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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静悄悄的革命――当代中国市民社会(摘自第六、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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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静悄悄的革命――当代中国市民社会(摘自第六、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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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静悄悄的革命――当代中国市民社会(摘自第六、七章) (298 reads)      时间: 2002-6-19 周三, 上午12:0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背景与分析



世界与中国研究所 第十九期 1999年12月7日



第六章 变化中的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和市民社会的前景展望



 



从个人、基层单位、社会阶层的变化和社会组织的动态发展来看,20年来的改革开放已经使中国的社会发生了巨大的革命性的变化。这种巨大的变革是在静悄悄的,但生气勃勃的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市民社会已经初见端倪,并正在迅速发展。这种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大变化。



市民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是社会自己管理自己,社会从国家分离,社会保持充分的自治。中国社会的发展还远远没有达到这样典型的市民社会的理论概念,但在与国家的关系上却已经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内容。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一方面表现了与国家的控制与反控制、束缚与反束缚的矛盾冲突,另一方面又在许多场合又出现了一种合作的形态,即国家与社会之间采取互相合作的方式,而达到促进社会发展的目的。



一、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动态关系模型



由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引起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这种调整的最大变化是国家从对社会全面的直接控制退出,同时社会在逐渐变强,从而改变了社会完全依附于国家的状态,而有了国家与社会之间动态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有以下几种关系模型:



1、社会主动,国家被动



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是在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出现的。社会的发展是在国家认识到了全面的严格的对社会的控制会阻碍经济的发展而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必须要对社会有所松动的情况下获得的。这一松动是初始的动力。这种松动导致了社会内部长期被压抑住的内在动力的发泄。这就促使社会获得了内在的经久不息的动力。



中国社会的发展从其主要的方面上看,是中国社会内在的动力在经济改革中改变了长期的压抑而宣泄出来的。正如许多的经济改革措施是社会先做起来一样,社会的发展也往往是社会先做起来而引起了以后的变化。宣泄出来的社会压力迅速成了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



中国个人的流动自由,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寻找工作打破了城乡壁垒,在1989年以前大量存在的非登记的社会组织等都是社会先做起来的。农民工的进城就是农民挤进城的,填补了城市中的就业空白,满足了城里人的生活需求,同时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这在经济上对城乡都有好处。但是在这种经济利益互惠的条件下,实际上打破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国家严格控制的城乡二元结构的身份制度,为中国市民社会的出现和成长奠定了一个最重要的基础。1989年以前存在的大量的非登记的社会组织的数量之多、活动能量之强大,是党/国家所没有预料到的,也是政府的管理无法跟上的。面对着如此动态的社会活力,国家最终采取了承认的态度并力图对之加以领导,并使之走上合法的登记注册的道路。如此处理的同时,国家也就承认了许多民间的和半民间的社会组织的合法性。至于仍然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非社团的社会组织,它们的数量之多和能量之大,实际上成了今后中国社会大量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的基础,成了未来社会组织化发展趋势的基础,当然以后也仍然会有大量的民间社会组织以非社团的组织方式存在和活动。



在这样一个基本模型下面,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基本采取的是社会主动,而国家被动以适应社会的压力并承认社会所为的模式。这样的一种模式,在某种意义上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基本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模式,是日益增长的社会不断扩大其需求,发展其表现形式的主要模式。在这种基本模式下,国家面对社会压力和社会现实,不断采取改革措施,以适应社会的需要,从而保证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稳定变化,这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是有益的。



2、冲突模型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中,发生冲突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长期被压抑的社会,一旦其从政治重压下解脱,其内在的冲动和需求会即刻释放出来,而急剧地扩大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不顾国家是否可以承受或转变以适应这种空间的需求。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在社会和国家之间产生冲突,有时这种冲突甚至是很激烈的。



这种冲突的模式在中国社会和国家的关系中是比较常见的。例如1989年以前,中国的大学生就曾经多次不顾政府的阻止上街举行游行示威,或者是反对日本占领钓鱼岛、或者是学校本身管理方面的问题、或者是其它的政治的和非政治的内容。这种冲突最大规模的表现就是“六四事件”,同时也最有社会对抗国家的意义。当时的学生要求成立自治的学生团体,一些工人也上街要求成立自治的工会。但政府对此都加以拒绝,坚决不给与任何的让步。最终这个事件导致了严重的流血冲突。自1989年以后,国家一方面加强了对社会的控制,但在另一方面又实际调整了与社会的关系,对社会做了一些让步。特别是92年开始的市场经济的改革就是对社会的大让步,从而给了社会更大的自主权。自此以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大规模的冲突减少了,但不断的小冲突仍然经常发生。小规模的游行、示威和请愿等冲突不断在全国发生。



除了这些与社会的直接冲突以外,也有一些非直接的冲突,例如在社会组织方面。由于在1989年以后加强了对社团的管理和控制,对社团的正式注册登记的手续严格化,而且非常烦琐,有意控制社会组织的成立。因此这与日益增长的社会自治的需要相距甚远,这样冲突在所难免。如果说在89年时国家与社会在社团组织问题上有剧烈的冲突,而在89年以后的冲突则采取了不太明显的方式进行。社会组织或是以大量的不注册的方式继续存在,让政府奈何不了它,或是以与政府求得合作的方式进行,而在合作中谋求摆脱国家的控制。总之,这个时候的冲突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方式,但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即社会组织的目的就是希望尽量摆脱国家的控制而谋求更多的自治和自由,这些目标从社会组织发展的本意来看并没有变化。



3、合作模型



合作模型是近年来学者比较关注的一种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相处方式,即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除了互相冲突的一面以外,还有由于具有共同利益的需要,而双方避免和减少冲突,采取共同合作的一面。从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来看,合作主义方式在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所占的重要性是越来越大。



