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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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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收编 (979 reads)      时间: 2001-11-29 周四, 下午8:4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小说]收编



烟然



我和她认识八年了。

八年后,我对她说的此生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经典之语是:你说,八年了,抗战都胜利了,该谁收编我呀?

她笑着缴了我的械。



我和她是中学同学。那会儿我在学校挺红的---------是个经常让老师头痛,恨铁不成钢的,气得牙痒的,在他们眼中偏又是可以教育好的刺头。



其实我觉得我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就是把那些浸泡了老师浓浓情厚厚爱的因为跟同学拌嘴跟老师接岔还屡教不改才赢得来的“罚抄课文的50遍”,隔三岔五地出钱让同学帮我抄写。这事若拿到市场经济的今天,完全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再不就是,上课经常进行无限扩展性发散思维的提问,让老师下不了台;要不然就是,跟几个哥们与另一个班的哥们因为篮球训练的场地问题,进行磨擦式肢体语言的“手脚并用式讨论”,再不然就是政治课看金庸、古龙,在回答剩余价值时,慌张中将剩下还没看完的页码信口作为答案告诉老师。当然外加作业鬼画胡桃,考试偶尔打打小抄。躲在男厕里跟哥儿个学抽烟,或者在考试时在把生物课中解剖剩了的青蛙皮偷偷放进女生衣领里。。。。。总之,用我的最时髦的语言归纳:我是令他们头痛的“生猛海鲜”。



她则是全班温温良良的贤民。



她与我住在前后院。但最最让我头痛的是,老师总是通过她,将我在学校的林林总总的诡变多端的罪行汇报给我父母。我父母也通过她这个特约通讯员与老师一起,定期把握我的风向,他们将我纳为特区式管辖范围。



我曾不惜血本,把我爸给我买早餐的零用钱,买她喜欢邓丽君的歌带,和她爱不释手的琼瑶小说,巴望着邓丽君、琼瑶能将她感动。她笑笑,也不客气,照单全收。但信却是照送,话照传。我当时想:这丫头够狠!拿了人家的手也不软。将来谁娶了她真是倒八辈子的霉。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转而对她实行横眉冷对,冷嘲热讽,甚至唆使铁哥们欺负她。例如,有意走路不长眼,非要朝对面骑着自行车左让右闪的她撞去;扮无意状,在她不小心滑到地上的新书上再踩几脚,然后再做莎士比亚戏剧中哈姆雷特那个夸张的心疼状。总之,我是想让她知道敬酒不吃吃罚酒的厉害。可是,我发现她是软硬不吃,心铁得比共产党还共产党。从此,我把她看作不同阶级不同党派难以和平对话的正负两极。就连她清秀的面容,沉静的性格,在我眼里也是准克格勃式的狡诈和阴险。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我妈常因我的“恶行”痛心疾首,说像我这样不省油的灯,家里有一个都嫌多!我死皮赖脸地回敬她说,不省油的灯再不省油也是灯,否则你和俺爸的后半生在哪里寻找光明呀。



此时我妈必然搬出她做参照物:儿子,瞧人家,还是女孩子呢,又聪明又漂亮还这么懂事,多让大人省心呀。这样的孩子养一百个也不嫌多。我妈说话那语气,好像她是我们家什么人一样。这更叫讨厌她了。



那时,电视里在放“湘西剿匪记”。我怎么看她怎么像钻山豹身边那个毒蝎心肠的军统女特务,谍报员。



因为她与我的特殊关系,我的那些狐朋狗友见了她总是捅捅我开玩笑说你老婆来了,我气得毫不留情地拳头相向。那时我想我宁愿娶个女叫花子也不娶她。谁都知道,正是她这个“谍报员”让我经常验证什么叫“今夜有暴风雨” 。



可是,她从不把我对她实施的打击报复向老师和家人汇报。



高三时,我交了女朋友,我这个可以教育好的苗苗算是开岔了。老师和父母痛心疾首,百般说服要以高考为生。我极其叛逆地在他们面前宣称:要让他们看看爱情的伟大力量!结果,高考时,爱情一下子疲软:我和女朋友都没上重点分数线。

而“女谍报员”考进了同济医科大学。当然,后来我挥泪告别爱情,按着老爸老妈的设计去读自费大学。



高考结束那阵子,我像百万农奴隶翻身得解放一般,着实为摆脱跟了我二年的影子庆幸。可是接着,就有了一些不自在,好像孙悟空,头上少了个紧箍咒自已瞧着也不像孙行者。我也像少了什么似的不自在。以前总想躲着她,可现在总想在院里见到她清秀的影子。真见了,大家彼此又都非常礼貌地笑笑就走开了。



我很快溶入了大学新的环境,渐渐淡忘了那种不自在。与她,还是以老同学的身份,通过书信像是溪水一样似清似浅地交往着。



活跃的我在大学如鱼得水,并凭我的聪明能力和健康的体魄,很快荣登校学生会体育部长之座,并成为女生们关注的焦点。我的女朋友走马灯似的不停地换着。不知出于什么心态,我交的女朋友竟是与她绝然相反的:短发、大方、开朗、活泼。渐渐地,我已把她淡忘了。



命运总在远兜远转中重温时光无法筛滤掉的某些重要情节。

几年后我们在深圳红会医院相遇。



当窗外的阳光带着绿色的树影在我眼前划着红洇洇的弧圈时,我睁开了眼。眼前渐渐清晰的是她的那张俊秀的脸!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五年后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



