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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吼】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开展“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下)〖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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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吼】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开展“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下)〖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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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怒吼】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开展“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下)〖重要文件〗
(181 reads)
时间:
2002-8-13 周二, 上午12:1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开展“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从北京大规模违法拆迁说起(下)
怒吼
┌────────────────────────────┐
│ │
│ 欢迎转载、传抄、张贴 │
│ │
└────────────────────────────┘
199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币法院违反“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规定,
制定文件规定“对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区域性建设决定性不服(土地
批租的行政许可证),对强制拆迁决定不服提出诉讼的不予立案。”
北京市各级法院对所有公民诉讼,都是“先定后审”,故意违反审判
程序,串通被告审原告,对判案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不审查、不认定,
剥夺原告质证的权利,甚至依据被告提供的伪证枉法判决。北京市数
百起公民行政诉讼无一胜诉。上百起公民对强制拆迁决定不服提起行
政诉讼,法院一概不受理。对群体行政诉讼法院采取即不立案也不给
裁定书,两万两千市民以集团行政诉讼的方式告到了法院,竟被非法
拒绝受理。一些当事人向国家最高法院提出申诉,也是泥牛入海,没
有任何消息。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法院依法独立审判,不受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干
预。但是,由于北京市各级法院处于北京市地方党政机关的领导之
下,人、财、物处于北京市政府的控制之下,当北京市党政某些领导
人直面干预时,法院怎能不听命于地方?!多年来,北京进行的拆迁
既无公正,更无正义。面对如此重大的问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
其常务委员会,竟然毫无作为,不仅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反而和地方
党委、政府一个鼻孔出气。前北京市人大主任张建民对于北京市上万
名公民反映北京市违法拆迁事实,强烈要求北京市人大依法行使对政
府、法院的监督权的呼吁置之不理,公开违反法定程序对北京市的违
法犯罪行为进行包庇。在这个直接涉及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人民
代表大会完全成了党政的“橡皮图章”。
北京市所出现的土地违法案件的主体,大多就是北京市政府及党政负
责人。他们明目张胆地违法乱纪,无所顾忌地干预司法审判、妨碍司
法公正,使受害群众的维权之路走得异常艰难。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市委书记、市长陈希同,曾经亲自出
马,头戴安全帽,指挥“东方广场”项目的拆迁。在他任职其间,培
育了一大批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城市建设开发集团,从北京市建委
的一个办公室,通过掠夺膨胀成房地产开发的龙头老大。
前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张百发,长期主管城乡建设。任职期间,他是北
京市违法拆迁、非法掠夺老百姓财产的直接指挥者。他打一场网球,
就可以批出一块土地。为建设1990年亚运会体育场馆及其配套工程,
众多老百姓的房地财产被抢劫一空,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而他所支持
的北辰集团等开发商却大发横财。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市委书记、前市长贾庆林组织策划了
“平安大道”、“广安大街”的拆迁。其老婆林幼芳掌握的武夷房地
产开发公司,也参与了圈地。随后,贾庆林伙同市长刘淇、副市长汪
光焘,打着“危房改造”、“申办奥运”的幌子,指挥起新一轮的掠
夺。他们无视国家法律,不断编造、修改“拆迁办法”,为非法拆迁
制造“依据”。他们信誓旦旦要搞“人文奥运”、“绿色奥运”、
“廉洁奥运”,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令人气愤的是,汪光焘竟然荣
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兼党组书记)。
西城区是北京违法拆迁的急先锋,开创了许多恶劣的先例。中共西城
区区委书记李炳华与区长王长连,因大搞非法拆迁有功,双双升官。
李炳华升为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部长。王长连当
上了区委书记。今年北京市委换届改选,王长连当上了中共北京市委
委员;李炳华则进入了2008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
10几年京城的拆迁史和建设史,便是北京市民悲惨的落难史。党政企
相互利用、相互勾结,由党政出面鸣锣开道,由开发商出面直接打
劫,然后就地分赃。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迫不及待地把非法所得,
披上合法的外衣。在土地财产权有争议、房屋所有权证还在被拆迁居
民手中的情况下,北京市政府竟然向开发商颁发所谓的“土地使用
证”、“房屋所有权证”,批准有关项目在国内、外上市,使开发商
大发横财。
由北京市党政哺育出来的“华远房地产”,其总经理任志强(前商业