其实从中国社会变化的情况来看,一方面是日益增长的社会谋求更大的自由、自治,从国家脱离的要求越来越大,而另一方面是国家力图控制社会势力快速增长,但又认识到社会活力对整个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国家对社会采取了既试图控制但又要适度发展的态度。这样在许多情况下,国家的基本做法就不是对社会要绝对控制起来,而是给社会一定的有控制的合法生存和活动空间,而这个空间就成了国家与社会进行合作的场合了。



国家与社会的合作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一是国家从宏观的角度承认、默认社会的相对自由,但要社会以遵守法律、意识形态,不从事反政府的政治活动和不搞乱社会和经济秩序为前提条件。这些已经在前面有关的章节中有说明。在这种条件下,国家采取了相对比较宽松的政策承认社会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中的自由,并试图鼓励这类的活动。



二是从社会自身的角度来看,也认识到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社会如果和国家处于对立的状态对社会的整体发展不会有任何好处。从最具政治性的社团组织的情况来看,许多非政府社团都采取了和政府合作的态度,或者请政府的有关人士出面担任社团的领导,或者各种活动事先请政府的有关方面进行安排。这样最大的好处不仅是可以得到国家的承认,而且可以利用国家的资源为自己服务。这是非常现实的。从现行的国家有关社团组织的管理条件看,非常易于适合这种合作模式。这种合作模式一方面保证了社会的一定的积极性和社团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又保证了国家对社会的一定程度的控制,或用官话来讲,就是保证了社团组织的健康和有序的发展。



从目前的状态来看,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表现出了这种非常明显的合作主义的形式。这种双方合作的方式将有可能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展,并有可能占据主导的位置。



出现这种情况也比较容易理解。从中国历史上看,一个独立和自治的市民社会从来没有出现过,国家一直试图严密控制社会。这种控制在近代社会和49年以后表现得最为明显。因此,中国政治文化的传统之一就是要依靠政府。在中国市民社会的成长中,一方面表现出了很强的社会压抑不住的冲动,但另一方面又表现出了在现阶段国家的力量又非常的强大,因此一个幼稚的和柔弱的社会目前还不可能完全离开国家而单独存在,而国家又在社会独立和自治的倾向加大的时候试图加强对社会的控制。这样的一种矛盾的情况,就产生了国家与社会双方都认为比较容易接受的相处方式,即合作主义方式,以避免矛盾冲突的加大而对双方都有伤害。这种合作主义是典型的转型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体现。



至于这种合作主义是一种过渡形式呢,抑或是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主要形式呢,将在后面加以讨论。



二、对国家社会能力的评估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国家能力的评估一直是一个热门的话题,许多人已经在惊呼出现了一个“弱国家、强地方”和财政能力低下的国家的局面,因而认为中国当前的的首要任务是要加强国家能力。对此种议论,这里不想讨论。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尤其是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看,是否也出现了“强社会”、“弱国家”的局面呢?这是本节要讨论的题目。



1、“强社会”、“弱国家”还是“强国家”、“弱社会”?



从以前的讨论来看,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以来从内在活力的活跃得到了历史性的机会而得以复苏,并逐渐发展起来,从而开始走向了一个非常有活力的市民社会--无论是个人,还是基层组织,抑或是广阔范围内的社会阶层的变革,以及与国家政权、政治有紧密关系的社会组织都出现了一片活跃的气氛。中国个人的自由度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这彻底地改变了传统的以及自1949年以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社会开始明显地从一个被极度压抑和控制的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型。但到目前为止,可以说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还没有在中国出现,中国人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自由虽然有了前所未有的扩大,但在政治上个人的自由还被国家加以了强有力的控制,这种自由包括集会、结社、言论的自由。虽然由于经济发展的一些困难和经济改革上出现的一些难点,使得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出现了不少的游行、请愿和示威的活动,以及报刊上的言论尺度极大地放松等情况,但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度仍然是很强的。因此从总的情况来看,中国目前仍然是“强国家”、“弱社会”的局面。大体情况可以从以下的分析来加以说明:



从经济的整体实力来看,国家的实力仍然是极为有力的。虽然从经济的总量上看,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无论从产值,还是从资产上看,非国有的部分都在开始逐渐占上风,或向占上风发展,而国有经济从总量上保持着一个逐渐消退的发展趋势。但在实际上,由于国有经济控制了国民经济的命脉,例如银行、交通、通讯、能源等领域,国有经济仍然在国内占有主导的地位。尽管国民储蓄中个人的存款的数字很大,但这些存款是分散到个人的,因此无法影响总体上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这些存款基本上被银行用作贷款来支持国有经济了。



因此从经济的总体上看,国有经济仍然占据着数量上和质量上的优势,而国家实际上仍然有力地在控制着国民经济。其实,从经济上看,强国家并不一定是要在经济上保持着某种数量上的优势,以便控制总体经济。从西方发达国家看,这些国家的能力也都很强,但在经济的总量上国有经济并不占优势。因此,只要国家能够保持一个有效的调整经济运行的杠杆,例如金融手段、或政策手段(如进出口政策、产业政策等)等就可以有效地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具备这种能力的国家就是一个强国家。



从政治方面讲,1989年以前中国社会的急速发展产生了六四这样的事件,要求在政治上做一个急剧的变革,但在89年以后,中国政府控制住了政治的变化,一直保持着政治上的稳定。虽然有些大大小小的反对势力的活动,主要在国外有些影响,但在国内却影响甚微。因各种原因而出现的对党/国家不满的文字、游行、示威、请愿等,也基本被国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因此,总的来说控制言论、结社等政治领域的事情国家能力仍然是非常强的,并没有在总体上出现失控的现象。



在社会方面,个人的自由度在加大,人们可以自由地流动、寻找工作、迁徙。虽然也出现了一些失控的现象,例如每年有8000万以上的流动人口引起了交通、就业、治安等方面的一些问题,黑社会在不断发展,腐败、走私、贩毒等都在大量增加。但从总体上看,这种情况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失控,国家仍然有能力控制社会的失序问题。



