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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一票友
斑竹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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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警告一票友
(609 reads)
时间:
2002-9-10 周二, 下午8:21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律师”本人不能违法。“律师”没有任何特权,不能被法律所豁免。如果律师一方面一直不去正式起诉坛方,另一方面却在没完没了地扰乱公共秩序,“律师”本人也一样将收到惩罚。本坛认为你反复纠缠注明辱骂网友一案是无理取闹行为,并有炸版嫌疑,理由如下:
1) “注明”网友辱骂网友贴后你紧接着上贴,扬言只要斑竹胆敢删这个辱骂贴你就要包他把此官司打赢;
2) 斑竹执法,删去“注明”网友辱骂贴;
3) 你抗议,要求重贴“注明”网友辱骂贴以“提供证据”;
4) 斑竹重贴“注明”网友贴辱骂部分;
5) 你以斑竹“断章取义”为由,要求斑竹贴出原贴全部;
6) 为了鼓励你把官司打赢,斑竹把被辱骂的网友的名字隐去,贴出辱骂贴全部,并详细说明这个贴为什么是辱骂网友贴,依坛规必须删除;
7) 你竟然再要求斑竹把被辱骂的网友的名字也放上去,试图愚弄坛方,借坛方之手再一次辱骂网友。同时提出你界定辱骂的“标准”:坛方必须从词典里找出归类,证明注明所使用的那些言辞属于辱骂范畴。
坛方认为:指名道姓地称网友为“二等贱类”,“劣等货”,“真是癞蛤蟆会了汉语、又吃了倭奴贱类的屎,拉出了某某某(注:这里隐去他直呼的网友名称)”这种言辞,是明显的辱骂言辞。而是否辱骂的标准,在于约定俗成的常识,而不在于“词典”或者你本人的认定。所以,如果你不认同坛方对辱骂的标准的认定。你可以申请组织网友陪审团,并向网友陪审团投诉,陈述你的理由。是否辱骂,最后应由网友陪审团听取双方陈述以后裁定。
为维护本坛秩序,保证版面、斑竹和网友的时间不被无聊纠缠所浪费,现在本坛要求你:
或者立即正式申请组织网友陪审团,并申明理由。如果你能争取到五人以上附议,则你可以就此问题正式展开诉讼。
或者立即停止你在这个问题上的纠缠。
除了你申请组织陪审团并同时陈述理由的贴子之外,如果你在此问题作任何继续纠缠,则你的贴子将会立即被移往全版,或者删除,直至封掉你的网名。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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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中蒙民族大团结,把汉人票友送到蒙古国砍头。(我是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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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Byte) 2002-9-10 周二, 下午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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