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私有-民主体制的人性基础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私有-民主体制的人性基础
非文人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36
经验值: 17496
标题:
私有-民主体制的人性基础
(767 reads)
时间:
2002-10-02 周三, 上午8:34
作者:
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非文人
(一):人性和道德观念的基本概念
人的本性(人性)和道德观念是主导一个人社会行为的两个最主要的因素。
(1)人性
人的本性是先天就决定了的一个人必须具有的特性,虽然一些特性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有,需要发育到一定时期才出现(如性欲)。现代科学已经证实了这些特性的遗传过程:通过细胞核内的DNA链(染色体)将基因信息传递到下一代。遗传基因决定一个人的最基本特徵-从身高,智力到性格,欲望等,几乎人体的所有功能无不被基因控制和影响,人们常讲的七情六欲自然也在其中了。
人性之中最主要的特性有:
1)生存欲望
2)生存条件改善欲望,并永不满足。
3)性欲和性爱(为繁殖后代),并追求尽可能美好的性爱。
4)享乐欲望,追求快乐心情,包括物质享乐,娱乐,个人兴趣,成功感,胜利感等。
5)没有可见好处时要懒惰,以节省能量消耗(即使在细胞水平也如此)。
6)要关照后代和亲属(以防绝后和灭种)
7)各种情感:喜,怒,哀,乐,爱,恨,同情,内疚,忌妒,猜疑等。
人性有两个明显的特点:时间上的稳定性和人之间的相似性。
1)稳定性:人性即然是由DNA中的基因信息所决定,因而无论怎样“灵魂深处闹革命”也是挖不走的。
2)相似性:人类社会的同源性(正是DNA序列比较得出证据说明世界各种族均来源于非洲)决定了人们DNA序列的高度相似性,也就决定了人的基本特性的相似性。上述所举的七项特性不但所有中国人都具有,而且世界其它民族的人也同样具有。
(2)道德观念
道德是一个很难定义的概念,道德观念是什么?为什么要有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一个人与其它人组成生存群体(社会)时为互相交往和群体利益而形成的自我行为要求和约束(在可能损害群体生存利益时,约束自己的人性要求)。假如一个人单独生存的话,他/她并不需要道德观念。道德观念应包括:集体生存利益观念,家庭观念,婚姻观念,人格信誉等。
从主、客观角度来说,道德又可分为主观个人的道德观念和客观社会的道德规范。个人的道德观念属于思想范畴,是对自己言行的自觉约束程度,经后天通过教育,家庭和社会影响所形成。
社会的道德规范一般以宗教信仰或道德传统力量来维持,其功能是在法律以外的范畴内约束个人行为以维持社会稳定,防止极端个体行为损害群体生存利益。一个人遵从社会的道德规范并不表明个人的道德观念与社会的道德规范相一致。因为道德从本质上是对人本性的一种约束,也就是与人本性相矛盾的,当人本性中的欲望强烈到一定程度(如爱异性或爱钱),超过道德约束的阈值,就会打破个人的道德观念并对社会的道德规范不予理睬。
因此,相对于人性的两个特点,道德观念正与之相反:
1)可变性:无论是个人的道德观念还是一个群体主流道德观念,都有可能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动,经历重大事件的冲击等而改变,中国人和中国社会近二十年正是发生了这样的道德观念改变。
2)个人之间,种族之间差别大:虽然一个社会有它的主流道德规范或标准,社会成员主观上对它的认同却是千差万别的。种族之间由于传统和宗教信仰的不同,主流道德观念也常有很大差别。
(二)社会的合理经济构型
在这个问题上,似乎争议不大,绝大多数人都会赞同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构型。但是,关于这样的经济构型为什么是合理的,以及如何处理贫富不均问题,我认为还是有讨论的必要。