从与政治最紧密的社会组织方面看,经过了1989年的激烈冲突以后,近年来国家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基本上处于一种合作主义的状态,虽然双方在争取社会组织更大自治权上有所冲突,但基本上合作相处得比较稳定。在这种合作中,国家从政治上看目前基本上处于上风,掌握着主动权。



因此从上述几个方面来看,中国目前仍然是处于“强国家”、“弱社会”的局面,虽然社会的能力在发展,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社会力量大于国家力量,从而出现“弱国家、强社会”的局面。从前景上看,中国的社会发展仍然困难重重,尤其是在与政府直接发生关系、有很强的政治意义的社会组织方面,要想从党/国家的控制中脱离,走完全自治的道路,目前是几乎不可能的,以后也会比较难。而目前存在的合作主义,似乎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同,所以基本发展成了一个国家指导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模式形态。在这样的一个形态下,国家保持着对社会的政治上的控制力,而将经济和社会自治、自由的发展的职能逐步交由社会自身。



建于这样的基础,从发展的前景来看,社会有可能在这样的格局下,逐步扩大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并进而打破国家在政治上的垄断和控制力,到那个时候,一个强社会才有可能出现。但即便是那种局面出现,也并不一定就必然会出现弱国家的状态,而有可能出现“强国家、强社会”的局面,这是最好的局面。但目前的状态是社会太弱,即便社会变强,也不一定就是国家变弱。实际上,经过20年发展,中国社会从一个完全被压抑的社会的转变,使得中国社会的力量从无到有显现出来。但从总的情况来看,由于国家拥有的资源目前仍然远远大于社会所拥有的,因此“强国家”、“弱社会”的状态仍然会维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2、国家能力相对下降的原因和结果



中国虽然远远没有达到“弱国家、强社会”的地步,但近年来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情况表明了一种国家能力“相对”下降的现象,主要是表现在国家对社会治安、社会流动所带来的混乱处理不利,这样就使人觉得中国的国家正在变弱。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两个主要的原因值得加以分析:



第一,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方式落后陈旧,无法适应新环境的需要。



从近年来中国市民社会的成长来看,无论是个人、社会基层组织以及社团组织等方面,都基本上是社会的主动在先,而国家的管理落在其后。这里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方式陈旧,无法适应新环境的问题。



中国国家对于社会的控制体制都是建立在49年以后到文革后的期间,这一阶段的特点就是国家对社会的控制越来越严,而政府机构也适应这种情况,其功能就是要加强对社会的牢牢控制,以致控制到社会停止发展为止。这种功能基本是警察的功能。这样的一套国家机构和功能自然无法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也根本不知道在这样大的社会和经济的变革面前应该如何去做。因此结果往往是社会先做了再说,然后国家先是不承认,继而是观察,最后再来加以承认,加以管理,试图将势态控制在自己可以掌握的程度之内。这样的管理方式,从机构到功能,都完全不能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日益活跃和发展的需要,远远落后于社会发展后面。这样就显示了国家力不从心,“能力”下降,而社会变“强”,国家相对变“弱”的状态。



例如从社会组织的情况来看,也是如此。虽然从国家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上看,国家的控制力是主要的一面。但在另一方面,由于社团的管理机构和业务指导机关的机构小、人员少,人员能力弱,因此在社团的注册、管理、年检和活动的参加方面虽然国家显示了主导的力量,不过在日常活动中这些国家机构基本不管,同时也无法对二级组织加以管理。社会上以社团组织名义行骗的事情相当大的一部分发生在这里。因此让人也觉得国家的能力在下降,想管的事情管不了。这些现象,实际上都是近年来一个由党/国家严格控制的社会走向市民社会,而一个以控制为目标的国家机构无法适应这种变化,试图想适应这种转变但又一时转变不过来,因而往往要落后于社会。这时的国家只能试图适应社会,而根本无法走在社会的前面,且往往落后于社会。这是目前国家能力显得“下降”的原因。



第二、腐败加大了国家管理社会的成本和部分功能的丧失。



国家能力相当下降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国家机构腐败的加深所导致的。



腐败在两个方面影响了国家能力的体现。第一个方面是加大了国家对社会控制的成本。由于社会的经济实力的变强,由社会成员出面腐败政府官员的事例比比皆是。同时腐败的结果导致了国家资源大量向私人手里流失。这两个方面都加大了国家对社会控制的成本。原来管理同样事情的成本现在要大大增加,甚至是成倍的增加。这使得国家近年来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人员和费用都增加的情况下,仍然无法对社会实行有效的管理。



第二个方面是腐败往往使一些政府对社会的功能丧失。在腐败的面前,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往往对该管的事情不管,听之任之。这种现象经常发生,使政府的许多功能在许多方面减弱和丧失,造成政府能力的下降。



三、对国家社会危机处理能力的评价



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的发展大大增加了社会的实力,调整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同时,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内在的冲动和国家相对管理能力的下降,使得出现社会危机的可能性加大。这种社会危机包括几个方面,一是集中出现的社会政治危机,一是分散出现的但日趋严重的社会危机,不过在目前还没有形成集中发展的趋势。前一类的社会政治危机对国家的影响很大,例如1989年的六四事件就是。后一类社会危机的影响面大,参与人员多,但不是全国的集中行动。这一类危机象目前因为经济形势困难而出现的全国性的分散的游行、请愿和示威等活动就是。



从处理第一类危机的情况来看,国家在吸取了六四事件的教训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将会有应对的办法,也增加了应变的能力,有可能相对平稳地处理这类事情,而不会让势态发展到六四的情况再处理。



