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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忍不住再来辕门射他一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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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忍不住再来辕门射他一戟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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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忍不住再来辕门射他一戟 (472 reads)      时间: 2002-11-20 周三, 下午7:00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忍不住再来辕门射他一戟



芦笛





说起来,就是这“忍不住”三字坑了我,要不我断指戒网十多次,现在连脚趾也剩不下几个了,可这网还是没戒了,倒楣。我诅咒当初意外地发现世上有中文网存在的那一天!



昨天棺材店老板里有材挂出个臭不可闻的下联来,还说如果正当郑马大战方酣之际,老芦如埋伏在一片石的辫子兵般,突然从斜刺中杀出,老马便只有铩羽而逃的份,云云。其实老马未谋胜,先谋败,早就算定了这一招,已经让我签订了中立条约,所以这番老芦不能杀出去帮任何一方的忙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提个合理化建议。自问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之嫌,请诸位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



郑马纠葛,我是从老马和“知情旧客”的帖子上看来的。争执的核心,是老郑说老马唱双簧,左右互搏,而老马矢口否认,说贺文确有其人,他还把他介绍给什么阿沛。晋美( 记不得是否是这个名字了,反正很像前人大副委员长的名字) 。他只是代贺文写作或润色而已,因为老贺英文很好,中文不行,所以要他代为捉刀。奇怪的是,他还在网上说:郑义诬蔑的结果,是网上从此少了贺文这个人,我的某些最好的文章就是他写的( 声明,这是我两年前从<大家>论坛上看来的。决非原话,如果记忆有误,敬请老马指正,并向他道歉) 。这话在我这愚钝者看来,似乎是他自承本人就是贺文,当然,这也可能完全是我理解错误。



总而言之,愚以为,现在这公案,似乎涉及到以下问题:



第一、马贺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澄清了这一点,才能解决老郑是否无中生有、造谣诬蔑的问题。



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非常容易,根本不需要披露私人信件。只需请老马让贺龙同志在此坛现身,露一手给大家看看就行了。据说此人中文不行,那也毫无关系,只需用英文写个提纲,我负责帮他敷衍成文。文章贵在立意。老芦虽然只是个野鸡写手,但只要看看中心意思就能断定此人有无水平,而水平又和那纸上的贺龙同志是否有天渊之别。



这建议我觉得对双方都是公平的,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第二,解决了上面那个关键问题后,便得解决老郑披露马贺是一个人的机密是否违反职业道德。而这其实包括两个问题:甲,据“知情旧客”说,老郑并非<民主中国>编辑,发表那则信息也未得到编辑部的同意或授权。如果这说法属实,我觉得老郑做错了。乙,如果老郑确实得到编辑部同意,我认为也无权披露这种会给他人声誉带来极大打击的信息。这话已经在楼下的帖子里说过了,我至今坚持这看法。



我想,这事本来别人也插不上嘴,大家有如去骂一方,甚至扣政治帽子把人往死里整,还不如集中讨论上述第二条中的第二点。我看到有的网友如赛昆先生已经表示了不同意见,觉得非常欣慰。我个人认为,通过网上辩论弄清楚这个问题,让大多数人达成共识,算是这场私人纠纷中唯一有公众教育意义的地方。



从中国这种丧德之邦中出来的丧德国民,连尊重他人隐私的起码概念都没有,这才会出那种把奸坛斑竹名单发表在别的论坛上,而干出这种下流事的人还在这儿施施然指责他人的咄咄怪事。如果郑马之争能让大众获得点起码的现代文明生活准则常识(=18岁前的偏见),则所得大概要远远超出当事人的个人损失。不知列位以为如何?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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