部副部长之子)的年薪达700万元,是普通劳动者的数百倍,甚至上
千倍。原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拿出上百套住房,贿赂中央的党政官
员。北京市地方政府的一批官员和房地产开发商,也拿出大批房源提
供给党政官员、警察、法官、对他们有用的人、他们圈子里的人
……。他们却把普通老百姓驱赶出城。北京市委、市政府,打着“发
展就是硬道理”的幌子,大搞违法造城运动,使北京的面貌“日新月
异”。然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所作所为,不仅使破坏古都风貌的
规划败笔随处可见,而且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彻底搞乱了社
会生活的正常秩序,造成了社会的严重不公,导致全面的腐败。北京
市委,市政府至今依然执迷不悟,毫无悔改之意。10几年来,北京市
地方政府对被拆迁群众的呼声充耳不闻,对被拆迁群众的疾苦视而不
见,对开发商的违法活动熟视无睹,对各个方面的监督反映装聋作
哑,他们挖空心思、不择手段地违法乱纪,长时期地公开地对抗国家
法律。他们为什么竟敢如此胆大妄为?因为他们得到了中央的包庇、
纵容和支持。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90年代初发表“南巡讲话”,全国
到处建“开发区”,1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圈入“开发区”,土地
批租和房地产开发成了我国92~93年经济虚热中的大泡沫,成了10余
年来腐败丛生的重灾区。邓小平次子邓质方成立四方房地产公司,北
京市领导单昭祥担任顾问,一批公检法人员介入其中,大做“无本生
意”,大发不义之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在1991年任国务院总理时
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只字不提“土地使用权”,公开曲
解国家宪法、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使全国各地的违法拆迁愈演愈
烈。特别是近几年来,作为全国人大的委员长,对众多被拆迁公民向
全国人大的举报,一直置之不理,不承担应负的法律职责。李鹏的老
婆朱琳是一个贪婪的圈地者,大肆介入北京的房地产开发。北京宣武
区就有很多地皮属于李鹏家族。李鹏的儿子李小鹏曾担任华能房地产
公司总经理,直接参与了对老百姓的掠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在建设全国政协办公楼
时,将顺承王府从西城区“异地重建”到朝阳区,严重破坏了古都风
貌。从他到天津市任职时日起至今,天津市在拆迁中的所作所为与北
京市完全同出一辙。北京一房地产巨商大拆黄金地段的胡同四合院,
并行贿到处要地,打的就是他的招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他的弟弟曾介入上海的
房地产开发。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慕华介入了北京市
“金融街”房地产开发,成为北京市金融街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黑后
台。
事实上,北京的违法拆迁,只是中国大陆随意侵害公民权利的一个缩
影。从北京到上海,从东北到西南,从西北到华东,贪官污吏、不法
奸商、黑恶势力,到处都明目张胆地以“土地是国家的”,“国家要
对土地重新安排”为由,通过拆迁抢劫广大老百姓的财产!
1999年部份全国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对多年修水库过程中搬迁的
1,500万移民进行合理安置。然而,仅仅是水库移民有问题吗?!长
期以来,在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危房改造、环境保护……的过程中,
广大城乡居民的房地财产被巧取豪夺。建设中的三峡水利枢纽工程,
正在进行移民,移民总数超过百万。其中的大多数人的安置,实际上
是用迁入地农民的集体财产来“借花献佛”的。移民得到的补偿款极
其有限,极不公平。大多数移民的生活存在着种种困难和问题。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社会不公,哪里就有公民的抗
争。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觉醒的公民,加入了斗争的行列。
1999年3月,医学专家、全国人大代表胡亚美院士代表北京万名被拆
迁居民,向全国人大提交了“特级举报信”。举报信揭露仅至1999年
年初,众房地产开发公司(绝大部份为政府背景或权势人物背景)侵
吞的北京市民财产就达952.7亿元人民币(以被拆迁居民的名义做假
帐再转入小金库等),另外还有侵吞的国家土地出让金差价434.5亿
元人民币!“特级举报信”还直接寄给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以及江泽民、李鹏、朱熔基、李
瑞环……党政军主要负责人。
早在1995年,就有公民以特快专递方式,直接向中共中央总书记、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反映北京的违法拆迁问
题。多年来,众多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向中共中央、全国
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有关部
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向江泽民等人反映北
京市违法拆迁犯罪活动。问题不但没有解决,犯罪份子反而更加嚣
张。客观事实反复证明:违法拆迁的根源就在中国共产党。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取得政权的。是人民群
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用鲜血和生命构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石。
中国大陆于1952年陆续完成了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
标。(当时,世界范围进行了“三公搞土改”──毛泽东在大陆,蒋
介石在台湾,麦克阿瑟在日本。历史已经证明:国民党在台湾推行的
和平社会经济改革,使大多数农民实现了致富,推进了社会进步。)
贫下中农分得了土地,也就拥有了该土地的财产权。同时,国家也承
认贫下中农原来所拥有的土地财产权以及众多中农、上中农所拥有的
土地财产权(土改前,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数量远比地主拥有的土地
多)。随后,中国共产党大张旗鼓地开始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合作
化初期,农民的耕地以入股的形式统一经营。人民公社化以后则全部
被划成集体所有。依照法治原则和法理,原来在农民手中的财产权利
并没有灭失,“集体所有的土地”有着非常具体的权利主体。时至今
日,中国共产党依然不肯把土地权利归还农民。当前极其严重的“三
农”问题,其实质就是因为农民的财产权利没有得到落实!