处理第二类则要相对复杂一些。例如虽然象目前这样的几乎在全国各地都有以下岗工人为主的请愿、示威和游行的活动,以及不断出现的政治反对活动,但国家对此是仍然有能力加以控制的。因为这是一些分散的、无组织的活动,虽然很普遍,但国家仍然可以将这些危机加以有效的控制。不过如果这类事情持续发展,并向社会组织化的方向发展,并得到一定的社会资金的支持,而且全国分散的状态逐步集中起来的话,则有可能发展成国家难于应付的大危机。那就只有走上暴力的道路。如果是这样的话,则对国家的形象、能力、信誉和支持率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从目前的国家能力看,虽然有可能控制住这一类的社会危机,但其代价会是非常大的。



至于平时出现的社会危机而没有发展到政治层面上的话,比如每年出现的8000万人口在春节期间的流动问题而引起的短期内的严重问题、以及就业问题,从目前的国家能力看,还是有能力应付的。实际上,只要国家认真动员就可以解决每年的人员流动问题。而解决就业问题的危机,出路在于给社会更大的择业、创业、自由流动的机会,对此国家还是有能力做到的。



四、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前景



就近期和中期的前景来看,在总体政治环境宽松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社会将有可能在基层、农村以及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活动中进一步发挥自主性的作用,其行动自由也将进一步扩大,社会的自治将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自由,社会将要求国家予以承认。社会将保持其要求更大自治、自主的主动性要求。在不涉及到政治利益和党/国家的大的利益冲突,即权力分享的情况下,社会的自由将会由党/国家给予法律上的承认或者非法律的默认。这样的一种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将会促进社会的创造性和主动性的提高,将会有利于中国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这是一种有利于国家与社会关系改善的方式。



另外,合作主义的方式也将会在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总体环境中表现出来,而尤其是体现在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上。这种社会组织既包括农村不断出现的的各种社会组织,也包括在城市出现的越来越多的社团组织方面。由于社会组织更加接近于政治,与政府的关系也很靠近,因此维持一种国家与社会在社会组织存在和发展上的合作主义态度,即双方为了合作和稳定,都有意无意地作出一些让步,从而使双方都有一些活动空间。在政府方面是默认或承认社会组织的更大的活动空间,以及对一些以变通的方式出现和存在的社会组织等的默认和承认,允许在经济、文化、社会和所允许的范围内的政治活动(即四个坚持的原则)的自由和自主,允许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等,而社会方面则必须要坚持在政治上不去反对党/国家体制和政治利益。从目前以及未来一个时期的情况来看,只要社会能够和国家采取互相合作和宽容的态度,则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将会在合作的基础上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这种关系和前边所讲到的社会主动的创造性形态将有可能是未来一个时期双方关系的主导形态。其实,采取合作主义态度,对社会和国家双方来说都是有好处的。由于中国社会目前虽然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其总体的内在活力非常强,但相对国家来讲,中国的社会还是非常弱的,不采取合作主义的态度,则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会变得紧张起来,而且对社会自身的长期发展会非常的不利。



从短期和中期的角度来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紧张在所难免,其冲突也是必然的。只是这种冲突的范围和程度会怎样,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冲突的来源在于非常活跃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变革所产生的失序、冲动、不满以及创造性与现存的国家官僚体制、政治教条、意识形态等的冲突而导致的。这种冲突既会有政治的,也会有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从目前中国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的状态来看,在未来的一个时期内,这种冲突会不断持续发展,以致有可能会引发社会、政治的危机。这种冲突将要求社会与国家两方面都要适应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的现实,以谋求将不断发生的冲突减少到最低的范围,而在同时双方都发生制度性的变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双边关系。



从长期来看,中国的社会发展已经到了一个不可回头的发展阶段了,社会要求从国家独立,走向自治的发展趋势也是不可回头的事情了。由于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展基本上是从一个被控制的社会向市民社会发展的这样一个趋势,因此从总的发展前景来看,中国的市民社会的成长和不断壮大,将会成为不断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主动的、积极的主导型力量,不断地在社会层面进行制度创新、观念创新,而国家则相对被动,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观念创新以适应这种变化。因此,只要国家为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不保持一个僵化的政治制度、组织结构,而能够与这种社会的创新相适应,满足社会的需求,同时又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消弥各种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克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失序问题,这样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就会有一个比较明朗的未来,这对中国的总体发展有好处。但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这种调整有一个非常困难的方面,即社会的冲动和创新意识很高,而国家方面则体制落后,控制能力和控制方式都在减弱,这对未来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有可能导致国家与社会的激烈的制度冲突。



五、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前景



中国市民社会的产生和不断发展,是中国社会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变革的产物。到目前为止,一个典型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在中国还没有产生,组成市民社会的的核心的个人还没有具备完全意义上的公民权。要达到这一步,还要有一个相当长的路程要走。同时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除了要重建与国家的关系以外,还要重建中国的适应市民社会发展的意识和文化,而且还要构建中国市民社会的内部结构。从这些方面看,中国要从一个初步的刚发展的市民社会前进到一个比较成熟的市民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困难要克服。但比较乐观的是,中国走向市民社会的道路既已打开,也就不会再有回头路可以走了。



1、自由的进一步扩大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扩大的自由的出现是中国经济、政治的产物。在一种相对自由的条件下,尤其是经济的自由的出现,给了中国社会一种极大的动力,使得中国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就这一点而言,只要中国的自由一旦向回收,就会使中国的经济遇到大的麻烦。因此只要没有政治上的大麻烦出现,中国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将会保持下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中国人的经济自由度的空间还会继续加大:私人企业会发展到一些目前国家控制的经济领域,包括有些属于意识形态的产业,诸如报纸、杂志等;经济活动的领域和范围都将进一步加大,和国外的经济贸易活动也会进一步加大。



