警察有毒打黑人的情况发生,但不能因此认为黑

人获得了毒打警察的合法权利。正确的途径是提起诉讼,通过法律解决。



即使法制不健全,也不构成暴力对抗的理由。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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