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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答随便网友:我是坚决主张审判专制罪犯的,但历史只记大账,不计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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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答随便网友:我是坚决主张审判专制罪犯的,但历史只记大账,不计小账!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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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提上来】答随便网友:我是坚决主张审判专制罪犯的,但历史只记大账,不计小账!
(384 reads)
时间:
2002-10-25 周五, 上午11:42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我是坚决主张审判专制罪犯的,从江泽民、李鹏到下面那些穷凶极恶的酷吏。但是,如果今后的“民主狱吏”胆敢以要为“民运先烈”、“民运人士”伸冤、报仇为由,而对专制罪犯们滥施酷刑、侵犯其人权的话,我也坚决主张“挥泪斩马谡”,对其严惩不贷!
2、如果我真能见到有那么一天,中国的民主政府将会以“反人类罪”起诉、审判中共专制独裁者们了,那么,我想,我将会建议,为了剥夺了中共专制官吏们届时可以想见的所谓“各为其主”、“新法不得溯及既往”等口实,那时的民主政府完全可以就用中共当时的“旧法”为据来进行审判。这样,反会更加清楚地暴露出专制者们历来那法同虚设,无法无天的本质;同时即使如此,那些酷吏们一个个也仍将是难逃法网:因为即使用共产党当时的法他们也过不了关!
3、不过,须说明的是,以上设想实际得以这样的历史为前提:中共专制制度拒绝退出历史舞台。相反,倘若中共接受改良,接受政治赎买,为中国的和平转型减少阻力计,对他们过去的专制罪过也不是不可以一笔勾销的。如此一来,我和中国成千上万的受苦受难者及其家庭所付出的鲜血的代价,也就权当我们大伙儿用自己的血肉为中华民族的和平民主转型所付出的赎金罢了。
当然这只能算是我--一个专制受害者――的个人心愿,我也希望能够说服其它受难朋友们:历史只记大账,不计小账。
**********************
附件一:
作者: 随便 肥皂雕刻师 10/24/2002 20:46 [Click:45]
高编在共产党的监狱里,受尽违法分子的折磨,不得不在肥皂上刻字,
学习英语,今天已经在欧洲等地撒了不少民主的种子,卓然成一刊物
主编。特别,仍然坚持法制和人权,认为不可向凶手报私仇。值得钦
佩。
但是,话说回来,有些时候报仇是超越个人的,而关乎到法制是否能
够得到遵守,正义能否得到伸张的全社会的问题。举个例子,对于战
俘应该采取人道待遇,但是对其中有反人类罪行的,不能任其流窜,
要实行惩罚。二战之后几十年,仍然把一些8,90岁的德军老头子抓出
来审判,即使在中国,文革10年中的打砸抢分子,仍然还是治罪的。
这种毒打难友的行为,一违背中国法律,二违背人性,以狱卒的地位,
完全有不做的选择,他却非要选择,可以说是丧心病狂了。这不属于
民不举官不究的民事案,而属于必须提起公诉的刑事犯罪。凶手是社
会公敌,不能逍遥法外。
俺还相信一句中国俗话,有仇不报非君子。谁要吊俺鸭子浮水,双手布
满了鞭痕,有机会的话,俺宁肯不当君子,也要争取把他培训成肥皂雕
刻师。
****************
附件二:
随便 : 高编这样的,如果民主了,应该特许报私仇 10/24/2002 1:00:29 AM
高寒: 那岂不乱了套?!关键是制度、是文化! 10/24/2002 07:00
关键是制度、是文化。文革中的宰杀、烹吃“阶级敌人”和现在的虐待“邪教徒”都是同一文化、同一制度的产物。这个将敌人(国家、民族、阶级、宗教、家族)不当“人”的制度必须结束,这种文化必须改造!而且必须从我们自己这些受害者做起:决不许可无法无天,将专制制度的“敌人”也要当人,决不能使用两套标准,在“人权”上搞例外!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93683.asp?od=3
>为呼应楼下看网友转贴廖亦武(老威)先生之《底层采访录》,特谈谈本人在狱中所亲历的酷刑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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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大夫,你想审李鹏是没洗了。
--
wm
- (0 Byte) 2002-10-25 周五, 下午6:43
(104 reads)
法治尊严的建立恰恰要从每一个人的努力争取来实现。
--
贝苏尼
- (48 Byte) 2002-10-25 周五, 下午1:57
(125 reads)
[诗] 网友组诗之二 -- 高寒
--
随便
- (336 Byte) 2002-10-25 周五, 下午12:12
(17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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