公司里的同事告诉我:我出车祸后,脾内出血。送到红会医院时,人已昏迷。那天恰是她当班,以女性的敏感和细心,她认出了昏迷中的我,并很快从我同事那里验证了我的身份。



我的手术是她做的。当时血库O型血告急。情急中,她告诉助手可以随时抽她的O型血用。只是后来从别的医院调来血浆,才没让助手为难。我很庆幸又遇见了她。



后来她告诉我,她医大毕业后,来了深圳。在这家医院外科。至于手术上的那些细节,她像五年前一样,对我守口如瓶。



几年没见,她比以前白净多了,也更秀气清丽了,黄头发变得黑油油,光亮亮的,柔顺了些。穿上白大褂的她看起来更像天使,而不是克格勃。



再次相见,我们没有中学时代莫名其妙的提防和高考后感情复杂的纠合。倒真的是老朋友老同学一样。我们就像两条平行的铁轨,在人生的一个站口不期而遇,很熟络地招招手,然后又开始人生的行驶。



出院后,我们偶尔也会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青春时代的粉红色的回忆已淡化成一幅水粉画,变成今天相见时背景。我们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说话无聊的话。



她说她有过男朋友,后来伤了心就吹了。我说,再找吧,反正你的条件不错,喜欢你的人应是不少。我说对她说起我的女朋友的林林总总,她笑着说,你得好好谈了,不能像少年不谙事一样闹着玩儿了,男人谈太多的恋爱容易就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把自己弄成过敏性鼻炎。



与女朋友分手后,我对她说我想找个学医的好好谈恋爱好好结婚。她笑笑,就把与她同住的小张医生介绍给我。小张人不错,年轻,活泼,开朗,有气质,人也漂亮,完全与我曾经的标准吻合。



从此我经常去她们住处找她们玩。



刚开始时,三个人经常去海边兜风,去莲花山放风筝,去振兴路吃小吃,快乐而热闹。



那天三个人在一起做饭时,我不知怎么着就说起,我爱吃那盘霉干菜烧咕噜肉,并画蛇添足地说了句,要是以后总能吃到这么好味道的菜就好了。偏巧那道菜是她做的。于是,前一秒钟还有说有笑的她们,突然都静下了来,不说笑了。



此后,我渐渐的发现,每每我去时,她总借口加班或查房离开,留下我和小张。就是打电话,也开始用疏远的口吻说话。



我不明就里,只是约会时,会时常向小张问起她。问她的工作,生活,心情。我想我是出于老同学的关心罢了。对此,小张几次面有愠色,对我说,你是真不了解她还是假不了解她?没见过像你这号人的,连个实话都不肯说。然后就是意味深长的笑笑说,女人最容易懂女人了。听得我一头雾水:女人怎么总这么神神秘秘的。



不久,她打电话告诉我她新近交了个男朋友,人很不错,她也感觉很好。我脱口而出:什么?喂,谁同意你找男朋友了?!说完后我自己也吃了一惊。



那天下午,在得知晚上她男友要来找她后,我态度强硬地将原订与小张看电影的约会,改为在她们住处下厨款待小张、她和她的男友,很是大尾巴狼地声称我要为我的老同学把好人生最重要的一关。



看了她的男友第一眼,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感到一种极大的胁迫力。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



晚饭是我与小张包揽的。席间,为了摆脱那种胁迫力,于是,我殷勤地忙着,一个劲地劝那男孩吃东吃西,喝东喝西,并告诉他,她喜欢吃什么什么菜,不爱吃什么什么菜。男孩并不看我,而是盯着她,温柔地问是嘛是嘛。他看她的眼神是热烈而温情的,让我颇感震惊。她侧首面向他,笑着,一脸的温柔。



小张一改往日活跃,盯着我们,好一会儿后,也静静地不语。



晚饭后,我们去了咖啡厅。十点钟,小张有夜班先回医院了。只剩下我们三个。我依然不停地与小伙子套磁,企图掌握整个局势,避免有当电灯泡的嫌疑。我不顾她责备的表情和小伙子的难堪,絮絮叨叨地介绍她的爱好、个性,甚至向他兜售当年她当“克格勃”的事。男孩有些坐立不安。



出咖啡厅时,原计划是先送她回住地,然后再送他回家的。取了车,我点着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看着他们一前一后上了车后座。



半晌,我死死掐熄了烟,问他:你住哪儿?

男孩一楞,说,不是说好先送她的吗?

我往方向盘上一拍,说,少费话!我改主意了。快说住哪儿!她嘛?我送!



一路无语。



车到那片住宅区,男孩指着马路尽头的那幢楼说,往那,我就住那幢。我在路口猛转方向盘,停住。说:就在这里下吧!不远,你自己走过去,我已掉过头了!



不用回头,我已感到她讶异的目光灼着我的后脊。



男孩礼貌地与她告别,悻悻地下了车。然后他绕到我的驾驶位,压低声音说:好样的,哥们,有种!我佩服你!



然后,冲着车厢里的她打了个飞吻,一甩头,走了。



看着他走远的背影,我突然有一种进行过激烈的篮球比赛后的疲惫感。



我双手扶在方向盘上,从倒后镜望着她,说了开头的那句经典:八年啦,抗战都胜利了,你是不是该收编我呀?



她笑了。我被幸福收编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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