在经济自由进一步扩大的基础上,社会的自主性和自治性程度都会加大。在农村,中国基层组织的变化正在向自治管理的方向发展,这一发展会持续下去,其自治程度和内部自我管理的规范性和完善性都会进一步加强。目前中国村级的村民管理委员会的自治,不是在一级行政机构上进行的,因为按照目前宪法的规定,村民管理委员会不是一级政权机构,而只是自治的社会组织。因此,如果村级的自我管理能够在不断完善自身的情况下,再向上一级发展,即向乡、镇一级政府行政机构以及按照宪法的规定在县一级完成直接选举和进行自主管理的话,则中国的社会政治自由将无疑会进一步扩大。在村民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扩大发展的同时,中国农村自治的社会组织也将会进一步发展。各种社会的、文化的、经济的、技术的,以及互相帮助的各种社会组织(正式的、非正式的)都将会在农村的县、乡镇大量出现,这将对农村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产生巨大的作用。从总的情况来看,中国农村的自由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将会进一步脱离国家的干预发展得非常快,而与此相比,城市则要保守得多。



从城市的情况来看,单位的进一步变化是不可避免的。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大规模转轨,企业“单位”继续发生大的变化是一个发展的趋势。大量的新的企业“单位”将会出现。此外,随着国家行政机关的大规模改革的开始,大量国家机关的单位将会被合并或取消,以前由国家负担的事业单位也被限令在三年之内取消国家的财政补贴。因此在大量的新企业“单位”之外,也会出现大量新的“事业”和社会组织的“单位”。这将引起城市社会基层组织的巨大变化。在城市基层社会组织持续发生变化之外,社会组织的大量出现已经不可避免,即便国家采取各种方法对这些社会组织加以控制或是这些组织不能以合法性方式正式存在,这些组织也仍然能够找到自己的合法、半合法以及不合法的生存方式,不但生存而且会发展下去。因此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将会在城市持续进行下去,从而也会带来更多的自治和自主。虽然从自治和自主的程度来看,在一个时期之内,城市毕竟离政治太近,因此国家的控制要严一些,相比农村来讲,其自治和自主的程度要差一些。但是由于城市的特殊地位,这些虽然是相对“慢”一些的变化也仍然将会本质性地影响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这样,从中国总的发展来看,无疑经济、文化、社会层面的自由将会进一步加大,但政治的自由将仍然会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被严加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的自由流动、迁徙、就业等方面的大的自由仍会发展,而在上述自由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国家要想严格控制言论、集会、结社等方面的自由将会困难多了。实际上,中国的政治自由也将会随着经济和社会自由的扩大有所发展。



依照中国加入《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注183)的规定,中国人在上述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上的自由应该与国际规定相符合,并得到相关国内法的保护,如果目前的国内法与国际公约有相违背的地方,则要修改国内法以适应国际公约的规定。在这种外部环境的影响下,中国人的自由的进一步的扩大是可以看得见的。但中国人政治上的自由要真正地实现,仍然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要有一个艰难的政治改革的过程,但总的前景应该是比较乐观的。



2、社会活力的加大



中国人的自由不断扩大的结果将会使社会更加有活力,这是必然的。在向市民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社会的活力来源于个人的自由度的加大,将使得经济、技术上的创造力有提高。在没有和很少有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干扰下,技术和文化上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将会有很大的提高,并有可能在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范围内加大,从而保持经济上的活力。技术上的创新更是如此。如果没有充分的自由,技术上的创新是不可想象的。至于文化艺术、学术上的创新和有所成就,就更加与个人的自由空间有密切的关系。在这些领域里社会活力的加大,对中国社会的总体发展有好处。



社会活力的加大和在自主管理、自主创新上的提高,将使中国社会更加有活力、有冲动。但社会的活跃也将加大社会内部的矛盾与冲突,也将会使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更加复杂化,国家的管理成本将会加大,而且管理方式也将必须要有所改进,否则将无法适应一个具有充分内在活力、不大“安分”的社会的需要。



3、中国社会的自组织将会进一步完善



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目前仍然处于一个初创阶段,社会个人的自由比较容易发挥,但也易造成混乱。而一个比较成熟的市民社会,社会的自组织的能力会比较强,社会将出现组织得比较完好的各种宗教、社会、慈善、联谊、行业、学生和工人的组织等等。这些独立的内部管理比较完善的社会组织将会给社会以自律,使社会更加稳定,有规则并有活力。



从中国社会目前的发展阶段来看,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程度。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仍然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其内部的管理不规范、管理混乱,而且社会组织以行业、联谊和研究为多,而以利益集团的形式出现的比较少。从国家的方面来说,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一方面比较严格,而另一方面则管理方式落后,处于管理不善的状态。这些都阻碍中国社会组织有序的发展。从中国社会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发展的需要来看,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由于国家从政治上的考虑而给予种种限制,使得中国社会组织的自身发展虽然需求强烈,但限制太多,严重阻碍了社会组织的正常发展。但在另一个方面,社会组织化的发展趋势确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冲动所驱使的结果。因此社会组织化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目前存在的国家和社会组织方面的合作主义虽然是主要的两者相处的方式,但两者的合作必须要有所发展,才能使双方在社会组织方面的合作取得进一步的成果。国家方面在社会组织控制方面的进一步松动,而不是加紧,是未来中国社会合作主义的主要发展趋向。实际上,只有在国家放开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才有可能真正出现一个合作主义的前景,否则大量的非社团的社会组织仍然会不断出现,并消失在国家可能的控制范围之中。



中国社团组织目前已经有了利益集团的发展倾向,如企业的支持会使某些社团为该企业的利益服务;工会、妇联等官办社团虽然是党控制社会的机构,主要为党和国家利益服务,但在目前也越来越倾向于为其成员服务,为其成员的利益讲话。许多社团如研究性和学术性的社团组织,由于其成员有许多是具有相同学术思想以及政治倾向的人员所组成的,其研究的成果和活动也越来越反映了社会中的某些人的政治利益和政治色彩。从长期的发展前景来看,中国社会组织的利益集团化倾向会进一步加强,真正的利益集团也会产生,政治色彩也会进一步加大。