从历史角度看,社会的发展,应该主要指的是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是什么?这原动力就是人性中的永不满足的各种欲望,不满足的欲望才使人发挥出创造力。能够充份激发社会各成员的欲望,去创造财富的经济构型就是最能发展的模式。个人欲望的实现形式,当然是劳动创造成果归个人所有,并可以投入再生产,这就必然是私有制。显然,竞争是人们欲望碰撞的必然方式,而竞争反过来激发人们取胜的欲望,并成为商品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但是为什么要公平竞争?为什么要限制垄断?因为公平竞争原则才能使社会所有成员都有欲望去争取成功(这个公平竞争,也是理想状态,只能渐近,不能完全达到),不因没机会而失去欲望。限制垄断就是维护公平竞争,使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竞争机会。虽然机会均等,由于人的智力及起始条件不同,人们的各种欲望的实现程度也不同,这就造成社会中的贫富不均问题。而这种贫富不均又是人们奋斗的主要动力之一(想成为富人的欲望),消除了这贫富不均,也就消除了最主要的经济发展动力。但是,如果贫富差距太大,穷人的怨气就大,社会就不稳定,穷人就可能拿起马克思的理论去抢富人袋里的钱(打土豪分田地)。另一方面,贫富差距太大,富人在道义良心上也缺理。
社会内乱是障碍和破坏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防止贫富差距太大导致的内乱是合理经济构型的另一重要考虑。建立一套合理的社会经济救济和保障制度是必须的。对富人多收税,中产少收,穷人补贴,加以失业救济,社会救济及社会福利等措施,就是间接地将富人收入的一小部份合法地经过政府补贴给穷人,这就是“资本主义”中的“社会主义”。这种构型保证了投资人/高智商/肯辛苦的人能充份创造财产去致富,而低智商/愿懒惰的人也能靠救济过上“小康”日子,不至于去挺而走险“闹革命”。整个社会虽然存在着很大的贫富差别,但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时,富人和穷人的生活水平差不多在同步提高。经济构型中的公平竞争环境及社会经济救济和保障制度显然需要相应的社会政治构型来实现。中国目前的经济结构,此两点也是最大问题所在,症结当然来自不合理的旧政治结构。
(三)社会的合理政治构型
社会的政治构型就是社会的权力机构如何产生和运行。对当权者有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1)不能利用特权谋取私利 2)有能力领导运行权力机构 3)照顾到社会各阶层及族群的利益。
由于前面所述的人之本性,第一点的重要性远远大过第二,三点。因为道德观念是主观的自我约束准则,以道德观念为基点建立政治构型,当权者是否利用特权谋取私利就必然主要依赖于当权者的道德觉悟。道德观念是约束其人性欲望并常与之相冲突。在某些条件下,当权者原有的道德观念都可以改变(可变性),更何况有些人本来就是“岳不群”。很显然,要做到这第一点,必须针对人性特点来治定一整套尽可能严密的规则来防范当权者“以权谋私”。因为人性的“不变性”,这样的构型具有“稳定性”。因为人性的“相似性”,无论谁当权,无论在哪一族群或哪一国家都适用。当然中国与美国人在人性特点方面也有一些小差别,在制定具体规则就应将之考虑在内。当然,道德观念,如自觉守法观念,集体环境观念,守信用观念等对于一个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也有很大影响,并起辅助作用。
我认为理想政治构型应建立在三个理性认识之上,即:个人价值第一,人性为己,平等人权。
个人价值第一的观念,是指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关系中,社会中每个人都是以其个人价值为第一位,而非什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而国家的目的是保护和增进个人生活。个人价值第一的观念符合人性,并且已经在前述经济构型中占据着中心位置,在商品经济为主的社会中,想不让它成为普遍意识,都难。它是现代公民社会的普遍价值观,也是民主制度的出发点。只有每个人都重视自己的个人价值不被侵夺,社会才会有对权力的监督。那些鼓吹“无私奉献”的人,都是要让别人奉献,而自己却要占有别人奉献的利益。即使有些人开始是真心认同“无私奉献”,那不过是宗教式的灌输所致,与其自身人性相违背,当真的要献身的时候,就打了退堂鼓。这在六。四学生领袖身上也可以看得很清楚。