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在二十世纪把性意识概念应用到儿童心理研究,第一次提出了“婴儿性意识”(infant sexuality)的概念,他在一九零五年出版的《性学理论三讲》,就是论述sexuality的问题:Three Essays on the Theory of Sexuality。他在书中把人的性意识发展变化划分成五个阶段,即口腔期、肛门期、阳具期、潜伏期、阳具期等。同主流社会把男女性别认同视为天生的、人的性欲是在青春期发生的传统观念相反,弗洛伊德指出:人的性意识从出生时即开始,婴儿从吮吸母亲的乳头中获得满足,稍后则从排便中获得满足;在四至六岁的时期,儿童进入阳具期,他们从抚弄自己的生殖器中获得快感。但是男童玩弄自己的生殖器和女童玩弄自己生殖器的结果却大不相同:男童玩弄自己生殖器会受到大人呵斥,从而产生被阉割的恐惧和焦虑而不得不压抑自己,此所谓“俄狄浦斯情结”。男孩在经历俄狄浦斯情结以后会产生一种君临天下的优越感,这是男性在社会上处于强权地位的根本原因;而女孩在“阳具期”里由于注意到自己没有阴茎,而且自己的阴蒂也比男童阴茎小,从而产生一种“阴茎羡慕”,对母亲,对女性产生一种疏离,而对父亲,对男性产生出敬畏,这就是女性被动顺从人格的由来。弗洛伊德关于儿童性意识的概念,解释了父权社会里男女不平等的根本原因,对二十世纪性心理学和精神分析理论的发展,同时也对妇女解放运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法国哲学家福柯在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性史》(The History of Sexuality)里,也是阐述sexuality的问题。他指出:过去,人们想当然地认为性意识是从十七世纪开始才在西方社会受到压抑,成为一种禁忌。但实际上,性意识在西方文化传统里长久以来就一直是受排斥的,此所谓“性压抑”。根据基督教的教规,人们必须对自己的性淫念忏悔,做了“坏事”的人必须把所有细节都一一交待陈述后才有可能获得神的赦免和解救。但是,基督教把性看成原罪,实行压抑的结果,并没能因此而消灭它,社会对性意识的禁忌反而促成了一种性意识的话语,使得性意识的表现无所不在,性意识变成了人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在中世纪这个人们认为是最黑暗的时期,却产生了卜伽丘的《十日谈》和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之类“淫荡”的文学作品。这些文学作品对种种“异常”性行为的描述,形成了一整套有关性的表达,十九世纪性意识的形成就是这种话语的结果。
平心而论,不止是潘教授,在绝大数人的观念里,性行为都是指性交,特别是要以男方的阴茎插入女方的阴道(如果是以阴茎插入肛门,不管是“男--男”还是“男--女”,则算是鸡奸)。一九九九美国医学协会杂志(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在美国进行的一次普查表明,三分之二的受访者不把口交看作是性交,五分之一的人不把肛交算作性交。 正由于社会大众对性知识的普遍误解,所以,一九九八年年初,当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一支斑竹千滴泪”,以他同白宫见习生莱温斯基暗渡陈仓的绯闻把整个世界搅得七荤八素天翻地覆时,最终却能轻骑过关,就因为他一口咬定他仅以雪茄烟玩弄莱女私处,并且只让莱女替他口交,所以两人不算发生性关系云云……这样的结局,令全球亿万读者错鄂连连,无不跳脚大骂独立检察官史塔用了近两年时间,花了纳税人四千多万美元,最终竟搞不清楚“口交”和“撩弄私处”到底算不算发生性关系!如此昏官最后落得个解甲归田的下场当然不足为奇。但问题是,潘先生作为一个从事性学研究几十年的教授,又是在中国最高性学研究机构里,对性行为这些定义竟然一无所知,如此搞笑的理解是否可以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