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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火急!马悲鸣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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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火急!马悲鸣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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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火急!马悲鸣请进 (380 reads)      时间: 2002-11-26 周二, 上午4:2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刚才查了“奇案大全”,此有一例,可以为用:伊利诺州一失意男士,自

己诉自己,谓残害贻误自己,欲索赔五百万美金。按照法律,若被告败诉

且无力偿还赔款,则政府有责任代陪,因此如果此人作为被告败诉,则可

作为原告得巨款。



马悲鸣看来告郑义已无望,但可以援用上例,告自己欺骗自己,以至八年

煎熬,摧残身心,索赔千万等等。注意,赢了官司后,你的房产,汽车要

先被变卖,但是总的来说还是大赚。(所以,你可以现在猛开你的车,甚至

出租收费,住房也不用修缮,它们的估价已和你无关,反正你得到的赔偿

总额是固定的)。



小字注:以上案例中男士,地方法院已判“原告”败诉,但他坚持不懈,

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力,正在上诉之中。因尚未赢断,目前仍然流落街头。

特此告之,如果马悲鸣不能胜诉,本人概不负责。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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