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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毛泽东选集稿费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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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毛泽东选集稿费的几点意见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标题:
对毛泽东选集稿费的几点意见
(365 reads)
时间:
2002-8-15 周四, 上午7:33
作者:
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此笔财产在银行户头上注明的户主是‘中南海第一党小组’,
从法律上说,拥有人便是当时和现在的小组成员,而非毛一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个人财产的规定,应该由中南海第
一党小组的在世成员在律师监督下投票决定该项财产的分配方案
。毛是财产拥有人之一,现已去世。可考虑由他在世亲人作为代
表参加投票。但为体现公平原则,所有该小组去世成员,都必须
有亲人一名做代表,参与投票;
2。根据民主原则,毛若有遗嘱,在分配该财产上只有一票效力;
3。该项财产所有权不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因此,中共政
治局做出的将该项财产发给毛泽东后代的决议违宪,而且严重侵犯
了中南海第一党小组其它财产拥有人的权益,在法律上应视做无效。
作者:
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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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关于毛泽东先生犯的错误和他智力产权的关系
--
随便
- (568 Byte) 2002-8-15 周四, 下午12:51
(156 reads)
您对剥夺全国百姓27年的大独裁者套用民主国家的规则保护其知识产权,佩服
--
人权天赋
- (118 Byte) 2002-8-15 周四, 下午7:36
(14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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