在社会自治的情况下,如果不受国家过多的直接干预,而只是以相关的法律来加以管理,保留社会组织自己组织、存在、管理、发展以及自我规则和自我解散的原则条件,则中国的社会组织的自身管理水平将会有更大的提高,也会更符合其组织成员的利益,这样的社会组织的活力将会进一步提高。



4、对社会总体发展的稳定作用



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中国市民社会的出现是社会内部动态活力的显现,不仅对中国的总体发展有好处,也对社会的总体稳定有好处。



中国市民社会的出现,打破了沉寂多年的中国社会的僵死的局面,使得社会获得了相当的自由和自主权。在一个被严重压抑的社会一旦获得自由的情况下,社会上出现失序和混乱的现象在所难免。这种混乱的现象主要来自于两个主要原因:一是社会内在的动力释放出来以后,因为无序可循,无章可依,就会按照其无序的方式运行,寻找其代价最小、最自由和方便的方式运行。这无论是从经济上的自由,文化上的自由以及社会组织方面的自由都可以看出这种情况。这种内在冲动自然会引起社会一定程度的混乱。第二个原因是国家原有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一直是按照严格控制社会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在一个封闭的社会里,这种机制和结构的运转比较顺利,但是在社会发生大的变化以后,这种原有组织结构和机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仍然在用旧的方式运行,无法适应新的情况。因此从国家的感觉上看,(1)它已经觉得现有的变化已经是将社会秩序打乱了,即便它承认这种变化是合理的,它仍然会觉得现状是一片混乱;(2)它原有的组织结构和机制由于无法适应当前的变化,因而无法对迅速发展的社会自由和社会组织作出合适的管理方式,因而无法进行管理,社会出现失序现象,这使得社会总体上显得比较混乱而无秩序。



改变这种无序状态的办法实际上有两个,一是国家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发生重大的变化以适应这些新发生的变化,二是国家试图重新控制社会组织。后者很难,而且也不会有什么成效。由于中国的社会发展是在原有的政治组织、机构以及运行机制都是旧有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不是在一场革命推翻旧有的政治组织和政治机构下重建的,因此这种机构和机制的变化要适应新的变化就相当的困难。而这种无法适应的状况就一定会使中国市民社会的产生而带来国家与社会两个方面都不能相适应的局面,出现一定的混乱,以致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社会不稳定。但从长远来看,目前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出现的一定程度的合作主义是表示国家与社会正在逐步互相适应和互相靠近的一个带象征性的现象。至少表明两者正在试图互相适应。虽然两者之间的矛盾依然会不断出现,但是如果两者之间的这种互相适应对方,并作出适当的调整以便可以在合作的方向上继续发展的话,则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将会从总体上与国家相适应。这样,一方面可以有中国市民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活力,而另一方面又可以与国家处于一种合作相处的环境,则中国市民社会的出现和发展将会给中国社会的总体发展起到稳定和促进的作用。实际上,两者之间如果是选择冲突而不是合作的话,对中国社会的总体发展是没有好处的。



5、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对政治的影响



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一定会对中国的政治发展起到非常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市民社会的发展会出现一个强烈要求自治、自主权的社会,这个社会一定会要求国家继续减少对它的控制,而加大社会自治的能力和范围。这个自治不但要发生在社会的基层--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而且还要发生在与政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中层--社会组织上。这样就会对现行的中国政治提出一种压力,要求改变以前的政治体制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状态,而在政治组织结构、组织机制方面进行大规模的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目标则既是政企分离,也是政社分离的,以便让社会保持充分的自治,保持活力。但从中国现实的政治体制的情况来看,这一改革并不容易产生,即便发生,也不容易顺利进行,对现行的政治体制来说将会有很大的政治风险。但从长期的社会和政治发展来看,这一改革又在所难免。这一改革如果不能顺利进行的话,则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和中国政治的发展必然会遇到很大的麻烦,甚至有很大的冲突发生。



(2)、市民社会的发展会要求一个法治社会的出现。法律是市民社会存在的基础,在一个没有法律或者是有了法律而不依法办事的国家里,市民社会是不能正常发展的。市民社会不仅赋予其公民以极大的自由权,而且要求社会尽可能的摆脱国家的控制,有充分的自主权。这就要求国家与社会之间有一个法律约束,即通过国家和社会双方都满意的相关法律,包括结社法、社会组织法等等。社会依法进行自我管理,国家则通过法律对社会进行监督,维护法律。在这样的社会中,社会的法律结构是市民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构筑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础。从中国社会的发展现实来看,目前还远远无法达到这种法制化的程度,法律的建设还非常的不完善,离市民社会正常发展的需要还差得太远。主要的有关社会的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例如社团法、新闻法、出版法等等。在没有法律基础的背景下,市民社会的活动范围、活动空间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都无法界定清楚,会导致社会本身的混乱,影响市民社会的正常发展,也会影响到政治的稳定。



(3)、市民社会的发展要求有健全的公民和公民意识。公民是市民社会的基础,极权政治下的个人不能被称之为公民,因为作为个人来讲,他们不可能真正享受到在这些现代极权国家宪法中所写的公民自由权,包括集会、结社、出版、言论的自由,这只是一纸空文而已。在市民社会,这一权力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在一个转型社会中,这种权力在逐渐地赋予公民个人。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在20年的时间里,中国正在从一个专制的国家逐步向开放的社会过渡,市民社会已经开始出现,公民权也开始部分地赋予给了个人。在中国社会中,虽然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自由可以赋予给个人,但政治自由权所赋予给个人的仍然太少,离一个理想的市民社会中个人所应有的政治自由权还相距很远。但这是要逐步实现的。既然是过渡,就会有一个过渡期,但无论过渡期会有多长,其终极目标是要实现个人充分的政治自由权的。



