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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马悲鸣,你应该仔细读好你们伟大的党法,不要做政治上的“无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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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悲鸣,你应该仔细读好你们伟大的党法,不要做政治上的“无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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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马悲鸣,你应该仔细读好你们伟大的党法,不要做政治上的“无本”生意 (387 reads)      时间: 2002-7-04 周四, 上午9:40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现在我帮你找来了你成天念叨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1994年

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

。。。



第四章 出境入境检查

第十四条 中国公民应当从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出境、入境,向边防检查站

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

查验。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持用无效护照或者其他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三)持用伪造、涂改的护照、证件或者冒用他人护照、证件的;

(四)拒绝交验证件的。

具有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的,并可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



第六章 处 罚

第二十三条 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缴

证件外,处以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

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你可以再去查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

(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其中没有任何可用于杨建利的条款,(主要是针对人口

走私贩运的。)



假设你们党真拿你当事儿,让你来“执法”,您开个价吧。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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