在我国大陆,自从经过互助合作化运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
公社化运动之后,公民自己最主要的财产,莫过于住房以及相关院落
的土地。这是公民家庭财富累积的结果,是不容置疑的客观历史事
实。公民的合法财产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然而,新中国成立以
来,宪法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却成了空头支票。在极左思想的影响
下,公民的财产权竟然被错误地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划上了等号。公民
的财产往往被随意剥夺。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在实施改革开放方
针之后,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于1982年主
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竟然在人民群众不知晓的情况下
宣布:“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原本大
多数城乡居民合法拥有的居住院落的土地所有权,一夜之间被公有
化。公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也成了被掠夺的对象。广大老百姓从此
开始经受一场劫难。
中国共产党在上一世纪50年代,曾经大刮共产风。政府无偿调用公民
的财产。不光一些公民的宅院被无偿征用,甚至许多农民做饭的铁锅
都炼了钢铁。违背客观实际、违背社会发展规律、违背人民意愿的决
策,在实践过程中碰得头破血流。困难时期,中共中央不得不承认,
即使到了共产主义,也还会有私有财产。如果说,当时人民群众还承
认中国共产党是由于“头脑发热”、“好心办了坏事”,那么现在中
国共产党所作所为,完全是明知故犯,完全是背信弃义!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一直伴随着腐败现象。从价格的双轨制到土地
批租,从金融改革到股份制改造……,在我国逐渐形成了一个既得利
益集团。他们相互勾结、横征暴敛、不择手段、欺压百姓。他们靠权
权交易、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来收敛钱财,变着法子巧取豪夺攫取人
民的财产。他们所侵吞的,全部都是纳税人的金钱、劳动者的血汗。
他们还不断编造歪理邪说、制订恶法,处心积虑地妄图使非法所得能
披上“合法”的外衣。为了维护到手的既得利益,他们甚至不惜动用
机枪和坦克来镇压赤手空拳、要求反腐败的群众。他们把自己的享乐
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断地营造他们自己及其子孙的安乐窝,同
时造成了千千万万的老百姓世世代代受穷。他们视群众如草芥,把自
己打扮成对百姓进行施舍的救世主,而实际上他们是骑在人民头上为
非作歹的太上皇。他们言而无信、口是心非。国家法律早已成为他们
手中的一块遮羞布。他们是世上最大的道德沦丧者。北京的老百姓一
针见血地指出,目前所谓的旧城改造,是共产党抢劫瓜分中国最后的
疯狂。现在党政官员们反复强调“稳定”。各种宣传机器也连篇累牍
地空谈“稳定”。然而,他们所希望的稳定,只不过是维护他们的既
得利益而已!
近年来,江泽民大谈三个代表,把中国共产党自封为“大多数人民根
本利益”、“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然而,
不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三个代表”只能是一句骗人的空话。中共
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竟然在头版头条,把北京的“危房
改造”美化成落实“三个代表”的典型!“三个代表”究竟是甚么货
色,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只要集中、不要民主,只要纪律、不要自由,
人为地造神、封神,搞的完全是专制强权那一套。他们给国家和人民
带来的,是无可挽回的损失。他们的信誓旦旦的口头承诺,实际上变
成了货真价实的欺诈。大陆农民完全丧失了对自己财产的所有权利,
成了党和政府的长工!原本称之为“全民所有”的财产,现在许多已
经变成了“国有资产”和“党产”!另有一部份已被私有化。即使那
些打着“国有”旗号的企业,权力也全部掌握在共产党和少数企业家
手中!广大职工只不过是党和政府的打工仔!
现代民主社会最核心、最基本的要求,是充分尊重个人的权利和个人
的利益。联合国人权宣言明确指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
一律平等。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人人得有财产所有
权。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
利;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人的基本权利是不允
许以国家名义或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由而随意剥夺的!中国大陆所发
生的剥夺公民财产的行为,就是剥夺公民的生命权和自由权。这是对
人权的粗暴践踏!
同胞们!公民们!是时候了!到了起来斗争的时候了!
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老百姓习惯于逆来顺受,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
往自认倒霉,认为胳膊扭不过大腿,认为官官相护、司法腐败、民告
官打不赢。还有不少人认为好汉不吃眼前亏,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这种消极的思维方式,造成了一批公民的懦弱心态。而正是这种心态
助长了违法行政的嚣张气焰。权益保护首先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如果
本人都不能对自己负责,那么别人又有谁能够替你负责呢?!作为现
代社会的公民,应该成为有独立人格、独立思想的人,成为堂堂正
正、大写的“人”!每一个人都应该靠自己的努力来争得公民的权利
和尊严。
现在,很多人对于社会上的不公现象,采取事不关己、漠然置之的态
度,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然而,受难者的今天,就会是别人的明
天。1957年,刘少奇在民主人士手拿《宪法》讨要公道时沉默不语,
等到自己举着《宪法》讨要公道时,再也没有人为他说话;1959年,
彭德怀在庐山会议受到错误批判时,中央那么多大员几乎没有一个人
为他说话。后来,当这些大员一个一个也受到错误批斗的时候,再也
没有人为他们说话。一切有良知的中国人,务请注意!谁面对灾难沉
默,灾难早晚就会降临到他的头上。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这
个道理。
国际歌说得好,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能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
类幸福全靠我们自己!现在到了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团
结起来进行坚决斗争的时候了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理抗争,广泛开展“非暴力、不合作”运
动,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也为了我们自己。赶快行动吧,除了自强
不息的反抗,我们别无选择。
(2002.8.1)
〔提供者:从略〕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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