中国目前个人政治权力还远远不具备,在向市民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公民的个人政治意识会越来越强烈,尤其是在社会的动荡出现出现得比较激烈的时候。而在未来的中国发展中,大小程度不等的动荡在所难免。因此,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所提出的个人政治自由的要求一定会在某个条件下更加强烈地表现出来。而政治上自由的提出,会在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以及有组织的政治性社团方面产生重大的变化。



从以上各个方面的情况看出,市民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在那一个层次上都会要求政治上的更大的自由,以及政治民主的实现。就其实质讲,市民社会要求国家在政治上作出更大的让步,以便让一个民主的、自由的政治体制出现以适合市民社会发展的需要。至于这种自由和民主会给中国的总体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以及中国的这种民主和自由在因应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中会产生什么样的形态和什么样的形式,目前还难于下结论。也许目前出现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合作主义倾向会成为一种中国民主的表现形式。因为在这种形式下,国家既与社会相分离,但同时又对社会保持一种指导和引导型的关系,而社会则保持一种充分自治的形态以维持社会本身的内在活力。这种形式的合作主义,不同于西方的市民社会,使社会完全脱离国家,完全独立,而是国家对社会保持一种指导和引导型的关系,但同时又让社会有充分的自治和自主,并对国家产生一定的压力。



这样的合作主义的形式可以认为是一种民主的或是接近民主的政治形式,至少是一种比较自由的方式,也可能是比较符合中国实际发展需要的形式。也有可能这是中国市民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对政治的最好的影响了,它既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又可以促进政治的改革和民主的实现。这是一种可能出现的比较理想的形式,但能否真正实现目前还不能下一个非常肯定的结论;但即便非常肯定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七章 结论



 



如果我们将中国改革开放以前的社会看作一个极权社会的话,则中国社会走向开放也仅仅只有20年的时间,而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从改革开放算起来也就只走了20年的道路。20年的道路对一个社会的长期发展过程来说是非常短的,只有微乎其微的影响,但是中国的这20年的道路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引起了一场深刻的没有硝烟的社会革命。我们可以对这场市民社会的革命做如下简单的概括:



1、中国的市民社会的发展是对49年后所逐渐建立起来的极权社会发生的一个反方向的社会大变化。如果将这个变化简单地认为是回归到49年以前,那是对这个社会的发展变化产生了误解。从当前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四个层次来看,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不是要回归到49年以前的传统社会去,而是在49年以前的社会内容中,以及在49年以后的社会基础上建立并产生了许多新的内容,其中许多是具有现代社会的内容的。因此认为中国市民社会的产生是回到了49年以前的看法,是对49年中共的革命和统治对中国社会所发生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如何改变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不了解。在经过了49年以来的中共统治后,中国所发生的向市民社会的转化既有中国传统的影响在内,也有49年后中国社会的影响,当然也有国外来的影响。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因素的综合结果。在这个基础上,中国市民社会的出现和发展不是要回到传统去,而是要从一个传统的而又是现代极权的社会走向一个现代的自由开放社会。



2、中国走向现代的市民社会的进程仅仅是开始,在它的四个层次上都出现了一个现代社会的特征:即社会成员有相当大的自由、国家开始与社会分离、社会自己管理自己,并与国家处于一种互动的关系中。用这几种当代市民社会的特征来衡量中国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目前仍然是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它虽然已经在某些方面具备了现代市民社会的特征,但还不非常明显,有些仅仅是刚刚出现了某些征象而已。因此可以说,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刚刚处于起步的阶段,还非常不成熟。但经过20年的发展和变化,这种起步阶段的发展已经带来了中国社会、经济、文化以及政治上的巨大变化,而且还会带来更大的更深刻的变化。由于是处于一种起步的阶段,因此从长期来看,中国市民社会的可塑性就非常强,而且很有可能在内在的和外来的因素影响之下,不仅向现代的市民社会发展,而且有自己中国式的创新。



3、中国市民社会尽管在发展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中国市民社会由于处在刚刚发展的阶段,其内部结构也是很不成熟的。这种结构包括文化结构、组织结构和法律结构。



从文化结构上看,中国公民的政治文化还没有达到一个典型的市民社会的公民的标准,其文化特征还仍然是多依赖于政府、家族的影响力,而不是更多地依赖自身、依靠社会机构,为自己的要求的实现并不是特别的强烈,也没有高度的组织化。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具有传统的、极权体制下的社会文化特征。但在另一个方面,经济自由、社会自由的追求又很强烈,社会内在的冲动力非常强大。而从总体上看,法律意识又很低。有这种特征并不奇怪,这是中国刚刚开始脱离极权体制而向自由的市民社会转型的结果和特征,是一种比较典型的转型中的政治文化结构。中国政治文化的这种转型状态也反映在市民社会的发展上面。实际上,中国政治文化的转型也正是中国市民社会转型而出现的结果,反映了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阶段:中国社会处在转型中,政府和国家的权威力量仍然很大,而社会力量仍然太弱,独立的社会意识也依然很弱。尽管社会内部的活力很大,但老百姓更多注意的是政府的和国家的权威和资源而不是社会自身的发展。



从中国市民社会的组织结构来看,表现在个人层次上的冲动最强,自由也最多,因而导致了基层组织的巨大变化。但在社会阶层上的区别目前仍然还不太明朗,阶层之间的界限还不是非常的明显,阶层意识也不非常明显,利益差别并不非常大,这些都导致了对社会组织发展上的冲力不大,因此无法形成有力的利益集团结构。在社会组织方面,虽然从整体上看,中国的非政府社会组织的数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内在的冲动方面则仍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国家的压抑和限制,而采取了合作主义的态度。因此从组织结构上看,这些就表现在社会组织的自主度上,是自下而上的在减弱。即越在底层,对自由、自主的冲动最强,但在与政治相近的上层,则基本采取了和政府合作的方式。在组织结构上的这种越下层越主动、越自由的结构形式也表现了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即起步阶段的特性。



