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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国知识分子维护宪法权利的正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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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知识分子维护宪法权利的正义行动   
张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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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675

经验值: 56583


文章标题: 中国知识分子维护宪法权利的正义行动 (272 reads)      时间: 2002-8-17 周六, 下午9:03

作者:张三一言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知识分子维护宪法权利的正义行动



张三一言



为抗议《互联网出版暂行条例》对于网络自由空间与言论自由的压制,万延海实行非暴力“自请违法”。在中国这是首创。



[一]



不管万延海这次行动是成是败其重大意义将在中国民主进程史中占有一席地位。



其意义一是,与学者反抗违宪的《互联网出版暂行条例》相结合在一起,中国首次出现知识分子有组织、有计划、有串联、有人公开出头的体制外争取权益的运动。中国的读书人(俗称的所谓知识分子)从整体上看去是无脊椎动物,是中共枯木上的奇生草。现在另一类知识分子表现出是应有的脊梁,且一出现以抗争姿态示人。给中国知识界带来新气象。他们的样板作用的力量是巨大的,即是说他们的行动是带有指标性、示范性和引导性的。



其二,人们一般都有意无意忽视道义力量,也认为民意是无足轻重的。现在请看一下,这次知识分子的抗争若发生在二三十年前,是一起极之严重的反革命事件,当事人判死刑的可能性大于一切。虽然现在我们还不能测准中共对万延海等人作何处理,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会有二三十年前的待遇。



这是为甚么?

是中共的专政工具衰退了吗,答案是否定的。现在的专政工具比二三年前强大且专业了,起码现在多了一个国安!但为甚么专政力量加大加强了反而对敌人手软了呢?原因当然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去看,但是道义力量的作用是主要的。人们不断鼓吹自由民主人权平等公义,不断遭到统治者及其雇用和义务御用文人的围攻。但结果是现在中共不得不把人权视作反动东西改为认同,当然是表面敷衍,但这表面敷衍正好显示出道义和民意力量的强大。中共目前对政敌较前大大地手软了正是慑于人民的道义力量强大而不是自身专政力量衰退。



看来是书生论政三年无成,其实这些言论攻势是有效的。我二三十年来坚持一个信念,只要有人讲自由民主人权正义,而且只要有一个人听都有作用的.越多人讲就越有用。讲的时间长了听的人多了就在无形中起到作用了。所以我二三十年如一日就就讲民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二]



有一些人平时大声疾呼要改良和反革命,一些人拼命鼓吹要依法要讲“法制”,不断喃喃民主不许冒进要渐进。他们的目的不是为自由民主改良,而是要用改良来反革命以保皇。他们的目的不在于守不守法而是要你屈服于统治者的非法的恶法。现在出现在这批人面前的,绝对不是他们心目中的暴力革命,绝对是他们要求的守法的争取权益活动,绝对是和平渐进的争取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力的行动,但这些人在这批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发起卫宪争取权利之时,全变成哑巴了,没有一个出来吭声支持这次良心和合法的权益斗争。无他,只是因为这次行动是与他们保皇的目的相悖是也。



不管你打着民运、独知、爱国人士、“汉奸”还是其它甚么名堂,在每一个民众争取权益的斗争中,你支持还是反对,是检验你是支持民主还是保皇的准则。



我一贯反对反革命的改良和守恶法的苛求,但我支持这一次被那些人认为是改良的维护宪法权利的活动,我支持这次名副其实的渐进式的民主进程,并呼吁人们支持。



@@@@@@@@@@@@@@@@@@@@@@@@@@



关注万延海和他的非暴力“自请违法”





万延海先生,美国富布莱特2002年度新世纪学者计划成员,北京“爱知行动”项目负责人。该项目是一个非官方民间组织,成立于1994年,宗旨是在我国开展预防艾滋病的教育、为艾滋病人提供帮助、维护性少数人(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变性者等)的权利、以及开展相关政策法律研究。1998年以来,爱知行动项目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和电子小组。



为抗议《互联网出版暂行条例》对于网络自由空间与言论自由的压制,万延海先生于今年7月31日在网上发表了一份《 8月1日,我宣布违法!》的文章,宣布自己将在8月1日即该条例正式实施的那天,去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报案。反映2000年9月25日以来爱知行动网站的非法出版状况和自己将继续从事的违法行为,并自愿听取当局的处分意见。8月1日中午2点,万先生来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举报了网站的非法行为,并反映了自己对相关法规的意见。



这一“自请违法”的事件令人想起甘地、马丁.路德.金和他们领导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以及梭罗、阿伦特等人予以阐述的公民的不服从理论。“自请违法”的意义和价值何在?是仅仅对于宪政和法治体制的道德救济?还是可以演化为促进法治变迁和利益博弈的制度化的途径?公民对于法律的不服从应当和可以如何予以伸张和表达?你如何看待万延海先生的行为?网络是否应当以及如何给民间留下致力于公益事业和公共领域事务以及自我表达的自由?而万先生和他的爱知网站以及我们更多的个人网站、在该暂行条例规定的60天申报期过后究竟命运如何?



8月18日晚上7点半,万延海先生将来到“宪政论衡http://202.100.72.44/artbbs/list.asp?boardid=3”,成为“宪政论衡”新推出的“宪政半月谈”第一期嘉宾,介绍他的“自请违法”行动,并和大家共同探讨上述问题。我们真诚的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广大网友和专家学者届时光临论坛现场,我们将开一个帖子供大家进行自由的交流和讨论。



“宪政论衡”http://202.100.72.44/artbbs/list.asp?boardid=3

2002年8月10日

(8/14/2002 13:2)





作者:张三一言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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