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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请坛主和点传师解释本坛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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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坛主和点传师解释本坛坛规   
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请坛主和点传师解释本坛坛规 (444 reads)      时间: 2002-11-07 周四, 上午2:32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坛主和点传师解释本坛坛规



马悲鸣



我向众议员申诉两个案子之后,得到斑竹14一个极不友好的回帖。其中前边大部分回答我是可以接受的。因都是技术问题。比如移到全版不算删除,故众议院不受理等,我以前不知道的坛规。另外我建议一些只有转贴的文集应该在转贴文集下另辟作者文集,并建议这些文集应该得到作者本人首肯。



其实斑竹14只需要简单回答,所有文集都已经获得作者本人首肯就可以了。但他接着声明∶“对于以后的类似质询,斑竹没有义务回答。如果对此事反复纠缠,将被视为干涉本坛隐私,斑竹有权删除。”



我现在请坛主和点传师解释∶



第一,什么是“反复纠缠”与合理建议之间的界限。

第二,什么是“干涉本坛隐私”的定义。



作为一个除了上帖子,无法也无兴趣截获贵坛任何信息的网友,如何能干涉得了贵坛隐私?而如果贵坛对网友的建议和询问做出友善的回答,网友又如何还能“反复纠缠”呢?



贵斑竹14这种对待网友的态度我在其他网坛都已见惯不惊。唯在此坛还属首见。





【附录】~~~~~~~~~~~~~~~~~~~~~





作者: 斑竹14 部分回答 11/6/2002 08:08 [Click:63]



一、《芦笛已除,网有宁日》只是被移到了全版,并未被删除。



二、这个帖子不是本人移的,所以将移帖理由留给处理此事的斑竹回

答。



三、据淮夷法官宣布,本坛的陪审团制度正在修改规则、重新产生法官

阶段,暂不受理任何申诉。



四、无论按照原有的陪审团规则还是按照现在正在讨论的修改稿,移帖

纠纷都不归陪审团受理。



五、对于网友关于论坛管理的任何建议,斑竹将酌情采纳和不予采纳。

不论建议是否采纳,斑竹都没有义务必须回答网友的有关质询。



六、你所提到的“余杰、刘晓波、胡平、任不寐、曹长青等”,其中曹

长青在本坛没有文集,余杰、刘晓波、胡平、任不寐在本坛的文集全部

经过了作者本人的亲自首肯。



七、你提出反对给转贴的非网友作者建文集的建议,我们决定不予采

纳。至于文集作者是否亲自首肯在本坛开文集,是该作者和本坛管理部

门之间的事,对于以后的类似质询,斑竹没有义务回答。如果对此事反

复纠缠,将被视为干涉本坛隐私,斑竹有权删除。



八、按照坛规最后一段,你这个申诉帖将被移到全版。



谢谢。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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