在法律上看,中国市民社会的法律结构也极不完整,也是最落后于市民社会的实际发展的,并且也呈现了一个在下层的法律结构较完善,在其离政治较近的社会组织层次上面,则基本是无法可依,完全是靠政府的意志办事。中国的法律改革近年来对个人的自由比较重视,而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公布和修改在个人的自由方面给予了较大的空间,但在社会组织方面,集会、结社、新闻、出版、言论等方面的法律就根本没有,从而也就真的无法可依,因而基本上是依照党/国家的意志办事。



4、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第四个特征是在保持社会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又在和国家的关系上面出现了合作主义的特征。这种合作一方面导致了社会组织的发展的合法化,因而出现了大量的半官方的以及真正民间社团组织。从总体上看,合作主义的出现,对市民社会的发展有好处,是国家与社会双方的妥协与合作的产物, 也反映了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特点,以及初始阶段的发展特征。这一特征也有可能就会塑造成未来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主流特征。这样的一种国家与社会关系也是与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结构的特点相适应的,也是现实政治的结果。



5、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在其四个层次上,有两个层次是最值得关注的。在底层,不断扩大的对个人自由的要求将彻底地改变社会的面貌,改变中国的阶层社会组织结构,改变中国的政治文化和塑造中国市民社会的基础。而在上层与政治密切来往的社团组织方面,其冲动将给社会以活力,将相当程度地影响中国政治的发展,并有可能从而发展出中国的利益集团出来。因此,从政治层面来看,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合法性基础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规范化和组织化的发展是目前值得极为关注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从现状来看,这一发展趋势的热度仍然在不断升高,并能够不断地创造出新的社会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



展望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前景,有几个关键性的问题是影响它发展的主要因素。在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从目前的环境看,中国社会的内部发展动力已经打破了国家对社会的严重束缚,使社会向自我组织、管理并和国家分离的道路发展。这个关系如果处理得好,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将会顺利一些,如果处理不好,则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将会加大,不但引起中国政治的紧张,而且也会影响中国市民社会稳定和顺利的发展。但从国家的角度来看,由于基本上是采取一种保守的态度,其组织结构,社会管理方式以及思想意识都还没有完全从极权的模式下转变过来,也仍然没有从六四事件的阴影中走出来。由于这种政治上的保守性,中国市民社会的前景发展将会在政治自由方面遇到国家最顽强的抵抗。合作主义是一个比较好的出路,比较符合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现实之下的一个理想主义的出路。从前景看,有可能是合作主义的出路。但要维持合作主义,国家也必须要在政治方面开放更多的自由,这一点能否做到并不容易。因此,也还有另一种可能的出路,即市民社会的主动发展冲破国家政治的阻力,重新以市民社会发展的需要构建与此相适应的政治结构。无疑,从长远看,由于市民社会的发展,中国政治走上民主的发展前景还是比较乐观的。



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既取决于四个层次的全面发展,但最重要的是个人的自由和社会组织的自主发展。这两点将会是决定中国市民社会能否顺利发展的的关键。特别是由于这两个层次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方面的发展,而且取决于政治方面的发展。这样的全面发展是中国市民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的主要途径。



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前景是乐观的。强大的个人自由的要求将是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的因素。这样的活力一旦被激活,将很难再被束缚起来。实际上,中国市民社会的内在冲动已经被激活,在这样的动力下面,市民社会的发展是无法被阻挡住的。



中国的经济发展是激活个人自由的主要因素,同样个人对自由的要求也更加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个人对自由的要求会延伸到对社会、文化自由的追求。在这样的自由的追求下,政治自由的要求是不可避免的。对于这种自由的阻碍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起到作用,但是市民社会的发展一定会在某一个时点上冲破对政治自由的束缚。一旦这种自由的束缚被打破,政治上的民主大门也就被打开了。从前景来看,无疑中国政治上的民主和自由都是可以实现的,并不是可见而不可即的东西。



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为中国市场经济和中国政治这两大发展奠定了社会基础。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既是中国市场经济的产物,又为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从历史过程来看,市民社会的发展是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平行的,是互相推动的。因此可以有把握地讲,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将会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样,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也为未来的中国政治的发展或者中国的政治改革打下了社会基础。从政治发展的角度来看,市民社会通过个人公民权要求的提高和社会基层组织的变化为中国的政治发展的下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又在社会的中层培育了新的利益差别逐渐明显的不同阶层以及由此出现的日益活跃的社会组织。这几个社会层面的变化,为中国的政治改革打好了基础,因此就中国的政治改革而言,基本上只剩下政治体制上层的变革了。在社会和政治的底层和中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的条件下,上层的变化也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在这样的一个发展的前景下,个人的自由、社会基层组织的自治的发展、更广泛的有力量的社会阶层的发展和已经活跃的社会组织所产生的对社会自治、自主、自我管理、和国家分离、民主的需求已经正在中国进行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已经发生,但是在静悄悄地进行。当我们回顾20年的中国社会的进程时,就会感到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发生这样一场伟大的革命是多么的不易;当比较20年前的中国社会状态和现在的社会状态时,就会感慨以致奇怪这样的一场静悄悄的变化是怎样在如此大的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的社会面目的,怎样使中国从极权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在这样的大变化中,无论是国家与社会出现合作主义,还是多元主义,都并不是太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革命已经发生,革命将静悄悄地继续进行。



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将会继续带来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 我们拭目以待。



 



1998年2月3日



泰国曼谷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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