抛开学生运动的客观后果不谈,仅就这些学生及其领袖们对“无私奉献”“绝食”的执迷和自以为崇高,就已与民主思想南辕北辄,只不过是合群的自大和勇敢,一旦面临死亡的威胁,必然要选择逃生。选择逃生并没有错,错的是不该开始时,相信和鼓吹“无私奉献”。争取民主不能靠“无私奉献”斗争,因为即使是你真的“无私奉献”了,其结果也必然是有人利用你的“无私奉献”而行利己之果,如果大多数人都相信“无私奉献”,那就必然是另一个独裁专政。争取民主,必须是以争取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为出发点,全体公民都懂得争取和维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中国的民主就有希望了。如上所述,由于“人性为己”的特性,对当权者的人性为己欲望,必须以一整套尽可能严密的规则来防范,而不能依什么道德觉悟。
关于“平等人权”本身,没有人提出反对,说明“平等人权”在道理上是无可非义的。平等人权是历史发展性概念,即使在美国,直到六十年代黑人“民权”领袖马德路得金被刺杀后,平等人权(对所有美国人)的观念才逐渐被普遍认同。“平等人权”在本质上是与“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相对立的观念,是人类进入现代文明人的标志。承认并实行平等人权的社会就是抛弃了动物世界普遍适用的“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而把平等人权做为和平共存的基础。平等人权是新闻出版,结社结党,思想及宗教信仰等自由的法理来源,也是每人一票普选的根据。
即然中国的人性特点和西方人相似,基于人性特点而设立的社会民主政治构型就应该相似。建立以监督防范当权者“以权谋私”的“三权分立”,舆论监督,公平普选,依法行事的民主制度是理想之路。当然,在建立这样制度时,中国人的人性特殊点,如裙带关系,拍马屁,送礼走后门等,就应通过制定更严密的规则去防范。
(四)大国民主靠联邦共和制来实现
不同国家当权者权力的大小是不同的,国家大权力也大。作美国总统或中国“核心”比千岛国国王的权力不知大多少倍。权力的大小主要与管辖的人口有关,当然与人均收入也有一定关系。
上述对当权者“人性为己”的防范实施,主要的原则就是不能让权力集中于一个人,也就是分权原则。作为中小国家,因为其权力不是很大,往往不须纵向(垂直)分权,只要横向(平行)分权就可。也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三权分立”,舆论监督,公平直选。
但是,对于如中,美等大国,由于国家权力太大,管辖区域太大,无法做到所有公民对当权者的真正监督。所以必须还要纵向分权,也就是将中央政府一大部份权力,分到各州或省,各省的权力操作由各省公民监督,这样各省公民出于切身权利和利益,对各省的权力操作的监督会很积极并且监督距离很近。当然,横向分权仍然是必要的,即使是各省权力也要进一步横向分权。
从另一方面来讲,公民的权力和影响与国家的大小是成反比的,极端一点的比喻,如果你一个人成立一个国家,你就拥有全部权力,如果是1000个人的国家,你在选择国家当政者的权力就是1/1000。而如果中国进行直接投票,你的一票仅有10亿分之一影响力(有选举权的大约人数),完全可以忽略,候选人就不会重视个人的意见和利益。如果中央政府仍然集中所有国家权力,即使是进行全民普选,真正的民主也达不到,只能是一些有影响的团体运作,而个人权益并不能得以保证。
较为合适的选举人口应在几千万,也就是各省的人口水平。因此,纵向分权的共和制就是中国民主化的重要步骤。各省的政经独立权力,是中国民主化的主要环节,政经独立后各省的省长选举,又是民主普选的主要体现。各省的政经独立,常常涉及到国家完整问题,即使是美国,也曾导致南北战争。主要的问题是由政经独立可能导致的进一步要权-脱离共和,完全变为独立国家。这在非汉民族居住区,如新疆,西藏,内蒙等,倾向更明显。现代社会,是以社会契约为基本约束的,宪法,法律都属于契约方式。解决民族问题及权力下放各省可能导致的脱离共和,只有通过契约方式,各省与中央政府签署契约,以不宣布独立建国,服从遵守国家宪法为条件,换取政经独立。
作者:
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521031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