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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性再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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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翁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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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索性再说两句
信天翁
真倒霉,遇上了没法保持沉默的事,退休没两天又再度赤膊上阵。既然说了,就干脆把话说完,当然都是以网友个人身份发言。
刚才下楼去看了一番,这才明白草庵居士和03闹的是什么事,我脚得:
1、草庵先生即使是抄袭,也不属于转贴,因为并非全文转过来,而是写成综述,只是不但没有给出出处,反而窃据已有,这属于个人道德品质问题,但并不犯规,坛方似无权干涉。因此,我个人认为,斑竹没有执法依据。
2、草先生抄袭剽窃不止一次,过去已有多人指出。为了辩解,草先生发明出个“国内高参内部BBS”的神话来,编造了一堆“讨论记录”,可惜他忙中有错,未能删去hjclub.com的字样,闹出“内部BBS会议记录”竟然打上了本网站标签的空前笑话,被美容大王喝破,这才赶紧进入文集删去了(顺便提醒草先生,你激动之下撤了文集,以后再露类似的怯,可就没法弥补了)。楼下阿皮蛋刚刚还出示了证据,原作早草先生的剽窃作品几年,这次可再怎么也没法圆谎了吧?
因此,草先生剽窃已成习惯,有无数证据表明,不必再抵赖了,并不是草先生说的“无证据的质疑”。
3、但是,前面已经说过了,这种事不违反坛规,坛方无权过问。不仅如此,草先生写的毕竟是综述性质的东西,算是代大家去看那些文字并转述介绍,能使有兴趣的网民获益。已经有多位网友对此表示兴趣并声明获益,我个人认为应当尊重这部份读者的意见,论坛本来也不是学术杂志,没那么严格,管不了那么多闲事,只要不犯规就行。
4、对于这次他和斑竹03的争端,似乎无法通过网友法庭解决,因为法庭似无相关规定(例如免去提导读这条,法庭规则中似无有关规定)。我个人觉得由斑竹集团会商后再由总斑竹最后作出决定比较好。
5、无论此案如何解决,均希望草先生就诽谤网站事向网站沉痛道歉,并再度建议你从此停止威胁网友的下流作法。早跟你说过了,既然是网络名人,就得容忍一部分人的嘲笑讽刺,不必斤斤计较。此坛有许多读者都对你的作品有兴趣,其中kaka111和oscargee都很有水平,因此,从我个人来说,希望你气愤消退之后,向网站作个道歉,继续在此向网友奉献你的研究所得,使大家获益。比方说你上次说远期看人民币不会增值,我个人就很有兴趣。确实如你的饭所说,能提供这些实惠信息,不管是你独立研究的结果还是集体智慧(抄袭也算是集体智慧的形成方式之一吧,嘿),都有益于网民。
关于此事就说这些,以后再不开口了。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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